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在法中說:「常人難知修煉苦 爭爭鬥鬥當作福」[1]。修煉前,我就是這樣的一個把爭爭鬥鬥當作福的人。因為我得理不饒人,抓住把柄不撒手,我的人生不太平,生活中總有對立面。誰一旦惹著我,不戰勝對方,絕不罷休,在黨文化的觀念中,去求索真理,苦中不知苦,為一口氣,死去活來的與人爭、與人鬥,充當亡命徒。因而,本村的地痞都得敬我三分,在村子裏是出了名的厲害。不到四十歲,我的身體垮了,重病纏身,在死亡線上苦苦的掙扎。
《轉法輪》這本天書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修大法後,我改掉了從前稱王稱霸的惡習,從表面上看,像個大法弟子。其實我的內心世界仍有黨文化的因素在充斥著,時常在黨文化的驅使下,從社會到家庭,與人明爭暗鬥,違背大法的事情在我身上時有發生;導致在修煉中麻煩不斷,甚至被迫害,關進監獄。
出獄後,我加強修掉自己的魔性,在社會上,我不與人爭;可是在家庭矛盾中,面對丈夫在外找女人,心裏忿忿不平,大吵大鬧,沒有意識到是黨文化因素在作怪,這個家庭關斷斷續續過了兩年多,過程中,自己被丈夫打傷兩次。
身邊同修建議我好好看看師父的《洛杉磯市法會講法》,師父說的「有的就像那火柴一樣了,一劃就著。就像那個地雷,一踩就響。」[2]我是對上了號。師父的《曼哈頓講法》發表後,我又看了多遍,師父說:「面對再大的委屈都能夠很坦然的對待,都能夠心不動,都不為自己找藉口,有很多事情甚至於你不需要爭辯,因為在你修煉這條路上沒有任何偶然的事情,也許相互說話中觸動你的、也許和你發生矛盾有利害關係的這個因素就是師父弄來的。也許他說的那句話非常刺激你、點到了你的痛處,你才感覺到刺激。也許真的冤枉了你,可是那句話並不一定是他說的,也許是我說的。(眾笑)那個時候我就要看你怎麼對待這些事,那時候你撞他其實你等於是在撞我。」[3]
對照師尊的諄諄告誡,自慚形穢!法理清晰後,我終於闖過了家庭關。後來,丈夫一旦衝擊我的時候,我反擊後,馬上意識到自己錯了,自己是大法弟子,與常人發生矛盾就是大法弟子的錯。自己提高心性後,丈夫也變了,不再與外邊的女人來往了。我們終於過上了和平日子。
近年來,家庭成員逐漸增多,兒子娶了媳婦,又抱了孫子,五口之家,三世同堂,人多事多,我的心性關也在不斷的過,與媳婦、親家母之間的磨合很難。所以,我的抱怨心不斷出現,抱怨丈夫當初不該非要二胎不可、抱怨兒子懦弱、抱怨自己德小,遇到了個厲害親家母。在常人的圈子裏轉,不知道自己這是在黨文化的怪圈圈裏轉,給自己搞得心煩意亂。當兒子受到委屈時,自己在媳婦、親家母面前,當面充君子,背後做小人,給兒子出謀劃策,千方百計不能讓兒子吃虧。我的「陽奉陰違」恰恰符合了黨文化,因此被舊勢力鑽了空子,難以承受的病業關過了一個月。
我從正面吸取了教訓,跌倒後爬起來,有時間就學法,師父說:「有壞思想的人,想不正確的東西的時候,在你場的強烈作用下,也能改變他的思想,他可能當時不想壞事了。可能有人想罵人,突然間改變思想,不想罵了。只有正法修煉的能量場,才能起到這樣一種作用。所以在過去佛教中有這樣一句話,叫作「佛光普照,禮義圓明」,就是這個意思。」[4]我用在大法修煉中修出的善去對待親家母。她終於被感化了,彼此能夠和睦相處了。
修煉中,自己曾抱怨生活對自己不公。幾年來,丈夫、兒子都打工,家裏二十畝田基本都我一人來管;另外家裏大小事、柴米油鹽、洗衣做飯都是我一人承擔;有時還得帶孫子。做「三件事」,我只能擠時間,大多數從睡眠裏抽時間做,時常默念「勞身不算苦 修心最難過」[5]這兩句法,時不時人心還是往上返,抱怨媳婦不孝,抱怨她不該不為我分擔一些,正如師父所指出的那樣:「惡者妒嫉心所致,為私、為氣、自謂不公。」[6]自己因此活得累,活得苦。
師父講:「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還有一個問題,在矛盾當中,牽扯一個業力轉化的問題,所以我們在具體對待的時候,應該高姿態,不能像常人一樣。」[4]當我讀到這段法時,我豁然開朗,好像一下子破開了緊緊束縛我的一層厚厚的殼,心裏平衡了。從此,我無論多忙多累,都要求自己無怨無恨,以苦為樂。
我的心靜了下來,媳婦也變了,她變孝順、勤快了。農忙時,她幫我種菜,偶而和我一起下田幹活;農閒時,她也不用我帶孩子。她時常告訴我說:「媽,有活兒,您就招呼我。我幫您幹。」最值得慶幸的是她明白了大法真相,非常支持我修大法。我又一次體會到了師父講的「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深刻內涵。
作為一個修煉人,得用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自己能做的就自己做,儘量不麻煩媳婦。家裏的活兒絕大部份還是我一人幹,我累時,卻又被黨文化操控和利用,抱怨媳婦的心又生出來了。一次,我跟老伴發牢騷,他知道我是聲東擊西,破口斥責我,當時我臉一下子熱了:我還不如人家常人,趕快把話拉了回來。
作為大法弟子,必須以法為師,明辨是非,認清善惡,才能從黨文化的桎梏中自我解脫出來,才能溶於法中,才能修好自己,才能在神的這條路上走正。
《明慧週刊》上的另一篇文章《記一位閉塞鄉村裏的老年同修》,同修寫的是八十八歲的老同修,從不拖累兒女,啥事都自己做,柴米油鹽都自己管,一修十八年,從不懈怠,從來都想聽師父的話,不抱怨生活,不貪圖人世間的任何一點安逸和享受。我被這位老同修震撼了,自己也修了十八年,還在抱怨生活,自己才五十幾歲,還趕不上八十多歲的人,相比之下自己太渺小了。
我開始徹底清除解體自己幾十年來在黨文化中養成的畸形觀念,不要它,銷毀它,把它連根拔掉,落實在行動上,高高興興忙碌,勤勤懇懇幹活,「吃苦當成樂」。之後,我感到自己空間場是天清體透,擁有一片浩瀚的藍天,任由自己在那裏欣然翱翔。
我意外的獲得了大豐收。老伴下班後,經常主動幫我抱柴火,燒炕、燒暖氣;孫子變得很乖,不再死乞白賴的纏著我;媳婦天天主動幫我抱柴火,還幫我洗衣服、提水飲毛驢、包粘豆包、做麵食飯、做菜等。
最可喜的是她的房間也擺放上了明慧台曆,貼上了有「法輪大法好」的福字。在我準備把福字發給鄉親們時,她樂呵呵的主動幫我一張張分揀,再捲成卷,用毛線綁好。她很支持同修們來我家學法,發自內心的說:「來吧。你們學吧,我和孩子不打擾你們。你們這幫老太太,身體好比啥都強。」
每當我忙證實大法的事時,老伴、媳婦都主動幫我分擔家務,減輕我的負擔。幸福又回到了我們這個農家院。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迷中修〉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洛杉磯市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曼哈頓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5]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
[6]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