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同修:女,七十六歲。邪黨迫害大法後一直流離失所,當她從網上看到訴江的消息後,連夜買票從江蘇往蘭州趕,找到認識的同修幫她修改訴狀,當同修把控告書通過網絡成功發往高檢並打印一份讓她保存,並告訴她已經同時發往明慧存檔,她非常感謝,買了四顆桃子非要讓同修收下。
B同修:女,八十二歲,高級工程師,一直沒和本地同修聯繫上,《明慧週刊》、新經文,都是從遠郊給她送,她的訴江狀是手寫通過EMS郵寄的,從網上查到訴江狀未被簽收,她焦急萬分,經人介紹她給本地同修後,同修通過網絡把她的訴江狀成功發往了高檢,B同修懸著的心落地了,她激動的雙手合十,連聲說謝謝。看著她離去的背影,我的腦海中浮現一句話:正法必成,訴江必成!
C同修:女,六十八歲,是一個沒有文化的農村婦女,從別人那裏聽說訴江這件事後,找人幫寫訴江狀無果,她著急上火滿嘴起泡,她後來想到了市區的親戚同修,當被告之要實名訴江時,她又坐車返回近郊的家中找身份證(邪惡迫害後,家人把她的身份證藏了起來)。三天後,拿著身份證趕到親戚同修家中,雙手把身份證及複印件遞到親戚同修手中,讓同修幫她寫訴狀,訴狀寫好後問她有沒有遺漏、補充或更正的內容時,她說:沒了,就這麼多。她眼含淚花說:「我就拿了二百元錢,你看夠嗎?」同修答道:「要錢幹甚麼?有你這顆心就夠了。」親戚同修的家人夢見C同修的桃樹碩果累累,每顆桃子上都開著一朵豔麗的花。
這些同修平時少言寡語,但是關鍵時刻她們對法堅如磐石,對師父的要求無條件服從。通過這次幫同修寫訴江狀,讓我認識到要腳踏實地,從一點一滴中修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