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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齊哈爾市法院踐踏法律迫害律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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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下午,河南省王磊律師接到一通令人費解的電話,是由黑龍江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刑庭女庭長金曙打來的。

金曙聲稱:「根據一審庭審的情況,通知你不能擔任案件當事人於桂敏的二審辯護人。」王律師質問依據甚麼,金曙說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王律師知道那條法規是關於「訴訟參與人擾亂法庭秩序、應受何種處罰」的,就對金曙說:「這件事分明是基層法院肆意違法,你卻罔顧事實,顛倒黑白?!」

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法院對兩名法輪功學員於桂敏和楊秀花進行了非法庭審。在法庭上,王磊律師首先就當事人於桂敏遭辦案警察刑訊逼供、並被毒打致傷的情況,提請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於桂敏也當庭高舉雙手,讓審判長劉慶華勘驗手腕上的傷痕。然而劉慶華卻置之不理,仍舊繼續推進庭審。

於桂敏遭酷刑雙腕傷痕外露至深
於桂敏遭酷刑雙腕傷痕外露至深

王律師依照現行法律,從不同角度為於桂敏做無罪辯護,令現場旁聽人員不時地點頭稱讚。誰知審判長劉慶華卻惱羞成怒,粗暴打斷、阻止王律師辯護。王律師又以《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為依據,論證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違法的。

劉慶華卻更加野蠻的咆哮公堂,厲聲制止王律師「不准提《憲法》」、「不准提《刑事訴訟法》」。王律師問:「習主席要『依法治國』、『以憲治國』。 怎能不提呢?」誰知劉慶華不但不收斂,反而悍然剝奪了王律師的辯護權,喝令法警將其逐出法庭。

此次所謂「庭審」,於桂敏只因發給路人一張上網卡片就被劉慶華枉法判刑三年。劉慶華還當庭威脅於桂敏「不准上訴,否則會判得更重。」這令於桂敏的家人哭作一團。

此後不久,劉慶華又寫好解聘律師申請書,指派同事王龍懷去看守所,逼迫於桂敏在解聘書上簽字。於桂敏拒絕簽字,因此受到王龍懷的恐嚇與威脅。

這還不算,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王磊律師來齊齊哈爾市辦案,當晚十一點半,在王律師入住的齊齊哈爾市站前「漢廷酒店」客房裏突然闖進倆警察,硬是把王律師帶到龍華路派出所刁難盤查一番。據現場警察說,他們也是受人指使才這樣做的。王律師深知,這又是劉慶華在耍恐嚇手段,企圖阻止他繼續為於桂敏做二審辯護人。

王律師到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控告劉慶華的種種違法行為,並向中院提交兩份會見筆錄:一份是於桂敏自述遭辦案警察刑訊逼供的經過,另一份是於桂敏控告審判長劉慶華的申訴書。刑庭庭長金曙讓提交本案辯護詞,王律師答應隨後寄給她。

不料時隔半月後,法官金曙卻矢口否認已經收到的辯護詞。並在這次通話中又改口說:「即使收到了,你也被解除二審辯護權了。」很顯然,她是有意誣賴王律師因為擾亂法庭秩序才被解除辯護權的。其做法不但不尊重事實,還故意混淆一審和二審的關係,進而協同劉慶華剝奪律師辯護權。王律師感到非常氣憤,他說:「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與富拉爾基區法院真就是沆瀣一氣,他們視法律為無物,簡直無恥透頂了!」。

近期,王磊律師又分別去齊齊哈爾市檢察院、黑龍江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等部門,控告齊齊哈爾市刑庭庭長劉慶華的違法行為。

無論基層法院、還是中級法院,居然主審法官都能這樣明目張膽的執法犯法,可見齊齊哈爾市司法系統已混亂、囂張到甚麼程度。在此希望黑龍江省上級司法部門能及時調查此事,讓那些膽大妄為的法盲法官們早日得到應有的制裁,真正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尊嚴。

圖: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

圖:富拉爾基區法院
富拉爾基區法院

審判長劉慶華
審判長劉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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