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為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成為一名廉潔奉公的公務員。可是他因為堅持信仰說真話,就遭到江澤民集團的迫害,被非法勞教,毒打折磨。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是敗壞道德,破壞法律,曹小為要求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將迫害元凶江澤民繩之以法。
曹小為六月二十四日把控告江澤民的訴狀用順豐速遞,分別寄給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在網上查詢已經被兩高簽收。
其實,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之前,中國各級政府對法輪功已經非常了解,國家體委也做過調查,包括公安部也都調查過,都知道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功效和能使人心向善的社會影響,使人道德回升的事例層出不窮,給中國社會已經帶來安定祥和的局面。曹小為就是一九九五年看了《中國體育報》介紹法輪功的好處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
曹小為作為一名政府的公務員,在學了法輪大法後,下屬機關的禮金不收了,兢兢業業的工作。有一次有個單位在過節時,給他所在的處室每人一份禮金作為過節的表示,因為每人都有,就只好收下了。正好當時吉林市正在建設解放大路,他就把錢捐給了這個工程建設。
可是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迫害中,他為了向政府反映情況,表達心聲,卻遭受了三年冤獄,期間又被開除了公務員職務。種種迫害給他的家庭帶來了很大的痛苦。
以下是曹小為在控告書中陳述的部份事實和理由:
一、修煉大法身心受益,道德品質提升
我是一名國家公務員,一九九五年看了《中國體育報》介紹法輪功的好處後,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當時法輪功是國家提倡的好功法,得到國家機關的褒獎。我自從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受益,首先是身體好了。之前由於經常喝酒,飲食不規律患有嚴重的胃炎,不能吃米飯,不能吃喝涼的東西;二十七歲得了支氣管炎,在東北是地方病,很難治癒,每年都犯病;還有關節炎、腿疼。這些病都是不好治癒的疾病,修煉後,這些病都不翼而飛,身體健康,為國家省了很多醫療費。
在工作上我不計較個人得失,兢兢業業。下屬機關的禮金不收了,這一點下級機關的工作人員有目共睹。有一次有個單位在過節時,給我們處室每人一份禮金作為過節的表示,因為每人都有,我只好暫時收下。可我並沒有揣入自己的腰包,正好當時吉林市在建設解放大路,我就把錢捐給了解放大路的工程建設。
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我脾氣不好,經常和妻子打架。自修煉法輪大法以後,家庭和睦了,無論妻子說甚麼,做甚麼從來都是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不和妻子發生口角。僅舉一例,自修煉法輪大法後,家務活全包了,一次做的飯妻子不滿意,把飯碗扔到地上打碎了,我不但沒生氣,自己打掃後,又重新做了兩次飯,妻子才同意吃。是修煉法輪大法使我這樣做的。
作為後備幹部,下派到蛟河市河南街,工作期間從來不接受吃請,一心為基層幹好事。有一次為了向農村推廣日光溫室技術,帶車回吉林市購買日光溫室用的「紙被」,我們車上坐了四個人,在蛟河天南鄉附近落入山澗,有十幾米深,不但沒有車毀人亡,而是人車安然無恙,車子只是把倒車鏡刮掉了。因為車子在下落時,我心裏喊著「李洪志」師父的名號,才使我們四個人化險為夷的。還有一次,我騎自行車,被一出租車從後面把我撞到了人行道上,只是把自行車撞壞了,我也是毫髮無損。我告訴司機我是煉法輪功的,沒事。這種實例每個真心修煉大法的人幾乎都有體會。
