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獄危難中 死亡邊緣神跡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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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二零零二年七月,我村一個男孩在家被毒死,因我兩家有矛盾,他家懷疑是我下的毒,警察不調查不取證,就不明不白的將我投進了看守所,我瞬間變成了「殺人犯」。

我沒有殺人,更說不出殺人過程。他們知法犯法,依照邪黨邪惡手段,對我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我腿被打斷,身體皮膚潰爛,嚴重抽搐,半身不遂,意識不清,醫治無效。確切的說,我是在死亡邊緣上徘徊。

二零零三年三月,看守所監室關滿了法輪功學員。有一天看守所所長王金紅突然對我說:「你跟她們煉法輪功吧。」我清楚地知道她們怕我死在看守所難逃責任。她又告訴法輪功學員劉新愛說:你教她煉吧,讓她病好了,我准許了。

劉同修告訴我法輪功是高德大法,以真、善、忍為宗旨做好人,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師父就會救我的。因我站不起來,她就教我學煉靜功,發正念。

就這麼簡單的,第二天出現了奇蹟,我站起來了,能走路了,佛恩浩蕩,神奇在我身上就這麼顯現了!所長看到後很驚訝地說:「那你就跟著她們煉吧,就說是我批准的。」她們又教我背法,我的身體一天比一天好。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細心照顧因不轉化被殘酷迫害的同修們,看到正念出去的同修,我就非常高興。凡是進我號室的犯人,我都跟她們講法輪功好,講我的經歷。凡是好好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犯人,都能很快順利結案,得到福報,還說出去後一定要學煉法輪功。

後來看守和犯人都不叫我的名字了,叫我「煉法輪功的,過來」。就這樣,她們再也沒有打過我。之後又進來一個煉法輪功的大學生,她幫助我寫訴狀伸冤,上訴到中院。中院經過調查、審理,證明我是被冤枉的。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法院判我無罪,當庭釋放,並賠償經濟損失十八萬元。

回家後,我找到了當地的大法弟子,跟她們一起學法、煉功、講真相、發正念、救人,一樣不落。

我的命是師父給的,我一定要修煉,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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