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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致殘 吉林省通化市杜國林控告元凶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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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七日,吉林省通化市法輪功學員杜國林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要求依法追究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的刑事責任、經濟賠償責任和其它相關責任。六月十九日,控告狀均被最高檢與最高法簽收。

現年五十歲的杜國林,自幼跟父親習武,十九歲時在通化地區武術比賽中獲第一名。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九九年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後,杜國林因堅持修煉、向民眾講清真相,兩次被非法勞教,三次拘留,一次被關洗腦班。

杜國林在公安局、勞教所遭受酷刑折磨,一度四肢麻木、僵硬,後來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視力下降看不清物體、雙耳失聰……至今仍聽覺障礙、耳朵長鳴、頭昏、走路一瘸一拐。少年的體育健將,修煉後的無病一身輕,而今視覺、聽覺、行動上都有障礙,生活上的不便與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因為修煉大法,如何能做到樂觀豁達的生活?

以下是杜國林自述他修煉法輪功的美好經歷及遭迫害的事實。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我很小就嚮往修煉,苦於得不到真法,97年有幸聽朋友介紹:法輪功是真正的修煉大法。通過看《轉法輪》解開了困惑自己多年的各種問題,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就是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返本歸真。做一個道德品質高尚的生命。

因自幼習武,遇事總喜歡和人爭鬥;有很強的爭鬥心和妒嫉心。未修法輪大法之前,我在單位供銷部門跑業務,吃、拿、卡、要,請客送禮這些不良習氣沾染了不少;那時的我為得不到的利益而苦惱、為別人比我強而妒嫉,貪婪、自私,使我的心胸比針鼻兒還小,就怕自己吃虧。

修煉大法後,明白了先他後我、不失不得、無求自得的法理,以苦為樂,以助人為樂,不再為利益的得失而憂而樂,而是為自己還有那麼多執著、和自私心沒有放下而內疚。我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歸正自己的言行,改掉了那些不好的毛病,與人為善,對人真誠,遇到矛盾先看自己哪錯了,做事先想想對別人有沒有傷害,做生意不欺不騙、不貪不佔。

在開出租車期間,曾三次歸還乘客丟失的手機(當時的手機只有少數人才擁有的奢侈品)。修煉法輪大法使我心胸豁達,真正體會到了生命的品質在為他中昇華的境界,心中充滿愉悅。就是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勞教所期間,面對無理的打壓,殘酷的迫害,我也能夠以一個法輪功修煉者的心態,平和理性的善待每一個人,無怨無恨,以德報怨。贏得了在押人員對法輪大法的認可,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讚譽和尊敬。

二、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在派出所、公安局、看守所、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上午八點三十分左右,我向一搭乘出租車的女乘客講真相,並送她一盤真相光碟。但這名女乘客卻是便衣曹秋霞,即後來的東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但她當時並沒說甚麼。隨後,通化市民主派出所有三個警察將我劫持到派出所,搶走我身上現金一百五十元、手機等,並對我的住所非法搜查,劫走大法書籍、磁帶、光盤、大法資料等物品。

在派出所因我沒按警察的逼迫,供出兩個法輪功學員及資料、書籍的來源。一小眼睛戴眼鏡的警察把我的上衣、褲帶、鞋扒去,一隻手銬在暖氣管上,另一隻手銬在特製的水泥地環上,用腳猛踢我頭部、胸口、後背、小腹、胳膊等處,並對我謾罵、侮辱,暴行從上午十點一直進行到下午二點。

隨後他們把我拉到中心醫院體檢,又拉我到通化市東昌分局,對我和從我家抄走的大法資料進行拍照,取指紋等。

在東昌區公安分局六樓,三個警察把我關在一個只有二平方米的鐵籠子中,銬在鐵椅子的豎桿上,腳尖不能著地。小眼睛警察從室內暖氣片後面拽出一個帶血跡的內褲,將我嘴從前向後勒住,然後用二層塑料方便袋套在我頭上悶,悶一會,見我還不說,就使勁向後扳我的頭,用手掌砍喉部。另一警察頭目用拳頭擊打我胸口。見我不行了,就放開塑料袋緩口氣,再接著悶,就這樣反覆折磨,更加卑鄙的是他們將我師父的法像塞到我的後褲頭裏羞辱我。暴行從下午三點持續到晚上七點多鐘。最後、把我關入通化市看守所。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酷刑演示:塑料袋套頭

