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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許曉琴自述三年冤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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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重慶市永川區法輪功學員許曉琴二零一四年被非法判刑三年,獄中受到精神、肉體折磨。

以下是許曉琴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一月兩次被警察綁架到永川區黃瓜山洗腦班。我的丈夫堯榮宣也於同年四月十六日一同被綁架到洗腦班,四月二十六日又被劫持到永川區看守所非法刑拘至十二月八日近八個月。勝利路辦事處民政辦、綜治辦以我丈夫不「轉化」為由,取消他的最低生活保障費。

二零一三年四月,勝利路綜治辦主任羅明全、玉屏居委會書記曾憲銀帶人拿著電鑽闖到我家,將我家的防盜門鎖鑽爛,強行闖入住宅將我綁架到看守所,非法刑拘二十八天。

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我在客運中心向世人發放真相光盤時,遭人惡告,被綁架到永川區公安局國保支隊時,被銬在老虎凳上很緊不能動彈,被一自稱叫黃輝樹的警察恐叫道:「你再不說,那邊關有幾個強姦犯,馬上就叫他們來強姦你!」

三個月後我被永川區法院秘密判刑三年,關進重慶女子監獄。監獄獄警及包夾(是刑事犯)採取各種手段逼迫我放棄「真善忍」信仰,諸如:強迫我看污衊、誹謗大法的錄像、書籍,寫所謂心得,強迫背和抄寫監規,數量不斷加大,每晚三點過後才讓睡覺。連吃飯拿飯勺、洗漱時,也逼迫我罵大法,否則就只能用手抓。

獄方還在我的飯菜裏下藥,或直接強迫我吃藥;不准我上廁所,體罰我站軍姿,一旦沒站直或打瞌睡就被踢打、扯頭髮、打耳光;在最冷的冬天,往我的胸部裏或從頭上倒冷水;包夾還把我的衣褲全部脫光,強迫我只穿胸罩和內褲站在過道上吹風,包夾過來對我左右打耳光,還邊打邊罵。我所有言行被嚴密監控和記錄,不准與任何人說話。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日我出獄時,卻被辦事處綜治辦、居委會、派出所人員劫持到萱花路派出所,強迫我違心簽字和按手印才放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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