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集團肆意迫害修心向善,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十七年來窮盡邪惡手段,迫害異常慘烈。壞事做絕了,就必然遭到上天的懲罰和應有的報應。
廊坊市作為環繞京津的地級市,地方不大,但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廊坊市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的迫害,非常殘酷。同時,參與迫害的各部門人員所遭到的惡報,也觸目驚心,如影隨形。雖然當局信息封鎖,極力掩蓋,但從透露出的部份遭惡報實例,已足以彰顯善惡有報的天理。本文以明慧網刊登的實例為主,並添加更新了部份實例。
本文曝光這些實例,旨在使還在行惡的有關人員警醒,以此為戒,停止迫害,棄惡從善,將功補過,使自己和家人擁有美好的未來。
一、市級官員遭惡報實例
◆吳顯國,男,廊坊市三河市人。一九九七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五年三月,先後任廊坊市常務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九月,任石家莊市市長、市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九月因三鹿奶粉事件,吳顯國被免職。
吳顯國於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時升任廊坊市常務副市長,在以後任廊坊市政法委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正是邪黨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時期,對廊坊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在廊坊市任職期間,僅市區這一塊(不含各市縣)就發生了至少2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死人名單附後);至少6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者達十年(非法判刑人員名單附後);至少25名學員被非法勞教;至少47名學員被關入「610」洗腦班非法拘禁。至於有多少學員被綁架、抄家,被關進派出所、看守所,被關進單位自己私設的小黑屋,被開除公職、扣除工資、獎金、養老金,被勒索罰款的更是無法統計。
吳顯國在石家莊市任職期間,在多次會議上講話污衊法輪功,二零零八年四月,吳顯國召集較大範圍人員參加的邪惡會議,親自部署迫害法輪功,要動用上萬人在各街道、廣場、小區、廠礦企業各單位布控;各商業單位及街道、廣場、小區一律安裝攝像頭;嚴格過濾上網情況。發現問題(可拋開法律)嚴厲打擊。(搞株連)各級單位層層立責任狀。吳在石市任職期間,對石家莊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罪不容恕。
◆王愛民,男,河北省南和縣人。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廊坊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任邢台市委書記。二零一四年九月,王愛民因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被免去其職務,並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據消息人士說,在王愛民被免職後,其老婆孩子遭人砍殺,家人也跟著遭殃。
王愛民在廊坊任職期間,緊緊跟隨邪黨迫害法輪功,對廊坊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在廊坊市任職期間,僅市區這一塊(不含各市縣)就發生了至少1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死人名單附後);至少6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長者達八年(非法判刑人員名單附後);至少5名學員被非法勞教;至少48名學員被關入「610」洗腦班非法拘禁。至於有多少學員被綁架、抄家,被關進派出所、看守所,被關進單位自己私設的小黑屋,被開除公職、扣除工資、獎金、養老金,被勒索罰款的更是無法統計。
◆孫寶水,男,保定定興縣人。二零零三年五月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任廊坊市文安縣縣長;二零零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廊坊市大廠縣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廊坊市政協副主席,統戰部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以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孫寶水任大廠縣委書記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在他和原縣長楊連華(已遭惡報被批捕)任職期內,大廠縣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是最嚴重的。在大廠這個只有十幾萬人口的小縣,在他任職期間,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重刑,其中西馬莊的劉淑英長達十二年,現在還在石家莊監獄遭受迫害;十八人被非法勞教,其中僅二零零六年一次,被非法勞教的就高達十一人;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的五十七人,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四十五人;被警察以各種方式多次騷擾的更是無法計數。
◆肖雙勝,男,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肖雙勝任廊坊市政法委書記。此期間所發生的每一起綁架、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到看守所或洗腦班、勞教、判刑等迫害,肖雙勝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他是迫害法輪功罪惡運動的推動和執行者。據知情者揭露,在此期間,被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的判決書上,都有肖雙勝的簽名,這是其本人永遠都無法抵賴的罪證!