在看守所,被強迫背監規等條例,每天被強逼長時間坐板、纏牙籤,從早六點到晚八點,完不成任務還要加班加點。導致頸脊、胸、腰脊疼痛難忍,吃的是帶糠皮的玉米麵窩窩頭,掰開有時是生面茬,有時還有耗子屎,吃的菜湯是水煮鹹蘿蔔條或茄子,沒有油,喝到碗底都是泥。睡覺兩頭顛倒著,側身躺著。還要值班。刑事犯為討好警察,用我帳上的錢給警察買被褥。一些人利用家人救我心切,又騙走家人二萬五千餘元。

在通化市看守所遭受九十七天的折磨後,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半,於二零零三年九月二日被劫持到吉林省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

在被非法關押勞教所期間,五大隊獄警姜成才對我進行人格侮辱、謾罵、毒打。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上午,姜成才將我叫到二號牢室進行所謂「轉化」,「轉化」不成就用拳頭猛擊我的頭部、耳部,致使我的聽覺不靈、耳朵長鳴、頭昏,至今未好。落下殘疾。

姜成才還利用和唆使犯人對我二十四小時監控,還逼我做摺紙頁、秋收背苞米等奴工勞役。後來逼迫我每天坐十多個小時的小塑料凳。塑料凳高約二十公分左右,長約三十公分左右,寬度只有約十公分。坐時要一動不動,兩手放在膝蓋上,抬著頭,腰要繃得直直的,活動一下就會招致毒打。這一酷刑導致我生活不能自理,幾近癱瘓,一個犯人都無法照顧,需兩個犯人架著、拖著才能行走。

二零零三年十月,因為我利用寫思想彙報的機會揭露邪惡迫害,被關到一大隊一小隊。十二月初,我再次利用寫思想彙報講真相揭露迫害,獄警王濤唆使刑事犯人李繼發等人毆打我,並以全中隊不准休息來要挾我重寫思想彙報。

長時間的折磨,使我身心受到嚴重摧殘,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中旬,我出現四肢麻木、僵硬,後來全身麻木、大小便失禁、視力下降看不清物體、雙耳失聰、體重急劇下降,一個月內從一百六十斤降到一百斤左右、口腔嚴重潰瘍、長咳不止、心律不齊、心慌胸悶、腎衰竭、整天發燒不退、精神恍惚,最後生活不能自理,連說一句完整話的力氣都沒有了。至今,我走路不靈便,兩腿、腳沒知覺,走路一瘸一拐的。

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和二十三日,由家人出錢,獄警兩次帶我到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就診,做了磁共振、彩超等一系列檢查,警察強迫我同意注射了一針不明藥物,完後我就甚麼都不知道了。獄警紀文權還另外勒索家人五百元錢。

檢查結果,醫生要求馬上保外住院治療。但勞教所所長王建剛、勞教管理局處長張某等人以我不「轉化」為藉口百般阻撓,通化市光明派出所警察也以我未「轉化」為藉口不接收。有人還趁機騙走我家人五百元錢,非法勞教期限將滿時,獄警紀文權通過讓犯人放風要好處費二百元,我未給,紀文權就又以未「轉化」為藉口,非法超期關押我十天。

三、第二次被非法勞教,在公安局、勞教所受到的迫害

這是自九九年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二年期間我歷經長春市九台、朝陽溝、奮進三個勞教所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1.刑訊逼供偽造假案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在家門口被通化市東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搶劫。在國保大隊的刑訊室,大隊長荊貴泉和副隊長田月南對我口出惡語,用很難聽的話罵我,荊貴泉伸手抓住我的頭髮使勁的往我身後掰,用另一隻手砍我的喉部。當時我都窒息了,想吐還吐不出來,眼前都黑了,說不上來啥滋味。緊接著巴掌像雨點一樣打在我的臉上。當時整個頭是麻木的,就好像很厚的一層皮,三顆後牙被打活動,兩個月後在朝陽溝勞教所脫落。田月南把我的上衣扒光,當時屋子裏很冷,凍得我直起雞皮疙瘩。後來田月南也動手打了我,抓我的頭髮使勁往後掰打我的頭,曹秋霞在一邊幫腔說怪話。這期間我兩次要求小便,都不被允許,後來在我強烈的要求下他們讓我便在了痰盂裏。

