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面對警察騷擾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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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近日來,河北省蠡縣個別鄉鎮出現警察、官員闖到大法弟子家中恐嚇、騷擾事件。這些人大多都是問:「你控告江澤民了嗎?」或者「你簽字了嗎?」「你就說你沒有控告,你在這張紙上簽個名字就行了,按上手印就行了。」有的手裏還拿著錄音的東西。

參與訴江的大法弟子在這麼多年的風風雨雨中,都堅定的走了過來,大法弟子們已經都成熟了。既然我們已經認定了現在是起訴江澤民的時候,也明白了今天起訴江澤民是制止迫害必定要走的一步,起訴江澤民是幫助更多人明白真相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們就決不會放過起訴江澤民的歷史責任和機會。現在,我們既然敢於真名實姓,按手印、寄身份證複印件,有理有據的控告江澤民,就已經放下了生死和人間的一切。

但是不法人員也會使盡花招,他們見大法弟子不上當,就去私下找大法弟子的家人、村幹部等,給他們施加壓力。下面是我們接觸到的幾個被騷擾的同修的談話和交流。

同修A堂堂正正,沒有任何怕心

同修A:我們和這些警察以及各級官員之間不是迫害與被迫害的關係,而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他們來了,正好是我們講真相的好機會,平時去找他們,他們還不聽呢。大法的弟子放下人心,抓緊一切機會救人。

那天,本村公安員到我家,問:「你告江澤民了嗎?」答:「我告了,江澤民出賣國土,當過漢奸,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不該告嗎?」然後,她就詳細的講了法輪功真相,那個公安員說:「我終於明白了,原來法輪功這麼好啊,你給我把黨退了吧。」還告訴公安員說:「咱村的法輪功標語都是你撕的吧,以後可千萬別撕了,會遭報的。」

警察走後,同修A就去幹活了。公安員找到同修A的兒子,一會兒兒子打來電話,問:「媽,你幹甚麼了?」「沒幹甚麼,正在地裏幹活哪」。「你告誰了?」「我告江澤民了,怎麼了,他們找你說甚麼了?」大法弟子堂堂正正,沒有任何怕心,邪惡找不到空子可鑽。兒子沒再說甚麼。

第二天,公安局警察又到村書記家,同修A聽說後,又到書記家,要求見見公安局的。書記說:「你見他們幹啥?沒事。」

大法弟子起訴江澤民,是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合理合法,堂堂正正,沒有任何怕心,害怕的是邪惡。

同修B追著警察講真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四日早晨,有一個穿警服的還有三個便衣來到同修B家,問:「你是某某嗎?」「是。」「你罵江澤民了嗎?你簽字了嗎?」答:「我沒罵江澤民,我告江澤民了。」「是你寫的嗎?手印是你的嗎?名字是你簽的嗎?」答:「當然是我的手印、我簽的名字,還有身份證號碼,沒有這個,不給立案。」

同修B說:「你們怎麼還跟著江魔頭迫害法輪功?你們是公務員嗎?今年七月一號邪黨不僅沒有慶祝活動,還規定了上至主席,下至公務員就職時要向《憲法》宣誓:忠於人民,忠於國家,沒有忠於邪黨這一條了,以前不論幹甚麼,都要把邪黨放在國家和人民的前面;每年的『七一』,都要大搞活動,今年的變化,大吧?以後更大!現當權者提出以憲治國,《憲法》規定公民有控告的權利,難道江澤民犯了法就不算犯法了嗎?就不能控告了嗎?公安機關應該保護公民控告的權利和隱私,幫助公民懲惡揚善。而你們現在在幹甚麼?打擊報復?不想想自己的退路嗎?」

警察說:「我們沒有退路,我們拿著共產黨的工資,不幹不行。」同修B告訴他們:「不是共產黨給的工資,是人民給你的工資,是老百姓的納稅錢養活了你們。」四個警察連屋也沒進,在院子了站了四、五分鐘,聽著同修B大聲講著真相,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呆不住了,趕緊溜走。

同修B追到門外,大聲說:「你們別跟著江魔頭跑了,留條後路吧。」他們趕緊說:「我們不跟它跑。」同修B又大聲對圍觀的鄰居們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十六年了,現在大法弟子在控告江澤民了。」

同修B堂堂正正講真相,震懾了邪惡,救度了眾生。但他反思整個過程,覺得不足之處是:沒有把現在已有六萬人控告江澤民的事實講出來;還有就是沒有認證他們的身份,就回答了他們的一些問話。應該首先問他們:「你們是誰?身份證和工作證要首先亮出來,這是我們談話的前提和條件,否則不回答你們的一切問話。」

希望同修們引以為戒,不要警察和官員一問話我們就覺得必須回答。不是,我們要站在主角的地位上,首先要來人亮明身份。這本來就是警察辦事的規定,是他們應該遵守的。只是這些年來,警察執法犯法,抄家、抓人都不亮身份,在邪黨的迫害下,我們被動承受。現在從我們的心裏,應該歸正過來,警察應該依法辦事,問我們甚麼或者進我們的家,首先要求他們亮出證件,說明來意。我們再考慮怎樣回答。

大法弟子風風雨雨走到今天不容易,我們在最後的考驗中,要抓住每一次機會修去人心,救度眾生,不負萬載難遇的歷史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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