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四月份,單位將她調離了原工作崗位直至九月份,二零一四年八月份,單位「610」人員帶領不明身份人員在她上班期間對她家進行了非法查抄,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她在單位上班期間被強行綁架到黑龍江省齊齊哈爾洗腦班迫害,時間長達三十七天。期間,其丈夫於擔心與憂慮中青絲漸成白髮,其女兒在思念與驚恐中學習成績直線下降,而當她從洗腦班被放回家後,想不到的是,其丈夫因為擔心她再次被綁架,強迫她放棄修煉,面對趙衛宏對正信的堅持,對其恩愛有加的丈夫竟對她進行了家暴,拳腳相加,不停辱罵,面對朋友的指指點點,為了避免因妻子的被綁架給自己帶來面子上的損害,其丈夫竟又不顧事實,在外人面前對趙衛宏進行醜化。
以下是趙衛宏女士對迫害事實的綜述:
我修煉前患有頭昏沉的毛病,左邊頭痛還伴著嘔吐,拿東忘西,總感到心裏憋屈,凡事往壞處想,性格懦弱、膽怯、浮躁,妒忌心強,只想獲取不願付出,自私自我膨脹。
修煉法輪大法使我身心受益,「真、善、忍」的法理指導我做好人。我修煉後一身輕鬆,頭不沉了,精神頭好了,工作也認真、踏實了,知道遇事要理性思考,性格變得開朗、堅忍、能擔當。二零一四年的農曆新年前輕烴分餾車間職工關利偉直接到廠副書記李春海告我修煉法輪大法。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左右,車間主任曹瑞軍讓我在「輕烴分餾分公司無邪教、無法輪功」的一份簽字表上簽字,並填上身份證號碼,我當即拒絕了;自此,我不斷受到騷擾、迫害。每逢上班主任曹瑞軍、車間書記徐豔傑找到我讓我簽字,放棄修煉,並經常給我丈夫打電話進行監控我。我丈夫工作勞動強度大,是特殊工種,作業危險,根本就不管不顧我丈夫是上班在崗還是休息,無時無刻都能進行騷擾。他們要求甚麼時候讓我丈夫到我的單位,我丈夫不管身在何處就聽他們的話立即執行。我丈夫一度精神緊張、恐懼,工作起來自然危險係數增高。面對流氓式的騷擾,我嚴厲地說:「我是國家合法公民,沒有觸犯法律,我有人身自由權利。我上班遵紀守法,在單位工作完畢,八小時以外是我的個人時間,任何人沒有資格騷擾我和我的家人!」
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大慶油田公司「610辦公室」主任劉希平指揮我單位「610」副主任兼穩定辦公室主任陳豔茹、單位廠長兼書記李旭堂、副書記李春海等研究後決定對我進行工作調離,化驗中心主任通知我被調離了原化驗操作工崗位,伴隨而來的,還有單位安排的專人全天對我進行監控。我被調離原崗位期間,化驗中心有三個月做工資有倒班崗位津貼共計六百元,但我工資收入裏沒有這筆錢,期間還扣罰了我工資二百五十元。不允許請假也不給假。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我皮膚過敏,想請假休息,但就因為我修煉法輪功不給假。
因為單位把我當作異類一樣看待,讓我備受歧視,有的人見了我就躲,有的人看見我就讓我簽迫害大法的承諾書,極大的玷污了我的人格,也給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我女兒正是初中升高中的關鍵時期,我卻被時時非法監控,家庭氣氛異常緊張,也給孩子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壓力。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左右,大慶輕烴分餾分公司「610辦公室」主任陳豔茹夥同其他兩位男性到我家進行非法搜查。
二零一四年十月六日我給污水處理車間職工蔡冬講真相,她本人過後跟工段長李樹儒氣憤地說後李樹儒找到污水車間主任高岩,高岩直接舉報到上層領導,他們沒有經過核實便自以為是地對我進行有預謀陷害。
於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日,我在單位上班。早上九點十五分,車間主任打電話讓我去他辦公室,說是談我申請串休的事。結果,我的腳剛走出辦公室的門就被早已等在門外的大慶油田國保大隊兩個男人(一個稍胖、有一米八以上;一個較瘦、個頭不高,都不知道姓名)、輕烴分餾分公司穩定辦主任魏輝,副主任陳豔茹,辦事員孫力、化驗中心主任曹瑞軍、書記徐豔傑、大慶化工集團警保大隊─輕烴分餾分公司的經警王浩、任平等左右相挾,押解到白色依維柯車上;上了車,單位經保大隊隊長(現還兼甲醇廠610辦公室主任)董紅蘇坐在我左邊,右邊是穩定辦的孫力,副駕駛座是化驗中心書記徐豔傑,第一排右邊坐的是輕烴分餾分公司穩定辦主任魏輝,左邊是身材不高,體型瘦,皮膚黑,戴副眼鏡的男人。