在肖雙勝任職期間,僅廊坊市區這一塊就迫害致死至少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拘禁在廊坊洗腦班至少11位。綁架到看守所、騷擾、非法抄家等無法準確計數。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肖雙勝親自簽署文件,要抓五百名法輪功學員,並將指標分配給下屬單位。他做夢也沒想到,就在他剛剛簽署此文件沒幾天,還沒來得及執行,自己就被自己的上司給抓了。老天是不允許肆意迫害修心向善的好人的。
◆李剛,男,廊坊市霸州市人。二零零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先後任廊坊市三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七月,任承德市常務副市長。李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調查。
在三河市任職期間,三河的每一次綁架,每一次非法勞教,每一次非法判刑,都有他不可推脫的罪責。在此期間,三河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37人,迫害致殘的至少3人,被非法判刑9人,被非法勞教19人次,非法拘禁在廊坊洗腦班的至少101人次,遭到綁架、騷擾、非法抄家的難以計數。
(待續)
附件:被迫害致死或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名單
1、吳顯國在廊坊任職期間市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序號 | 姓名 | 迫害致死時間 | 序號 | 姓名 | 迫害致死時間 |
1 | 崔玉蘭 | 2001.年春 | 13 | 孫廣娟 | 2002年 |
2 | 李秀潔 | 2004年12月 | 14 | 馬振庭 | 2003年 |
3 | 鄒向前 | 2004年6月 | 15 | 劉春成 | 2001年 |
4 | 牛永啟 | 2001年4月 | 16 | 呂文華 | 2001年 |
5 | 扈文劍 | 2000年底 | 17 | 劉玉榮 | 2003年 |
6 | 王瑞華 | 2004年 | 18 | 孟憲蘭 | 2003年3月 |
7 | 郭秀華 | 2003年 | 19 | 王文書 | 2004年10月 |
8 | 高玉芳 | 2001年 | 20 | 楊風海 | 2000年 |
9 | 郭寶旺 | 2002年 | 21 | 鬱清伯 | 2005年2月 |
10 | 郭寶文 | 2001年 | 22 | 仁賀儀 | 2003年 |
11 | 趙春海 | 1 999年12月 | |||
12 | 侯繼明 | 2004年 |
2、吳顯國在廊坊任職期間市區被迫害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序號 | 姓名 | 判刑時間 | 非法刑期 | 序號 | 姓名 | 判刑時間 | 非法刑期 |
1 | 陸鳳玲 | 2001年6月 | 10年 | 5 | 唐朝敦 | 2001年 | 9年 |
2 | 郭曉慧 | 2003年1月 | 9年 | 6 | 張剛 | 2001年 | 7年 |
3 | 王慶生 | 2004年 | 9年 | ||||
4 | 劉周波 | 2001年 | 9年 |
3、王愛民在廊坊任職期間市區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序號 | 姓名 | 迫害致死時間 | 序號 | 姓名 | 迫害致死時間 |
1 | 史志敏 | 2011年12月 | 11 | 李淑紅 | 2011年 |
2 | 曹寶玉 | 2006年4月 | 12 | 王洪勝 | 2007年 |
3 | 隋振興 | 2009年 | 13 | 李秀蘭 | 2009年 |
4 | 蘇瑞先 | 2007年11月 | 14 | 劉淑蘭 | 2005年5月 |
5 | 王建華 | 2009年6月 | 15 | 劉紹華 | 2005年12月 |
6 | 張秀平 | 2011年 | 16 | 熊佔嶺 | 2005年12月 |
7 | 趙書賢 | 2010年 | 17 | 胡大勇 | 2011年 |
8 | 董秀貴 | 2006年 | 18 | 梁金衛 | 2007年 |
9 | 張紅秀 | 2006年 | 19 | 周金興 | 2009年 |
10 | 李秋苓 | 2006年 |
4、王愛民在廊坊任職期間市區被迫害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序號 | 姓名 | 判刑時間 | 非法刑期 | 序號 | 姓名 | 判刑時間 | 非法刑期 |
1 | 張立軍 | 2008年5月 | 8年 | 5 | 王金雲 | 2005年7月 | 3年 |
2 | 楊建坡 | 2006年2月 | 6年 | 6 | 萬紅霞 | 2005年6月 | 3年 |
3 | 劉均瑞 | 2008年4月 | 4年 | ||||
4 | 王少秋 | 2006年2月 | 4年 |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