在非法關押到看守所期間,我的女兒向通化市長和很多社會職能部門發信、走訪呼籲,控告國保大隊的違法行為,營救我。東昌區國保大隊迫於社會壓力,欺騙家屬、秘密將我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一一年的五月十七日早晨八點左右,東昌區國保大隊荊貴泉、國保成員韓東強、劉新峰三人將我從通化市看守所綁架至長春市九台飲馬河勞教所。整個過程中,我沒有得到任何口頭或書面通知我被勞教、為甚麼被勞教,在這之前也沒得到聆訊通知,也就是說,勞教程序完全是違法的。

2.九台勞教所的惡行:暴力轉化、體罰折磨

二零零三年,我在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得身體幾近癱瘓,身體出現四肢麻木、僵硬。這次由於在看守所被關押迫害了二十五天,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又出現四肢麻木,走路困難的狀態,體重由一百六十多斤減到一百四十斤,短短的二十五天瘦了二十多斤。到勞教所檢查身體時,心電不合格,勞教所獄警讓荊貴泉拉我到縣城醫院檢查心電,荊貴泉和那個獄醫到另一個屋裏說了些甚麼後,就把我留下來了。

九台勞教所留下我後,將我送到二大隊。大隊長張國慧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當時還有個年輕的獄警在場。他們威脅恐嚇我,逼迫我轉化,張國慧對我叫囂:「到這裏不是你想不想轉化的問題,而是必須轉化!」並連踢帶打的,打了我一上午,把我的眼角處打青了,半個多月才恢復。

獄警安排二個刑犯夾控我,並強迫我一動不動的盤著腿坐床板,每天早晨五點坐到晚上十點。時間長了兩隻腳的踝骨被硌的鑽心的痛,兩腿的肌肉酸痛,起來上廁所時,要好半天才緩過勁兒,才能行走。這樣的體罰迫害一直到五月二十一日。和我一起被體罰迫害的還有一位白河林業局的法輪功學員劉培軍。

五月二十三日上午,我的女兒來勞教所看我,張國慧以我沒「轉化」為由不讓接見並辱罵我。後來我家人強烈抗議並到各有關部門上訪,勞教所自知理虧只得同意。五月二十四日九台勞教所解體,當時全所共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十五人。全部轉至長春朝陽溝勞教所。

3.朝陽溝勞教所三大隊的惡行

在朝陽溝勞教所,我被分到三大隊,三大隊是勞動大隊,與不法商販勾結,利用在押人員為勞教所及他們個人創利潤,是個地地道道的黑加工點。

二零一一年的六月初,我的家人上告到長春城郊檢察院,駐所檢察官拿著訴狀找我核實情況,見我的身體很虛弱,當時他表示:我要有甚麼事,可以通過隊長找他或所長都行,他會把我的情況反映給所長的。我提出要覆議,他們表面同意了,但我家人給我的關於覆議所用的法律文件卻被扣押了。

勞教所三大隊的獄警孫海波,承攬紙盒加工的活。為了最大限度的榨取勞動人員的價值,糊藥盒沒有休息日;每天吃完飯就幹活;必須集體上廁所,上廁所就算休息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幹活時還要被包夾控制,坐那幹活,一坐就是一天,不允許說話,趕任務時還要加班加點。以我這樣的身體狀況,他們到車間幹活時還要把我也帶去,讓我幫著纏繩還說是為我好。

二零一二年二月末,勞教所承攬了一批私活奴役三個大隊全體在押人員,纖維繩和長筒袋在縫製的過程中,飄散出細微的纖維灰塵是有毒有害的,很嗆眼睛、喉嚨,有時還要用電烙鐵燙打鐵銬用的圓眼兒,燙纖維時發出濃濃的黃煙,非常刺激眼睛,那個氣味嗆得人頭暈、噁心。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左右,朝陽溝勞教所對非法關押在這的法輪功學員搞了一場邪惡的迫害:強迫洗腦「轉化」。獄警紀文權把我叫到獄警室,利用偽善來誘騙我沒有得逞。

