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珍,女,五十二歲,鐵嶺縣李千戶鄉小屯村村民。她丈夫因病於早年去世,她自己也是多種疾病纏身,修煉法輪功後,疾病不治而癒。為了維持生計,李麗珍帶著兒子寄住在撫順市妹妹家,平時靠打零工維持生活。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麗珍在街上向民眾發放破網軟件小光盤,被警察綁架到千金派出所。
警察逼問小光盤的來源,將她雙手銬在兩個椅子上,脖子掛一個十斤酒桶,令她站不起也蹲不下,往她眼睛、鼻子、嘴裏抹辣根。
第二天,李麗珍被劫持到南溝看守所。半個月後,警察勒索三千元,讓李麗珍取保候審。李麗珍回家二十天後,派出所警察要她去報到,李麗珍被迫離家,吃盡顛沛流離之苦。
二零一六年初,李麗珍因牽掛孩子回到撫順市,五月六日晚在妹妹家樓下被蹲坑警察綁架,警察污衊她是網上通緝的逃犯。同年八月,李麗珍遭撫順市新撫區法院刑事庭非法庭審。儘管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法庭仍罔顧法律,對李麗珍非法判刑兩年半。
撫順市新撫區法院:
刑事庭024-57567113
千金派出所:
責任警察王振興1810423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