二、說真話身陷囹圄,身心遭受摧殘
即使這樣一種於國、於民百利而無一害的好功法,一九九九年七月,嫉賢妒能、陰險毒辣的江澤民也容忍不了,毫無理性的發動了一場及古今中外邪惡之大全的對信仰「真、善、忍」民眾的殘酷迫害。
迫害一開始,當污衊的新聞鋪天蓋地而來的時候,幾乎所有的親人立刻過來給我施加壓力,本來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親人此時不但自己不敢堅持,還反過來給我施加壓力。在文革中遭受屈辱的老叔過來打我,甚至還有的親人說要給我送精神病院。妻子的哀求、老父的威脅、孩子的啼哭撕碎了人的心。然後就是來自單位的壓力,領導找談話,甚至副市長都來找我,讓把書交出來,並且要求寫決裂、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我為了把自己真正想法表達出來,去了北京,到了北京才發現,一切都被江澤民操控著,不是不了解法輪功是甚麼,信訪辦成了抓人的地方,根本不是想了解民眾心聲和疾苦的國家機關,成了江氏的幫兇。無奈來到了天安門廣場,在那裏我看到一些人,在廣場上大庭廣眾之下毒打法輪功學員,我上前質問他們為甚麼打人,並高喊「法輪大法好」來表達我的心聲,結果,也是被抓,被打。
被劫持到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後,那裏已經抓了大批的法輪功學員,派出所屋裏已經滿了,後被抓去的都在院裏,有老人、婦女、學生、孩子。這些善良公民,沒有任何過激行為和衝動,充份相信是政府不了解情況,才這樣做的,都在等待著政府能公正解決問題。可是等來的是編號分流,分別送往了北京的各地派出所審訊後,又把我關到看守所。
後來,被吉林市的駐京辦事處帶去,把好幾十人,不分男女的關在一個封閉的沒有窗戶的黑屋裏,晚上一個挨一個的躺下後,居然有一個人躺不下,多大的密度可想而知。幾天後,突然從吉林市來了很多警察,帶著各種械具,衝進關押我們的地方就開始打人,往大客車上抓人。我被一個警察打倒在地,用腳踩我的頭,抓著頭髮往車廂上撞。然後又把我塞到大客車的第一級上車的踏步處頭頂在地上,身體夾在車廂的踏步處無法移動一點,在這種情形下,用腳踩著我的後背,無法起身,就這樣從駐京辦事處一直打到北京火車站。惡警打我的時候,全車內的女同修都在哭。後來又給我戴上了手銬,強行拉到發往吉林的火車上。
回到吉林後,先把我關押在吉林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後轉押到吉林市看守所,大概四十多天後,被非法批勞教三年,關押在吉林市歡喜嶺勞教所,每天長期坐板,雙腿劈開成人字形,前面的人坐在後面人的兩腿中間,使後面的人兩腿無法合攏,以此類推的做成一列,使人難以忍受。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四日,歡喜嶺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實行了一次集體迫害,後來被叫做「3.14」慘案。起因是歡喜嶺勞教所在長達一年多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強制轉化中,不但達不到目的,大法弟子反迫害的壯舉此起彼伏,勞教所為了維持能夠繼續迫害,策劃了一場令人震驚的更殘酷的迫害,對外謊稱法輪功學員暴動,準備大量警力和槍支以及各種器械對我們實施了一場邪惡的迫害。僅嚴管一個中隊就打昏或打休克了八名法輪功學員,拉到市醫院(勞教所指定的定點醫院)搶救的三名,全大隊重傷害的六十五名,一般被打的一百零五名。其中沒搶救過來的一名。還有一名被鉛沙棒打碎肺葉(市運輸隊的侯佔海),高燒不止,分流到外地後仍高燒不退。一透視兩肺全碎,都已變得腐爛,隨時都有死亡危險,當地司法局出車連夜送回家,第三天就去世了。我被用狼牙棒打和剝光用電棍電,臀部被打壞。
慘案發生的第五天上午九點緊急集合,通知:「上大客車馬上出發,到甚麼地方,不准問!誰該下,到時通知;不能自理的用擔架抬上車;行動不便的由人背上車;半自理的一人扶上車。不管多難受也要忍受幾小時,都不能大聲說話、喊叫、只要活著還有口氣就得走!這是命令!」