二零一二年一月中旬,也就是黃曆臘月底,我們決定在大年三十那天,脫去囚服反迫害。當時我們共有十幾人反迫害,抗議對我們的非法關押。到正月初九,大隊長高建輝來上班,分別和我們談話,威脅我們:「過了正月十五後再說,現在給你們時間考慮。」到了正月十六那天,他們開始迫害了,聽說是請示了所長。

我是最後一個被叫出去的。下午一點多鐘,我被帶到獄警辦公室,地中間放了一把椅子,兩個扶手上分別掛著手銬,桌子上的電插排上有二根電棍在充電。獄警們除了休息的,其餘都到齊了,坐了一屋子,大概能有五、六個人,那架勢真的是如臨大敵一樣。教導員劉曉宇和獄警紀文權呼三喝四的把我摁坐在大椅子上,他們強行給我銬上手銬,當時我嚴肅的告訴他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是違反人權的,是犯罪!

獄警們對我謾罵、恐嚇加誘騙,幾次把電棍拿到我眼前恐嚇我。他們把提供熱水、可以自由上廁所、不用勞動、不用坐板,當作是對我的恩惠,這些本是他們工作中的職責和公民所享有的權利,他們卻用來要挾我,辱罵羞辱我。

由於不穿囚服我被轉到一大隊,就是嚴管隊。一大隊的環境非常邪惡,有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叫高志錄(綽號高羅鍋子),他們都叫他高隊,其實他只是個普通的幹事。此人品行非常惡劣,從一件小事上即可略知一、二:一次他把法輪功學員還有邪悟的都叫到他的辦公室,說了這麼一件事,他手裏拿著煙灰缸說:「X他媽的,我們到飯店吃飯讓誰偷誰不偷(指煙灰缸),我偷回來一個吧,他們就給拿走,弄得我都沒有用的了,這個還是我最近才偷回來的。」

還有一次他在大教室裏叫囂:「你們現在趕上好時候了,現在講和諧了,要是在過去,就你們這樣的,給你來一頓大鎬把,打死了往大牆外一扔,誰管。」

還有一個惡人就是勞教所教育科長祝家輝。此人在大法中修煉過,很偽善,因為偽善所以極具欺騙性。

我一直不承認對我的迫害,所以我再次讓家人給我送法律文件資料,結果被一大隊的張隊長以「需要主管獄警審查」為由給扣押了。

4.中國的納粹集中營──奮進勞教所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我又被轉至長春奮進勞教所非法關押。

二大隊是嚴管隊,這裏的環境更邪惡,和家人的通訊被剝奪,每個月只允許和家人見一次面,獄警在背後指使縱容犯人中那些道德低下的人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獄警很少進監區,任由牢頭獄霸行惡,他們不幹活卻強迫別人為他們幹活,而且幹活時間不固定,早晨起床就幹,到晚上八點,中午的休息被剝奪,幾乎是天天加班加點。

