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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九年冤獄酷刑折磨 遼寧鐵嶺張淑霞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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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遼寧省鐵嶺市法輪功學員張淑霞女士,於2015年7月13日向最高法院郵寄《刑事控告書》,控告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導致她及家人遭受嚴重迫害。張淑霞女士要求最高法院追究江澤民的刑事罪責,將其繩之以法。

現年53歲的張淑霞女士,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從1999年到2013年,曾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拘留,她曾被非法判刑5年、非法勞教三次,累計8年零275天,期間遭酷刑折磨,丈夫難以承受迫害與她離婚,母親臨去世也沒能見上一面……

以下是張淑霞女士敘述遭迫害事實:

1996年,我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事事處處為別人著想,多年的神經衰弱、婦科等疾病都不治而癒。那時我每天學法、煉功,身心愉悅,家庭幸福,鄰里和睦。我在家庭、單位、鄰居中,是有口皆碑的大好人,婆婆特別喜歡我。

然而,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我遭到嚴重迫害。

一、被非法勞教一年加期159天

1999年10月28日,我進京為大法鳴冤,被鐵嶺駐京辦綁架到鐵嶺市清河區公安局,國保隊長劉永仁和楊磊非法提審我,劉永仁用電棍嚇唬我,還對我動手動腳耍流氓。在清河看守所非法拘留30天後,又被劫持到單位的賓館(並劫持我丈夫陪同),單位保安看著,六天後送鐵嶺教養院非法勞教一年。

在清河區看守所,姓王的女警察體罰我,強迫我罰跪兩次,每次約兩小時。

在鐵嶺教養院,隊長王志斌強迫我承認(煉功、背法)違紀,因此被電擊腿、後背。我疼的大聲慘叫,摔倒在桌子邊。

東北的天氣一進臘月特別冷,室外滴水成冰,警察逼迫我和二十幾位大法弟子到室外挖溝,那是男人幹的活,我們一鎬刨下去,只刨下一個小點點……

1999年臘月23(小年),我們鐵嶺20名大法弟子集體被劫持到了遼陽教養院女隊,警察強迫我們把食品全部扔進垃圾箱。

有一次在監舍,警察劉薇因我們有圓珠筆和經文,便惡狠狠的一個耳光打在我的臉上。頓時,我眼冒金星,上面一顆門牙被打折了,回家後,牙活動已無保留價值,上邊牙全部拔掉鑲了半口假牙。後來,警察讓我們堅強不屈的學員念誣陷大法的材料,我不念,隊長孫愛琴把我叫到辦公室對我說:今天我就拿你練練手。她用電棍電我,電棍沒電,她就用電棍打我,把我後背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還用皮鞋踢我。把我踢倒在地,劈頭蓋臉的打嘴巴子,把我的大牙都打活動了。

遼陽教養院的警察為了消磨我們的意志和賺錢,搞疲勞戰術,強迫我們做奴工,每天半夜11點收工。完不成規定的任務數就不收工,有時幹到後半夜兩、三點鐘。我和大多數學員的手指肚磨的露出了嫩肉,手指肚都偏了。腳、腿腫了又消,消了又腫。

警察還逼我們清理遼陽積攢十多年的垃圾,由於惡臭難聞,許多大法弟子噁心、嘔吐……最累的活是裝車,每天裝三、四車十多噸廢鐵。炎熱的夏天,氣溫達37至38度,我和劉兵、陳玉芝、尹麗萍熱的頭上蒙一條濕毛巾,穿濕馬甲,等幹了又將毛巾和馬甲浸在水里弄濕再穿上。晚上收工後,還要繼續幹手工活到半夜11點,有時縫補幹活磨壞的棉手套。那個苦啊就不用說了,我這輩子也沒幹過這麼多活。我因不「轉化」,在鐵嶺、遼陽兩地共加期159天。

