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趙飛瓊從昆明返回宣威在昆明火車站安檢時,因為攜帶一元面額的真相紙幣被警察要求開包檢查。趙飛瓊抵制警察的無理要求,於是被強行帶到了昆明鐵路公安局,當晚關進鐵路看守所。
次日,她被押回到宣威家中抄家,警察又把她帶回還關押進鐵路看守所。第三天十二月十日下午,趙飛瓊被鐵路警察交給宣威國保警察,關到了宣威看守所。
警察多次訊問隨身和家中搜查的法輪功相關書籍物品的來源,趙飛瓊拒絕回答。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趙飛瓊在宣威找到一份工作,替一名浙江的首飾金店老闆迎櫃賣首飾,她的真誠勤勉友善服務贏得顧客,也深受老闆器重。這次被警察抓捕,是她休假,兩天假期結束本來第三天要返回首飾店上班的。女兒在昆明第八中學上學,今年要高考了。雖掛念在心,但因為擔心國保警察對女兒的騷擾威脅,幾年來她都很少看望女兒。
趙飛瓊,七十年代出生,她有一個兒子和女兒,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本來幸福美滿的家庭解散了,至今已五次被拘留、勞教和判刑。
二零零零年十月,趙飛瓊因為探望一位被勞教的朋友,第一次被關進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趙飛瓊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功拒絕放棄修煉,被關進勞教所。
二零零四年八月、二零零九年五月,趙飛瓊因給親友饋贈法輪功光碟,接連兩次分別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趙飛瓊從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期滿出獄。出獄後不久,趙飛瓊又被警察強行劫持進宣威精神病院。趙飛瓊最終逃離精神病院回到家中。
目前,趙飛瓊關押在宣威看守所,案件還在公安偵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