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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謀殺 廣東醫學院江文富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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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二零一六年一月,大陸媒體稱,廣東醫學院原黨委書記江文富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二月至今,正在被調查。

據了解內情者介紹,江文富因嚴重違紀被調查,更深層的原因是他在任職期間,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特別是他所在的南方醫科大學(原第一軍醫大學)、廣東醫學院都參與了謀殺,即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惡。

江文富,一九五六年五月出生,今年六十歲,安徽省安慶人,曾任第一軍醫大學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正師級)等職。二零零四年八月,第一軍醫大學整體移交廣東省,更名為南方醫科大學,二零零四年八月,江文富任南方醫科大學黨委副書記。二零零七年四月,任星海音樂學院黨委書記。二零一零年一月起,任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

一.南方醫科大學、廣州醫學院參與活摘

據明慧網報導,中共大規模活摘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黑幕從二零零六年開始曝光。中國大陸開展器官移植的醫院和移植數量在一九九九年後暴增,這與中共對法輪功實施群體滅絕迫害的時間高度同步,涉嫌參與活摘移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療單位遍布全國二十二個省、五個自治區、四個直轄市及二百一十七個地級市。

明慧網多次公布涉嫌活摘器官的南方醫科大學、廣州醫學院。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軍隊醫療系統的證人再次披露中共用軍事手段操控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為了暴利,軍隊、醫院、勞教所(監獄、集中營)的警察和醫生沆瀣一氣、共同勾結,形成了從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庫的建立維持、器官移植市場及中介,到活體器官摘取、移植、實驗及利益分贓等環節的完整的「一條龍殺人產業」。

南方醫院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早就受到關注和質疑,該校附屬珠江醫院的退休教授到處指導器官移植。

二.南方醫科大學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院和個人

1.參與醫院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原第一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原第一軍醫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深圳市第八人民醫院(南方醫科大學深圳寶安醫院)

2.參與個人

衛生部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委員會「專家」、南方醫科大學附屬南方醫院於立新
南方醫科大學附屬珠江醫院肝膽外科高毅、張永革、張志;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器官移植科余玉明、王亦斌、於立新、徐健、高毅、陳建鋒、李浩、鄧文鋒;
第一軍醫大學南方醫院腎移植科付紹傑、於立新醫生;
第一軍醫大學珠江醫院器官移植科主管護師、護士長劉雪琴;
第一軍醫大學附屬南方醫院手術室護士江嫻;
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器官移植科趙明、顧新偉、李民、孫爾維、汪爽;
南方醫科大學附屬南方醫院器官移植中心鄧文鋒、余玉明、苗芸;
南方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器官移植科李川江;
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器官移植科主任林民專,原第一軍醫大學珠江醫院器官移植血液淨化中心主任,親自經歷近2000例腎移植的臨床手術。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肝膽外科主任周傑,自二零零四年,周傑帶領科室人員做肝移植,截至目前,總例數已達200例。周傑長期在臨床一線,做了這麼多活體肝移植,寫出那麼多相關「論文」,在中國這樣的中共掌權的社會裏,其活體肝移植的活體肝源值得有心人進一步調查。

據明慧網《「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4)》報導:大衛《血腥的器官摘取》還訪問了一位去廣東省東莞市太平人民醫院做腎移植的病人,他的主刀醫生是高偉。太平醫院是非軍方的普通醫院,但是,主刀醫師高偉是第一軍醫大學珠江醫院腎移植科的大夫,高偉同時還在廣東省深圳武警邊防醫院兼職。

廣州華僑醫院一位配合做移植手術的麻醉科醫生彭雪梅透露,供體器官的來路很多,「很多是南方醫院拿了腎以後還送到我們醫院來。就說會有一些門路囉,但是這不能講嘛,不能公開講嘛。」南方醫院是南方醫科大學的第一附屬醫院,而南方醫科大學的前身是解放軍第一軍醫大學,二零零四年移交給了廣東省。

3.活摘相關報導

(1)南方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做移植腎臟六千九百多例

據明慧網報導,南方醫科大學附屬醫院到零九年七月,做移植腎臟六千九百多例。其中南方醫科大學(原第一軍醫大學)附屬南方醫院到零九年七月做腎移植三千八百多例,其附屬珠江醫院累計移植腎臟三千一百多例。

(2)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大量培養腎移植專業的碩士和博士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大量培養腎移植專業的碩士和博士。這些研究生由最初對腎移植的陌生到實習結束時成為一個較熟練的腎移植專科醫生,大部份畢業分配到各單位後,都成為腎移植技術骨幹力量。

(3)南方醫科大學附屬珠江醫院的退休教授到處指導器官移植

僅有二甲醫院資格的廣東省東莞市太平人民醫院新院(東莞虎門黃河時裝城附近),從一九九九年開始做器官移植,患者大多是外國人。該院已完成腎移植一千多例,二零零六年頭三個月就已做腎移植三百例。太平人民醫院新院的移植手術醫生來自是珠江醫院的退休教授。他們還幫深圳的武警醫院做器官移植。

三.廣州醫學院涉嫌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院和個人

1.參與醫院

廣州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原廣州市工人醫院)
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湛江市第二人民醫院)
茂名石化公司醫院(廣東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
廣州醫學院附屬廣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廣東醫學院附屬惠州醫院)
高州市人民醫院(廣東醫學院附屬高州醫院)

2.參與的個人

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腎內科麥偉民。
廣東醫學院附屬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肝膽外科的李紅春、胡宗宇、張書民。

四.殺人者必將償還其造下的罪惡

我們知道:活體切取移植器官的醫務工作者就是第一線直接殺人取器官的兇手,這些醫務工作者包括,但不侷限於切取醫生、移植醫生、護士、麻醉師等。按基本醫學倫理和國際器官捐獻常規,這些醫務工作者在提供可信和可靠的證據否定以上指控之前,應被視為觸犯反人類謀殺罪的嫌犯或目擊知情者。

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以牟利,這是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如果這種邪惡都無法激發起一個人的良知,那麼這個人也就不成其為「人」了。那從事活體器官移植的醫護人員,就只有等待地獄之火永無止境的焚燒了。

江文富作為領導者,涉嫌指揮醫務人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如今,惡報已向他走來。

參考文獻:
明慧人權報告:死刑犯遮不住器官市場的蘑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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