我被轉押在九台勞教所,到達九台勞教所後,首先就是把衣服脫光搜身,接著就是白天強制勞動:插秧、挖溝、建築、拆樓、挑瓜子等。晚上談話、施壓,不斷的被告知不轉化就別想出去,到期也要加期,不讓家屬接見。九台勞教所在二零零二年針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集中發起了一次暴力強制轉化運動。恐怖籠罩在整個勞教所,給法輪功學員的感覺是不妥協就會被打死,給那些「普教」人員的感覺是在這裏即使是打死法輪功學員不但不會得到懲罰,反而是得到減刑。在這次迫害中,據我所知至少有一人被打死,打傷多人,由於信息封鎖,無法統計。由於我堅持信仰,被嚴管多日,具體時間已記不清了。嚴管期間,不准和他人說話,不能隨便去廁所,每頓飯只給其他人的一半。每天長時間坐板,早晨五點坐到晚上十點。還以檢查危險品為名掀被,干擾睡覺。
二零零二年底我被關在九台勞教所的「少教隊」期間,看到那裏未成年的勞教少年,強制他們勞動,勞動時間長達十二小時以上。有一次,晚飯後,因我沒勞動,夜班的警察把我帶到管教室,用拳頭擊打我的頭部、臉部很長時間,我指出他打人違法時,他居然說:「誰看見我打你了?」然後給我關進嚴管小號。
我被強制勞教期間,於二零零二年春天,我原單位吉林市商務委員會派人到勞教所開除我的公職,單方解除我的國家公務員職務,理由卻是說考核公務員不稱職,沒給我一分錢的補償。
從二零零二年被開除公職至今已經十三年了,直接經濟損失雖然無法準確計算,但至少也得四、五十萬元,也許更多,其實更大的傷害是精神層面的,首先在拘留、看守、勞教期間遭受的人格上的屈辱,強制法輪功學員直接坐在地上,看那些污衊大法污衊師父的錄像,要剃光頭、要穿罪犯才穿的衣服、要面對警察蔑視的眼光,甚至出外工到鄉村去幹活,以前到這些地方我是以公務員領導的身份來的,此時卻成了階下囚,那種心裏的侮辱傷害是常人難以想像的。在勞教所裏給犯人起的污衊性的綽號叫「禿子」,而要管幹警叫「政府」,完全把這些人弄到了政府的對立面,根本沒有一點人格尊嚴,他們可以任意的打罵侮辱我們。對於一個在正常生活中備受尊敬的人,在這裏卻遭到如此的蔑視羞辱,其中的傷害是無以言表的。
在勞教所這些關押大法弟子的地方,最殘酷的是在長期的精神、肉體折磨後,在恐怖的高壓氛圍中,被迫做了違心的事,做了最不願意做的事後,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那種苟且偷生的卑微,那種沒有骨氣、沒有尊嚴、沒有人格的良心的譴責,使人活的像一個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
三、冤獄期滿,為生活四處奔波
三年勞教迫害期滿,回到家中,依然沒有安穩日子,除了警察、社區的騷擾之外,更令人難以承受的是來自於社會、家庭、親人、朋友的另眼相看,本來這種堅韌的意志,對真理的堅持應該得到世人的尊重,可是卻遭到了世人的不理解、歧視、甚至嘲諷。隨之帶來的更有生存的危機,為了生活,重新擇業出外打工,背井離鄉,其中的艱難不僅是自己的不容易,更難的是妻子和孩子,本來自己在被關押期間,她們就受到了很大的傷害,贍養老人、照顧孩子,重擔都落在妻子一個人身上,此時回到家中本想好好照顧他們,可是為了生活又不得不出外謀生,把重擔又一次壓在了妻子身上。所有這些生活的磨難都是這場迫害帶來的。
更讓我無法釋懷的是,孩子在這場迫害中受到的傷害,三年無法陪在孩子身邊,不能看她成長,不能給她良好的教育,不能承擔起父親的責任,而她還要在同學面前掩飾自己父親不在身邊的這種痛苦,每次寫作文都寫我的父親。這場迫害,對孩子的感情、是非的觀念、人生的理想等諸多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傷害無法彌補。其實這麼多年所有的家人一直提心吊膽,幾乎每天都生活在恐懼擔憂之中。如果哪次電話打不通,那種恐懼擔心沒有這種經歷的人是很難體會到的。
還有,冤獄期滿回到家中,到現在已經十三年,我沒有醫療保險、沒有社會保險,沒有養老保險和任何社會保障,給妻子和孩子多大的精神壓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