在本人不知情、家人不知情、親人不知情,在單位我申請串休主任不給;中控工段長不承認;廠長副書記推辭說等廠長李旭堂回來再商量的情況下,我再次給車間主任、車間書記打電話他們都關機的第二天在上班期間,我被公然綁架。我問:「為甚麼綁架我」?在場的人沒有回答的。我問:「有單位經警、國保大隊的,你們到底要送我去哪兒,你們對我幹甚麼?」魏輝說你學習幾天。我問:「學習甚麼,學幾天?」魏輝說我到了就知道了,學習害怕甚麼?我說,學習在單位學,有共事的一起學,單位學習要通知本人,這些都沒有,你們這是要把我送到甚麼地方?車上的人不回答再不就迴避問題,直接送到了齊齊哈爾洗腦班。該洗腦班藏於齊齊哈爾昂昂溪榆樹屯戒毒所內,是一幢三層樓的樓房,三樓是女戒毒所,二樓就是齊齊哈爾市「610辦公室」租用戒毒所辦的洗腦班,對外掛牌是法制學習培訓班,我被關押在二樓二號房。
洗腦班裏有監控室,負責監控任務的警察五天換一次人。洗腦班裏的人員有蔡鵬宇(警察)、張洋、史哲(警察)、李玉玲(聽說職業是老師)、宮淑霞(外雇)、孫瑩(外雇)、還有一位姓辛的男人,他們無論被分配了甚麼任務,但都對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二十四小時監控,睡覺、吃飯、洗漱一言一行都有人監控,晚上睡覺監控室的警察負責鎖門,看十九點的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
我在洗腦班被非法關押期間,黑龍江省610頭目顧松海在洗腦班連續住了一個月左右,直接指揮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後他還在大慶油田各單位間對從洗腦班回家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回訪,即檢查法輪功學員的「轉化」情況,以便確定進一步的「轉化」手段。
我在洗腦班裏失去了一切人身的自由,衣兜裏的筆、工作卡、耳機全被搜走,不能學法,不許煉功,不讓互相說話,如果不寫「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就被罵、被打,還不讓洗澡,不讓睡覺,不讓給家裏人打電話,不讓家裏人看我。我不寫「三書」,史哲和李玉玲就掰我的雙手,把筆使勁往我手裏塞,連罵、侮辱、嚇唬、打、推、拽地強制讓我簽字、按手印。
當洗腦班感覺到法輪功學員已經接受了他們的「轉化」後,為了表演他們的「體貼」,會「允許」法輪功學員給家裏人打電話,但是打的過程被全程監聽,只能說洗腦班如何好,自己在這如何好,讓家人放心等等假話,違心的話。
我在洗腦班每天都被強迫看誣蔑我師父、誣蔑法輪大法的視頻和書籍等,鋪天蓋地地誹謗、造謠、羞辱我的恩師,還得按照洗腦班的要求寫觀後感,不寫就恐嚇說:「改大門(從洗腦班出去)、送進監獄。」如果拒絕吃洗腦班的飯,就會被強迫吃,有兩天我沒吃飯,史哲就說:「你幹甚麼?俺們甚麼沒幹過,不吃就給你插管!」史哲、李玉玲還說:「你不吃飯,就扣你飯菜錢,一頓三十元。」
在洗腦班被非法迫害期間我皮膚過敏,身上起紅疙瘩、起紅檁子,洗腦班的人都說沒事不讓我回家,也不告訴單位、我丈夫和親屬。
丈夫和好友到單位找到公司副書記李春海要人,李春海說這事不歸他管;找化驗中心書記徐豔傑,她說這事她管不啦。我丈夫著急、上火、害怕的每天睡不著覺,白天上班有氣無力,幾天時間頭髮就都白了。「610」的人還指使我丈夫不讓把我被綁架的事告訴我女兒,致使女兒多少天找不到媽媽,精神備受摧殘,孩子想念媽媽心情焦慮。黑龍江省「610辦公室」主任顧松海、大慶油田公司「610辦公室」主任劉希平在不告知我家人的情況下又非法延期關押了我二十天。丈夫找到廠書記、車間書記問情況,都沒有答覆,找主任也沒有回答。
齊齊哈爾洗腦班一共非法關押了我三十七天。
這些本不該發生的故事,都是因為江澤民的一紙無視法律的命令,沒有這場荒唐的栽贓誣蔑,就不會有大慶油田610對我的迫害,單位也不會沒完沒了的騷擾我,我的丈夫也不可能對我拳腳相加,女兒的學習成績也不會受到影響。我知道還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庭正在承受著和我的家庭一樣的痛苦,為了早日結束這場迫害,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我今天正式控告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