2000年10月20日,我和鐵嶺、遼陽的大法弟子20多人被集體轉到馬三家教養院。

二、丈夫被迫離婚,我無家可歸

2001年12月25日,我被單位經理關英傑騙開門,國保劉永仁、王淑芬等闖進屋發現了幾張真相光盤,就強行把一台29寸創維電視機、VCD機、一個錄音機、兩個隨身聽、連同孩子的電腦遊戲盤價值約3000餘元的物品掠走。我被綁架到清河看守所。因為有了上次勞教的慘痛遭遇,我想,不能再次被他們投進大牢了,所以我以死抗爭,將一顆鐵釘吞下(註﹕大法修煉,不可走極端)。看守所怕出人命,第二天把我放了。丈夫怕受牽連,被迫與我離婚,我無家可歸,被迫流離失所。

三、被非法判刑五年

2002年8月1日,我在鐵嶺市內講真相時再次被鐵嶺公安局孫立忠綁架到鐵嶺市看守所。兜裏的920元錢被鐵嶺銀州區警察搶走,後來,只給我存了200元。我遭到看守所犯人馮文豔的毒打,她劈頭蓋臉的打我嘴巴子。馮文豔在我絕食時踢傷了我的尾骨,大便時疼痛難忍。清河刑警王義等人對我非法提審,在銀州區公安分局四樓刑訊逼供。他們把我的雙手舉過頭,銬在頭上方的欄杆上,一隻腳抬起來綁在欄杆上上大掛。用電棍電擊我頭部和手,疼痛難忍。身體極度衰弱的我(已經絕食3天),肚子疼痛難忍,電棍電的大便都便到了褲子裏。後來,警察劉永仁和楊磊拽我手簽字,我攥緊拳頭拒簽,他便狠命的掰我手指,劉永仁惱羞成怒,打我嘴巴子,我正告他:「你就是掰折了手指,我也不簽字」。看守所的張所長說:「不簽就不簽吧。」

在鐵嶺看守所裏,我不穿號服,他們給我戴手銬;還戴一週腳鐐;我拒絕做奴工,被鎖上鐵鏈子,鏈子不足60釐米,把脖子和左腳鎖到一起,並逼我幹活,我只能蹲在地上慢慢挪動。

我們兩個監室的10多名同修集體絕食,抗議不公對待,警察要求我們派一個代表和她們談話,我出面對王幹事說:「江澤民利用你們迫害大法弟子,你們利用犯人迫害好人,你們都有罪。」三天後,對我進行灌食,獄醫錢大鵬給我灌了半洗臉盆自來水。然後,將我的脖子和左腳鎖在一起,自己不能上廁所,馮文豔不讓其他犯人給我接尿。

在鐵嶺清河區法院開庭時,公安局出示了一封「真相信」,說是我寄的。我根本沒給他們寄過信,並且不是我的筆跡。2003年3月13日,我被非法判刑5年,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

3月16日晚上九點,犯人們都睡著了,監獄犯人張豔平、蘭桂紅、王秀蘭、張玉豔等人把我叫到廁所(監獄的廁所、水房是專門殘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東北初春的晚上特別冷,氣溫都在零下10多度。犯人們都穿著棉衣、棉褲,我僅穿著一層薄薄的襯衣、襯褲,他們輪班用笤帚、刷廁所用的帶刺的毛刷狠抽我的臀部,張玉豔說:「每人打50下。」張玉豔邊打邊狂笑。她們把我的臀部打的一片青紫,沒一塊好地方。張玉豔說:「往上邊打,別耽誤幹活。」蘭桂紅還掐我的大腿,掐的大腿裏側一片青紫,同時還用手打我的臉。她們還用裝滿水的塑料桶壓在我的後背上,讓我雙手舉過肩,保持平衡,張豔平故意把水弄洒,冰冷刺骨的水澆在了我身上,凍得我渾身顫抖,上牙直打下牙。就這樣毒打折磨了我半宿。

