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非法開庭,刑事判決書涼州區(2014)武涼刑初字第593號,分別判:
曹生俊:男,醫生,判刑四年,後上訴被加刑一年,身體被迫害不行了,一直在病床上,在二零一五年年底,還被強行送酒泉監獄。
雷鵬和:男,獄警,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十月份收監送酒泉監獄。
趙宗成:男,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十月份收監送酒泉監獄。
邰梅花:女,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十月份收監,送甘肅省女子監獄。
白群英:女,個體,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吳蘭芳:女,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吳加苗:男,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何存梅:女,農民,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徐進彪:男,農民,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底放回家。
張文娟:女,農民,非法管制二年,因有病,關押幾個月放回。
有的法輪功學員雖然被放出,但是仍然被他們監控,每月向監檢院報導二次,如果不報就抓。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公檢法、政法委刁難律師,詐騙、恐嚇家人不讓請律師,辭退律師,不讓家屬開庭時進場旁聽,開庭時外面有武警、便衣警察六七十人層層把守,把家屬和圍觀的人趕到街那邊去了。
武威市涼州區六一零、國保大隊、公檢法、政法委在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繼續作惡,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抓捕馬玉蘭、趙玉花、史文玲、俞風英、劉風英,還有天祝縣的三位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放回四位,現仍然被關押在武威市涼州區看守所的有三位涼州區法輪功學員,另有天祝縣一位法輪功學員,名叫邱玉花,共四人。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審判長;宋光忠, 審判員;王福海。閆會德
書記員;張新明(2015年6月19日)
甘肅省武威市中級法院刑事判決書:審判長;趙雪梅; 審判員;蔡立斌,
代理審判員;田傑
書記員; 張光輝(20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