這裏幹的活兒就是糊紙盒、各種禮品盒,用的都是工業膠,散發的氣味嗆得人嗓子痛、咳嗽、噁心、頭暈。

教育科副科長沈泉宏在洗腦班的大教室裏,對著一教室的人公開叫囂:「你跟我講法律、我跟你耍流氓,你跟我耍流氓、我跟你講法律!」

十一月末我被二隊的副隊長王峰叫到他的辦公室,一進門他就說:「老杜,你看你是站著呢?還是趴著呢。」我很平和的給他講了真相。他聽後把我送回監區。

十二月二十日的下午一點多鐘,教育科副科長沈泉宏、犯人藺海軍、和剛剛被他們洗腦轉化後邪悟的潘偉、二隊教導員梁軍、二大隊隊長姜岩輪番來轉化我,沒有得逞。

晚上吃飯的時候他們沒有讓我去食堂,把飯給我打了回來。吃完飯後,來了一群人:沈泉宏及七、八個獄警、三個犯人孫光軍、陸平、張海平;從延吉、四平雇來協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二個猶大:延吉高豔、四平的××要跟我談,實為轉化,我沒理她們。沈泉宏火了,叫三個犯人把桌子搬到兩邊,把我拉到中間,強行按我蹲下。我一直強烈反抗,並高聲正告他們:這種行為是在犯罪,要曝光。獄警高廣軍(辦公室主任)連罵帶喊,過來要打我。我指著他說:「你敢把你的名字告訴我嗎」?這時有個獄警(好像是沈泉宏)說:誰也別打他!我依然抗議,一隊的副隊長孫澤超說:「你再喊把鞋墊塞你嘴裏。」後來他們把我按蹲下了,我蹲不住,他們就拿來一個像小馬凳一樣的刑具,上面四十公分長,4×8公分的方木,窄面向上讓人順著它騎坐上面,旁邊一邊一人坐在椅子上按住我,把我的兩條腿劈開伸直,他們把腿壓在我的腿上面,增加壓力,一會就把股溝壓麻木了,刺骨的酸痛。在我的前面坐著另一個犯人孫光軍,不斷的給我講那些歪理邪說。他們還欲強行給我按手印,在我強烈的反抗下,他們沒有得逞。我被他們折磨的嘔吐了一地,他們又換上新的獄警跟我談,見我仍不配合才不得不罷休。

被關押期間,他們限制我小便。我一直小便都很困難,他們還取笑我。後來見我真便不出來,他們也害怕出事,就把值班獄醫叫來檢查,這才同意我去廁所。可是憋久了,到廁所一個多小時也沒便出來。那一晚上去了四次廁所,每次都是一個多小時,獄警見我這樣,也不敢強迫我坐刑具了,但就在這種情況下還強迫我站了一宿。

第二天早飯沒讓我去食堂,上午九點多鐘才便出來,後來他們又強迫我坐刑具。我向他們揭露,我身體就是零三年在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造成的傷害。他們說:「你要同意對話就不讓你坐。」我說:「對話可以,但是必須有條件。第一,對話必須在一個公平、平等的平台上;第二,關於我個人的隱私、和我的自然情況不回答;第三,必須尊重我的信仰,不得強迫我承認不合理的要求。」他們同意了我的條件。他們把延吉的猶大高豔叫來,經過一天的正邪較量,他們的目的沒有達到,就把我調到二隊休息了。

第二天他們沒讓我到獄警室,直接就在監室進行轉化洗腦迫害。高豔拿來EVD播放器放誣陷法輪功的錄像給我看給我洗腦。我當時識破並指出他們的伎倆。高豔心虛,趕緊把碟收起來說:「別看了我知道你不信。」接著她又拿出一張碟央求我說:「這是一張中醫講座碟,你在這裝裝樣,我和潘偉(邪悟者)嘮會磕,這屋裏有監控,要不我不好交差。」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左右,我向隊裏提出要上訪。隊長鐘文革問我上訪甚麼?我說:「現在國家新聞發言人已經宣布了中國的勞教制度不經過法律程序,是違反憲法的。從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廢除勞教制度,兩會前也下達了解體勞教所的決定。你們現在不放人,那你們用甚麼來管理這裏被關押的人,得給個說法吧?」鐘文革沒有正面回答我的問題,只是說:「你還有幾天就到期回家了,你扯甚麼啊!」無理的駁回了我的訴求。

四。再次被綁架在看守所、洗腦班的迫害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上午十點鐘左右,一輛警車和一輛轎車闖入我打工的水果批發市場。從車上下來七、八人,只有一人穿了一件短袖夏裝警服,沒戴警帽。他們沒出示任何證件,也沒說明任何理由,就過來兩個人緊緊抓住我的兩隻胳膊,說:「你姓杜?跟我們走一趟」,說著就往車上拽我。我當時奮力反抗並大聲地質問這夥人。

老闆及附近的水果攤販們聞訊趕來了,老闆上前攔住這夥人,問他們是哪的,這時他們其中一人才說是團結派出所的。我再三要求,他們均未出示證件,我並正告他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是綁架。他們不由分說繼續往車上拽我,老闆上前阻攔,問他們「杜國林犯甚麼法了,你們抓他?」他們說「杜國林是煉法輪功的」,老闆說:「煉法輪功怎麼了,法輪功是信仰,做好人也不犯法」。他們恐嚇老闆:「法輪功是政治問題,你再脦瑟把你也抓起來!」