2003年11月,我在所謂「思想彙報」中揭露了犯人向我索要食品及打罵、不讓上廁所等事,並揭露天安門假自焚。之後,犯人蘭桂紅等就在監舍毒打我,7、8個人把我的頭髮拽的滿地都是,還掐我大腿。我拼命喊叫,負責管內務的犯人劉峻華聽見了,怕出事,制止了惡行。於是,犯人雷秀冰趁我睡覺時,偷走了我的半口假牙,使我吃不了飯,以此要挾我「轉化」,還罰我蹲著。

四、被非法勞教一年零九個月

2006年10月28日下午兩點多,我從街上回家,被蹲坑的兩個警察強行拖到警車前,我高喊「法輪大法好」,一警察用手捂我嘴,把我塞到車裏,綁架到紅旗派出所。剛進屋,一警察就拽著我的頭髮使勁往牆上撞,撞得我頭暈腦脹,又把我背銬在冰冷的鐵椅子上10多個小時。警察用兩根電棍電我嘴,兩根電棍電肚子,我被電的滿嘴大泡。清河國保隊長李猛等人搶走我家鑰匙,抄走幾本大法書、師父法像一張、手機一部(價值1600元)等物品。我在開原市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後,遭非法勞教一年九個月,被劫持到瀋陽馬三家教養院迫害。

在馬三家教養院,大法弟子就像廉價的勞動力一樣被奴役。吃不飽,穿不暖,幹著超負荷的勞動。

我結束非法勞教的前二十八天,最思念我的八旬老母帶著遺憾永遠的離開了人世。我心裏的痛苦啊,多少錢能補償呢?

五、被非法勞教兩年

2011年10月6日,我在清河講真相,被國保警察王興軍跟蹤,他從後面抓住我手,打電話叫來警車強行把我塞入車內,王興軍把我左腳腕掰傷了,我被綁架到紅旗派出所。這其間,他們搶走我家鑰匙。到我家搶走很多大法書、講法光盤、mp3等物品。第二天鄰居看到一幫警察又一次上我家,家裏被翻的一片狼藉。我又被強行按手印、掌紋,最後我被司機李鐵、國保隊長王興軍、趙柏峰等六人綁架到鐵嶺市看守所。一路上我喊「法輪大法好」警察王衝用手打我臉。

在鐵嶺市看守所門口,王興軍讓我蹲著,兩腿夾住我的兩臂,用手使勁摳我下巴,我疼得大聲叫喊,實在承受不住這種痛苦,向身邊的桌子撞去,頭撞在桌角上鮮血直流,警察把我拉到鐵嶺市醫院縫了三針。國保警察王興軍欺騙我說:「做個CT讓局長看看就回家。」結果又把我送回鐵嶺看守所。到監號把我手、腳呈大字銬在地環上,用洗臉盆接大小便,我絕食反迫害。4天後,國保隊長王興軍、趙柏峰等六人就把我綁架到瀋陽馬三家非法勞教二年。

在去馬三家途中,我把手從手銬中抽出來摳頭上的傷口,王沖打我臉,用拳頭打我左側肋骨部位,一個多月不敢向左側翻身。

到馬三家體檢時,因血壓高大夫拒收,讓我上瀋陽第四醫院做頭部、腰部CT等項檢查。四個男警察按著我頭、胳膊強行抽一針管血,警察王興軍就給瀋陽熟人打電話走後門,說好不用體檢直接送。晚上九點多,我被綁架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清河國保警察把我架到四樓直接銬在監舍床上。經十多小時的顛簸,我頭暈、心慌胸悶,有氣無力。

馬三家勞教所為達到百分之百所謂「轉化」的任務,獄警利用各種手段誘騙大法學員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受矇蔽的任秀傑拽著我的手簽三書,我不簽,她打我額頭。離婚的丈夫來接見我,大隊長張環拿三書逼我簽字,不簽字不讓我接見。

