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現在播報江澤民被國內民眾控告到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新聞。
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份以來,中國大陸有兩萬多名法輪功修煉者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狀,控告前中共獨裁者江澤民利用手中權力,對法輪功修煉者發起的長達十六年的群體滅絕性迫害。來自二十九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刑事控告狀,要求司法機關立案、依法追究迫害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目前控告狀每天呈持續上升趨勢,僅六月九日至十一日三天就有超過一千八百多人遞交了控告狀。
中國最高法院今年五月一日起,施行立案登記制,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可是中國多個城市的法輪功學員因為投遞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信,被騷擾、抄家、和綁架。警察嚴重違背憲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權利。從郵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不少地區的控告信被阻止、無法投遞,是當地公安部門下令阻止郵寄控告江澤民的信件。這種行為嚴重觸犯了中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和第二百五十三條,構成了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罪。
中國憲法規定,控告權就是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揭發和指控的權利。全民控告江澤民合理又合法。
另外,六月三十日,公安部紀檢監察局印發了《公安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要求建立登記制度。禁止中共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及其他內部人員干預、插手案件辦理,要求辦案單位及辦案人員遇到有內部人員過問案件辦理的情況, 應當一律記錄在案,並向相應紀檢監察部門報告。
江澤民利用中共迫害的不僅是法輪功修煉者,所有聽信了它謊言宣傳的人都是真正的受害人。因為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人們對法輪佛法修煉者抱有負面看法,在不知不覺中與佛法結下惡緣。所有參與迫害的人更是給自己和家人招來惡報,如公安局長任長霞、央視播音員羅京等,遭車禍、得重病身亡的更是數不勝數,他們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受害者。善惡有報是天理,看看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周永康等人,或鋃鐺入獄或是身亡,雖然是以貪腐的罪名被抓,但他們全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兇手。江澤民也會被繩之以法,被送上歷史的審判台,送上人間的審判台!
所有公、檢、法部門的人員,為了自己、為了家人,不要再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看清形勢,懸崖勒馬,抓住這難得的機會將功補過,給自己選擇一個平安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