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主動退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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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一月九日】二零一五年七月份,我因訴江被警察綁架、抄家並拘留十五天。至十二月底,警察主動打電話通知我領回被搶走的電腦、打印機、刻錄機、耗材等。下面我把詳細過程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參與訴江大潮

二零一五年四月底,我收到了關於起訴江澤民的郵件,一下想起了《風雨天地行中》中表達的,盪濁、清音、風雨、歷劫、同心、審判。風風雨雨十六載,心裏很高興我們隨師正法走到了最後階段──審判。

但是由於悟性沒上來,覺得自己沒受到大的迫害,好像與自己沒有多大關係,一直沒動筆。後來在學法時看到師父說:「全人類都應該起訴它。它害了所有的中國人,它也害了很多世界上其它地區的人。那麼多人都因為它的謊言,將被拖入地獄。」[1]我發現,自己的所謂悟性低,那只是怕心的藉口,法都講到這種成度了還需要我們悟嗎,照著做就行了!

六月,我到郵局,以快遞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兩天後收到高檢的簽收回執。

遭綁架、拘留後

七月,國保警察拿著我寄往高法的《刑事控告狀》闖到我家非法抄家,並把我銬到派出所,我不配合他們,他們說:你簽不簽字、說不說都沒用,還起訴江某某,我們就要抓你做典型,就是要拘留你,有本事你就去告。他們氣燄很囂張,在押往拘留所的過程中還給我上了背銬。

到了拘留所,我把心一放到底,謹記師父的教誨:「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2]我拒簽字、拒穿號衣、拒報數、拒坐小凳而坐床。獄警來談話,我就講真相。他說:「我們經常接到法輪功的短信電話,你不用說我們也知道這些。」在拘留所裏十五天,這是唯一的一次談話,再沒有警察來管閒事。

號裏有個曾經服刑九年的犯人,他告訴我:在二零零零年那時候,不管監獄還是拘留所,只要法輪功學員進來,都是往死裏打,他親眼看到獄警把法輪功的人吊到籃球筐上曝曬,結果人被曬死了。可現在沒人管了,獄警一看是法輪功學員都不管。他說:「在這裏法輪功(學員)的待遇是最高的。」

我想,不管怎麼樣,既然來了這裏,也不能白來。我一邊向內找自己的人心執著,一邊給同監室的這些有緣人講真相。來來去去前後有十四人,入過邪黨組織的全部三退,有五人沒有加入過邪黨組織,我就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告訴他們,他們也是把這九字吉言經常掛在嘴邊。

溶入整體 加緊救人

出拘留所後,我通過在拘留所認識的一位同修,溶入了當地的集體,結束了身邊沒有同修的環境。有一天,我和幾位同修開了一個小型的交流會,達成了一些共識並做了一些分工。

共識一:做三件事不停,加大力度的找回昔日同修。
共識二:我地區要全力推動訴江,鼓勵、幫助同修訴江;鼓勵並幫助常人舉報。
共識三:向當地政府機關、各層部門負責人大力度發送真相彩信、短信。
共識四:讓受到迫害的同修給警察寫信、打電話勸善。用善、用慈悲救度他們。

警察主動歸還抄走的物品

這樣到了十二月,給我上背銬的警察主動打電話給我,要我去公安局取回被扣押的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見了面他直和我套近乎,滿臉是笑,又稱呼老鄉。我告訴他,都不容易,我們都應該互相理解。看得出他很感動,還要幫我搬東西,與幾個月前判若兩人。其實我沒有指望他們能還我電腦,時間不等人,資料點很快就從新建立起來了。我們修煉人沒有敵人,他們能主動還我電腦選擇贖罪,我替他們高興。

時間不等人

目前的形勢變化真的是太快了,三退名單直線上升,我地區已有同修去公園公開煉功了(請同修根據當地情況去做,注意安全)。還沒有參與訴江的同修啊,真得抓緊了,警察都不管了,郵件也不攔截了,扣押的物品在陸續退還,這時候了,我們還邁不出這一步嗎?

最後引用師父的講法與同修共勉:「我早就說了,你們還要等到甚麼時候?你們還要等到甚麼時候?!沒有時間了。」[3]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經文:《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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