2011年10月31日,大隊長張磊把我叫到秘密黑屋,四、五個隊長強迫我「轉化」,副所長張軍沒好氣的說:「你站著太舒服了,蹲著吧。」罰我蹲了兩小時,第二天下午又罰我蹲二小時。她們利用被矇蔽的學員苑淑珍,所長石宇逼我「轉化」,見我不動心。警察張磊惱羞成怒,她和趙曉傑用棉布條把我雙手勒緊,整個手立即變成紫色,把雙手分開分別銬在上鋪床的兩根長角鐵上、上鋪床沒床板,我站在床頭,用力把手抻到極限,頓時感到胳膊、前胸、後背就像被撕裂一樣疼痛難忍,我快要窒息了才停止。張磊逼我寫三書在學員中讀,張環嚇唬我說:「不許哭。」讀完後我號啕大哭,掉到了痛苦的深淵,我的心理壓力達到了極限……

2011年12月28日,遼寧省勞教局來檢查工作,強迫學員答題污衊大法。郎處長找我談話,大隊在張磊、張軍威脅我,不准我說抻刑折磨的事,張磊在屋我就沒敢說遭受抻刑。我也沒有完全按隊長要求做,警察張麗麗罵我遭惡報,張磊把我叫到小黑屋逼我罵師父並錄像。

2012年3月16日,被矇蔽學員王文宏講課(污衊大法)讓我回答問題,我沒吱聲。警察張麗麗把我叫到辦公室氣急敗壞的吼:「你要立棍呀!」對我拳打腳踢,腿踢青了,臉也打腫了。王文宏還半夜起來看著,不許我躺著盤腿。警察王廣雲、孫鼎元也常罵我。

我的血壓200-120(無高血壓症狀)。警察王廣雲讓犯人孟曼曼看著我吃藥。我不吃藥,王廣雲威脅我說:「你回家死了誰管,不吃藥就用開口器吃,要不就打滴流,要不就加期。」衛生所高大夫生氣了,強制我轉院,我哭了,王廣雲騙我說:「不做沒必要的檢查。」到了馬三醫院老大夫問我:「你平時愛說話、愛生氣嗎?」我說:「隊長不讓我們說話呀!」我說了真話,警察王廣雲後來找茬罵我。警察強制我做尿檢、心電圖、心臟彩超等項檢查,共勒索檢查費255元。八個多月共勒索六、七百元醫藥費。後來高壓130多,低壓60-70,感到頭暈,我要求停藥。王廣雲、孫鼎元一天罵我四次,還說給我灌藥。

長期的身心摧殘,我的精神壓力很大,常常被惡夢驚醒,嚇得大聲驚叫,整個樓層都能聽見。在回家前幾天,勞教所紀檢找我,問有沒有要反映的情況,我怕加期,沒敢說被打罵、體罰、酷刑折磨的情況。臨走時發一本《瀋陽市職業技術培訓結業證書》,是瀋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的造假證。

馬三家接見室有塊宣傳板明文規定:不准打罵、體罰、侮辱學員。而現實中打罵、體罰是家常便飯,更有殘酷的抻刑和各種形式的折磨!

家人承受苦難

我多次被迫害,家人也遭受巨大傷害。我母親因害怕也不敢煉功了,身體每況愈下,臨終也沒見到最思念的女兒,帶著遺憾永遠的離開了人世;丈夫因怕受牽連被迫與我離婚;20多歲的兒子受電視造假宣傳,不敢和媽媽同住一室,擔心媽媽把兒子掐死;妹妹頂風冒雪領著我兒子上遼陽看我,卻不讓見;大概是2002年警察把我不修煉的妹妹關了一宿。2011年妹妹被關幾個小時;家中親人、朋友都為我擔驚受怕,嫂子、外甥女也被警察騷擾。

以上是我和家人16年來被迫害的慘痛經歷,雖然我個人經受殘酷的迫害,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經濟遭受了巨大的損失。但是,我不恨那些基層公、檢、法人員,因為真正的罪魁禍首是江澤民。因此,為了懲惡揚善,匡扶正義,請求最高法院早日讓江澤民接受審判,為我申冤,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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