在撕扯中,我的半袖上衣和腰帶被警察扯掉,警察三次把我摔倒在地,最後一次他們六、七個人狠勁把我摁在地上動彈不得的,並抓住頭髮把臉緊緊的按在地面上。圍觀的人們都看不下去了,紛紛指責這伙警察。迫於輿論壓力他們才把我鬆開。我將腰包(內有單位的收貨款)解下,要交給老闆,被警察攔住,我奮力將腰包拋向老闆,警察喝斥老闆不許動,並將腰包搶走(包內有收貨款三百一十三元、電話兩部、mp3一個、鑰匙一串、手提式彈簧秤一個)大約僵持了半小時警察依然無法將我拽上車,便打電話求援。

過了一會又,來了兩輛轎車,下來六、七個年輕人,好像是特警,他們蜂擁而上抓胳膊的、抬腿的、摟腰的、抓頭髮的、把我強行塞進車裏。隨後車開到團結派出所,警察沒讓我下車,卻強行給我戴上手銬。等了一會又將我拉到東昌區公安分局。

下車時警察們使勁拽著手銬往下拖我,其中一人從後面用我的腰包掄起來使勁砸我的後腦。連罵帶喊的把我拖進一樓的二號審訊室。警察把我摁坐在鐵椅子裏,兩腳脖子扣上鎖,前胸橫上一個平台上鎖,兩手腕卡上n型鎖。警察問我叫甚麼名。我沒有回答他們。後來又來了一夥人說是東昌派出所的。也就是說他們又把我移交到東昌派出所了。

大約晚七點多鐘,東昌派出所的一個副所長和兩個警察開車把我綁架到通化市看守所。九月二十六號,我再次向一名趙姓女駐所檢察官反映情況時,趙說寫份材料交給獄警就行了,可獄警卻推諉說,他得問問駐檢再說。

在這裏沒有自由,獄警給號長的權力無度,要求被關押的人無條件服從。就連上廁所、喝水都要請示。有一次我早晨煉功遭刑事犯楊某辱罵了。還有一次我在生產車間煉功,被管生產的王姓獄警喝斥。

九月三十日下午三點鐘左右,老站派出所的警察金哲民、韓豐宇將我綁架到通化市西山洗腦班。我向他們索要釋放證,東昌區610主任苗英當眾一把搶去。金哲民問我:給你取保票你簽不簽字?我回答:不簽。他們說不簽就不填了。

通化洗腦班在原西山勞教所後門,一棟四層樓,大門沒有門牌。每名法輪功學員都有一名社區人員「陪護」(監控),陪護費每天每人五十元,大多數陪護員不願意幹,社區就僱人看護。光明街道的副主任崔永勝陪護(監控)我。由於崔永勝頂不住崗,到十月八日街道只好每天花一百元從轄區雇一個腦血栓後遺症的姓田的老人來充數。

為迷惑、瓦解法輪功學員的正信,進行洗腦欺騙。洗腦班播放一些篡改歷史事實或造謠誹謗、誣陷栽贓法輪功的影片或新聞錄像。每次放完,六一零頭目薛玉亮或科長趙樹軍都要演講一番。薛主要歪曲現代佛教的一些理論來誹謗、歪曲法輪功,趙樹軍則赤裸裸大講邪黨的強權政治、暴力鎮壓的邪惡理論。他倆經常在講話時威脅法輪功學員:「不轉化的就送回看守所,等著判刑」。

東昌區六一零人員荊文、劉兆宇曾幾次突然闖入我房間查看是否煉功,還指令陪護嚴加看管,不讓煉功。

更卑鄙的是,洗腦班還利用流氓特務的監聽手段收集信息。洗腦班中共人員們大肆揮霍民脂民膏,從中斂財。規定每人每天伙食費為八十元,可實際費用與此相差甚遠。此次洗腦班耗時四十六天,卻分三期,市裏主辦完區裏主辦,除可從中撈取政治資本外,可觀的經濟利益,對洗腦班主辦者不可謂不是一個很大的誘惑。

