記得一九九九年法輪功遭中共迫害後,我所在的學校校長就不斷的找我,以停工資、停課、直至開除相威脅,要我放棄修煉大法。那時我的工資也只有一千元左右,可他們想將我放哪就放哪,他們不用我了,我就覺得自己無法生存下去了,所以那時的壓力非常大。後來一連串的非法關押、判刑,我逐漸清醒了:我不能依靠這個迫害大法的邪黨來生活。
在邪惡的監獄中,警察要我去做奴工,我說:邪黨迫害我,我還去為它幹活?在監獄中,我從沒幹過活。但我也在想,邪惡迫害我們,但我不能把迫害當作藉口,我得為將來的生活打好基礎,得為我的親人負責任。於是我每天除了把所記得的師父講法背一遍以外,也學習自己的專業知識,包括五筆打字。而今天,這些都派上了用場,包括我現在的交流文章,我是一邊想著要寫甚麼,一邊就在電腦上打字出來了,幾乎就像在紙上寫字一樣的自然。
出獄後,我得知學校已經找了個藉口將我除名了。於是,我和家人來到了另一個陌生的城市。剛到新城市,一切都得花錢,租房、買臥具、廚具,把我們手上的錢用了個乾乾淨淨,為了補課,我還借了幾千元錢買了台新電腦。不久,我找到一個小的補習學校教書,每月工資四千多,才算安定了下來。
一年後,我有了自己的學生,每月能掙八千左右,週一到週五的白天都是我的休息時間,我可以自由的學法、煉功,晚上上完課後,就走街串巷的發真相資料。
後來由於兒子的學籍問題,上學很困難,我又到一所私立學校任教,每月六千元左右。那時學校的課很多,一方面我得教好學生,另一方面我還得去講清真相、救人,時間少。於是我選擇了手機講真相的項目,我買了一輛電動車,下了班就和妻子一起上街,打真相電話。由於這間學校是封閉式管理,校長不喜歡老師們經常往外跑,有些老師好打麻將,經常晚上出門,第二天早上趕回學校上班,校長很不高興,時常在大會上不點名的批評,還因此開除過老師。這引起了我的思考:常出去吧,校長不高興,不出去吧,這講真相救人可是個大事。我得有大量的時間來講真相、救人。於是我又選擇辭職。
其實當時有許多的困難,包括兒子的學籍問題,但我們都知道救人是第一位的。而當我們下定決心後,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我離開這所私校後,意外的結識了兩個老師,都很有能力,於是我們辦起了補課點,而且操作得很順利,專業化分工很明確,各負其責,教務老師排好課,我們只管上各自的課就行,很省心,而且每月收入總在一萬元以上。
當初我們經濟上被迫害很艱難的時候,岳父總是叫我們週末去玩,然後弄一滿桌的菜,說是給孫子吃的。我們都知道,他是想給我們改善一下生活。姨姐們有時也請我們去幫一下忙,然後送我們一大提兜雞蛋或肉食甚麼的。我心裏明白,他們只是同情我們,但對大法還不認同,因為他們看到善良的人總是受欺負而不得好,還給親人帶來麻煩,所以不覺得「善」有甚麼好。我想,大法帶給我們的身體健康與思想境界的提高,他們都看在眼裏,但在邪惡的迫害中,生活上的困難把這些都給掩蓋了,致使他們不能認識到大法的美好,甚至有的人病的很嚴重,也不願意來學大法。所以這不僅僅是對我們的迫害,同時也是對我們親人的迫害。
我一定要改變這種狀況,向他們展現修大法的美好,救他們。這幾年,媽媽的生活費用幾乎都是我在付;大哥去世後,我與親人們商量著辦喪事,我承擔了主要費用,還給了大嫂留了錢(她沒有工作),並出錢給家裏打井;三哥買房子,我資助他一萬……親人們也從中認識到我們修大法的美好,去年過年,已有幾個親人三退了,其中大嫂還主動要求學大法。
經濟條件一步步改善,而我們的生活依然簡樸。有幾位被邪惡迫害的同修先後到我們家住過,同修A在我們家呆了一個多月,期間還有個小笑話。那天他剛來時,因為是另外同修介紹的,與我們不認識,我問他吃過飯沒有,他說沒吃,又問他吃東西有沒有特別的喜好或忌諱,也說沒有,於是我親自給他下了一碗麵條。同修A邊吃,我們邊圍著他說話,他吃的很慢,我們也沒有注意。後來他說:那天的麵條沒放鹽,桌上又沒鹹菜,又不好意思說,他是強嚥下去的。難怪他後來老是搶著做飯。
同修B做了幾樁生意都沒成功,我和他交流自己對做生意的體會,就是心要正,到底我們為甚麼要賺錢?賺錢幹甚麼?剛開始同修B覺得這只是我一個人的特例,沒太在意。一天他突然對我說:遇到同修C,和你的體會一模一樣。同修C說,作為一個修煉人,你賺錢的目地是甚麼?是為了自己生活的好,還是為了救人?是為了自己擺脫魔難,還是要展現出修大法的美好?同修C說當自己擺正這些關係之後,他發現總有人找他合作做生意,甚至沒錢都要先借給他,反正是要他參加。而且每樁生意都賺錢,好像是有人送錢給他賺一樣。我聽了也很感慨,師父說過「富而有德」[1]的法理,這不也是大法的美好在人間的展現嗎?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理解,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出。
註﹕
[1]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富而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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