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撫順清原縣的法輪功學員在向人講真相時把這一消息轉達給民眾。明真相的人都拍手叫好,希望早日把江澤民繩之以法。同時,法輪功學員也告訴人們: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依據中國的法律舉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罪,舉報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是站在正義一面。很多民眾當場表示要舉報江澤民。
有的人在舉報信上簽名並按了手印;有的人讓法輪功學員在舉報信上寫上自己的名字或化名。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清原縣已有4651人舉報江澤民的罪行,請求北京最高檢察院立案偵查江澤民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亂用職權、出賣領土等多項罪行,依法追究江澤民所犯罪行的刑事責任,早日將其捉拿歸案。
在徵簽過程中人們表達的心聲:
民眾A:我簽自己的名字,江澤民早該抓起來了,我去台灣都能看到煉法輪功的,隨便煉,就江澤民迫害你們這些好人。
民眾B:告吧,早就應該告他,我就用真名,快點把他抓起來。
民眾C:他(江澤民)太壞了,我支持你們起訴江澤民,我用真名簽。早點把他抓起來是除去一個大禍害。
民眾D:我就用真名,他(江澤民)太壞了,我不怕,我簽。
民眾E:舉報江澤民我不用假名,就用真名,江澤民不幹好事,看看把我們國家都糟蹋的啥樣了!吃的、用的都是有毒的、假的。
……
有很多人還向徵簽的法輪功學員要年曆、護身符、真相材料等,有的人說:「只要是法輪功的我都要,不是法輪功的我不要。」有個小學生說:「老奶奶,你給我個大法的護身符吧。」也有的人關心地說告訴法輪功學員:「這幾天你們要注意安全,社區人員都開會了。」
以下是在法輪功學員向人徵簽現場拍攝的鏡頭:
圖:人們在舉報江澤民的舉報信上簽名 |
圖:民眾在舉報江澤民的舉報信上簽名、按手印。 |
附刑事舉報書一份
最高檢察院
舉報人:
被舉報人:江澤民
控告事由:被舉報人江澤民涉嫌犯有綁架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罪、非法拘禁罪、誹謗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搜查罪、侮辱罪、誣告陷害罪、故意傷害罪等刑事責任;依據國際法規定江澤民構成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 觸犯了中國《憲法》的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等等。
事實與理由:談到我就是法輪大法好受益者。有一次出門坐車,突然出了車禍,把我彈出去、然後又彈回來,車上坐了兩個人,我們倆頭部太陽穴位置上都撞起了大包,那個人被送進了醫院進行手術治療,我就想我也像法輪功學員那樣,為別人著想,念法輪大法好,不給別人添麻煩,說來也真神奇,頭上的大包沒了,身體也一點事沒有,從那以後我更相信法輪大法好了。
我們接觸過許多修煉大法的人,他們不論在單位、家庭、人與人之間,處處都為他人著想,以苦為樂,人人稱讚。通過修煉使他們原本體弱多病的身體健壯起來了,野蠻霸氣的性格變得和藹可親了,法輪大法提高了修煉人的道德品質,他們把善良的道德品質展現給了身邊的所有人,感染著每一個人。我也很想修煉,可是我怕被抓,怕被判刑、怕被摘器官。
所以我們渴望迫害早日結束,還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拘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讓佛光普照神州,使佛法福祉我們的國家與人民!
我們依據《刑法》第397條、第251條、第246條,以「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侮辱罪、誹謗罪」舉報江澤民,請求北京最高檢察院對江澤民犯罪行為予以立案偵查。把這個殘害了無數我們中國老百姓的法西斯劊子手送上歷史的審判台。
此致
最高檢察院控告廳
舉報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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