五、迫害給我的家人帶來的傷害

二零零三年,父親剛剛去世,我又被非法勞教,已患腦血栓的母親受此打擊病情加重。女兒自兩歲父母離異後就隨爺爺、奶奶一起生活。我再婚後女兒回到身邊,二零零三年,女兒只有十六歲,爺爺剛剛去世,奶奶腦血栓,爸爸又被非法勞教,繼母外出打工。女兒輟學了。

二零零四年三月初,女兒在朝陽溝勞教所見到我一條腿不能走路,被刑事犯架進接見廳,右手不能用筷子,臉無血色,整個人瘦弱得脫了像,不仔細看都不敢認識了。孩子流著眼淚走到獄警面前:「我爸在家甚麼病都沒有,現在怎麼成這樣了?」獄警瞪著眼珠子抻著脖惡狠狠地對十幾歲的孩子喊:「我說的話你信嗎?!問你爸去!」孩子又說:「我們要求辦理保外。」獄警說:「等兩會結束再說吧!」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再次被通化市東昌國保大隊綁架迫害後,面對我女兒的詢問,國保大隊的警察要麼態度蠻橫,要麼百般推諉,要麼閉門不見,副大隊長田月男讓保安把女兒連拖帶拽的轟了出去,大隊長荊貴泉告訴門衛:只要是杜國林女兒上去找他就不讓上樓……

女兒找到了東昌公安分局法制科和紀檢科,向他們反映了此事,可是這兩個部門的工作人員竟對一個未婚女孩出口不遜,污言穢語、骯髒下流,在拿一些不相干的法律條文矇騙不下去的情況下,堂堂執法人員居然說:別和我講法律,你他媽腦子進水了?你念了幾年書,和我講法律……

我的所謂案卷移交到通化市公安局法制處,女兒又去了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周延在無任何適當法律條文可用的情況下,竟說:以後你再別來了,我也不接待你……。

在這種情況下,我家人就警察的違法行為向市長和相關部門發出控訴,並走訪市政各職能部門,同時向社會發出呼籲。荊貴泉迫於壓力,一邊哄騙我年邁的母親和年少的女兒說:……就算我們警察抓錯了人,也得找個理由才行。把你家庭狀況寫一下,到社區蓋個章。你去問問劉新峰,你爸勞教批沒批,沒批讓他等一等。劉新峰說沒批。荊貴泉又說:你蓋完章給我,我給你簽個字,你拿到法制科找許科長簽個字,讓他們也積點功德,法制科一動善念你爸不就回來了嗎?你把家庭狀況拿給我,我要是不幫你,你找我,我也有兒孫,也想積點陰德……一邊將我秘密非法勞教。母親知道這一消息後,癱軟在孫女身上……

當時母親已年逾古稀,二零一零年患腦出血住院,手腳仍不好使,而且還患有小腦萎縮、老年性糖尿病、心臟病等多種疾病,生活幾乎不能自理。母親那憂鬱的眼神、眼中隱然閃動的淚光,探尋的望著每一個人……無不表明對兒子的牽掛與擔憂。

女兒走訪了許多部門,僅五月十九日一天就去了十多個部門,向他們遞交了控訴信。

連日的奔波,孩子腳上磨起了水泡,水泡又磨破了,走起路來一跛一跛的。可最後卻連父親身在何方都不知道。許多同齡的孩子都在享受著父母的照顧和嬌寵,可我的女兒卻因為這場對「真、善、忍」的無辜打壓而輾轉辛勞、為父奔波。

我在勞教所非法關押期間,孩子經常去探望,還要面對停止接見,擔心我再遭酷刑,憂心我身體等等,等等。孩子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身體上的痛苦,和經濟上的損失。

幾年的冤獄摧殘,我的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家人及好友也同樣承受著巨大的傷害和痛苦。

六、結束語

杜國林在控告狀中寫道:「其實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他們很多都是因為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卻昧著良心犯罪,說起來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因為他們是最前線的行惡者,未來他們也將面臨正義的審判。目前我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再給他們一些清醒過來的機會。清算罪魁禍首江澤民是歷史的必然,作為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你們肩負著維護憲法、匡扶正義、除邪滅亂的重任,現在也該到了把江澤民押上審判台的時候了。無論是提起公訴,還是依法立案,只要今天你們能正視我們的訴求,依法懲治元凶江澤民,就算是為後世樹立正義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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