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兒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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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我的家庭,是個特殊的家庭。十幾年前因丈夫有病去世,同年兒子與兒媳離婚,當時我孫子三歲半。後經人介紹,我現在的兒媳嫁到我家,當時我們沒生活在一起,我帶著孫子單過。

當孫子要上學時,兒媳提出,我們在一起生活吧,相互照顧方便。此刻我的心情是既高興,又忐忑不安,我既想過上有幫手的家庭生活,又怕這種家庭關係難以處理。婆婆與兒媳的關係處理好了是娘倆,處理不好是冤家啊。

當時我修煉法輪大法已幾年了,按真善忍做好人已有深厚的思想基礎,當時我想試著過三年,不行的話就好和好散,想是這樣想,做要往最好處做,這三年對我修煉的好壞是個檢驗。我修煉的程度,決定著家庭環境的走向。我首先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高起點進入新的家庭生活。首先對自己約法三章,做到三個放:

(1)放手:一切都在尊重中放,把家中的一切家務事,包括柴、米、油、鹽,只要兒媳能做的事全放給她,讓她承擔起家庭的責任,體現出她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看起來放手的是家庭瑣事,實質放棄的是家庭的權利和地位。愛叨叨,愛管閒事是婆婆的通病,而我們修煉的人是要開懷大度把婆婆媽媽的現象修去的。

(2)在信任中放: 不在用錢、用物上對兒媳設防和不信任,每月的家庭生活費用,不搞比例分攤,把我的經濟能力全部奉獻出來,用以家庭生活。對兒媳的每項支出從不查看,不詢問。兒媳體會到了我對她的真誠和無私。我看到每當月份支出超出標準時,她便主動的把我兒子的收入拿出部份添上。特別是購買家庭生活用品時,她總是貨比三家挑最便宜的買,即少花錢,又把生活調理的非常到位。她從不捨得花我給的錢為自己買衣服、鞋帽。我便主動定期為她購買,當售貨員聽到是婆婆給兒媳購衣物時,都用讚許的眼光看著兒媳說:這兒媳真有福氣,我馬上接上一句,你們不知我兒媳有多好。

十多年來我們婆媳之間從沒因經濟問題發生過任何矛盾。從表面上看,我放棄了人們看重的一切,卻贏得了兒媳對我內心的尊重,善因得到了善果。

(3)在對孫子的教育問題上放手,讓兒媳發揮主導作用。

由於孩子不是兒媳親生的,又和奶奶在一起生活,兒媳不容易對孩子進行管教,管深了不是,管淺了孩子不聽,我便把孩子的一切管理都交給兒媳,特別是孩子在上學以後,培養孩子良好的學習習慣真的很難,兒媳下了大力氣,不知和孩子生了多少氣,此時我從不給孫子一分錢花,不給他買各種零食,把這一切都讓給兒媳操辦,讓孫子即感受到媽媽的尊嚴,又嘗到媽媽的關愛與溫暖。我從不給孩子當依仗和靠山,時間久了,不管兒媳怎麼嚴格要求他,他都不向我求救,直到乖乖聽話把事情做好為止。從小學到初中,孫子的學習一直名列前茅,在此期間兒媳的付出是巨大的,從小學一直接送到初三。上初中的三年中,兒媳每天都陪著孩子學習至晚十一、二點,直到中考,孩子在我市重點初中以班級第一名,年組第三名的成績,被省一所著名的高中提前錄取。

在此期間,兒媳前期一直想生一個自己的孩子,這是我非常支持的,可當時陰差陽錯,沒能實現。她與我共同生活中,得知我曾有三個婆婆,第一個婆婆是因生我丈夫而死亡,第二個婆婆是在我丈夫生下來兩個月時,大姑娘嫁進家門,我丈夫吃過繼母的奶,當我得知這一情況後,非常敬重她,給了她無盡的孝心和愛。她自己一生生了二男、二女,在她去世時卻把自己戴的金戒指留給了我,以表達對我的愛。當時我的經濟條件並不寬鬆,在她出喪時,我提出喪葬費全部由我出,她的兒女哭著說:絕不可以,因為還有他們,最後我出資百分之七十。第三個婆婆,進門與公公生活了十年時,公公與我丈夫因病同一年去世,她自己有四個子女,但我至今都沒有放棄她,十幾年來一直帶頭給她生活費,因她沒有退休金。她經常哭著感謝的對我說:謝謝你孩子。

這件事體現著修煉人的善,不但感動著我的親人們,也感染著我的兒媳,她從我的所作所為中,感到了這個家族的偉大,法輪大法的美好。她對我說:將來我也會得到這樣的好兒媳,是不是親生的都一樣。她對自己的晚年充滿了信心和希望。她向我提出她不再考慮要自己親生的孩子了,就把我孫子當成己出,直到培養成人。此時我體會到了大法的力量,其實人都有魔性和佛性,當我把佛性發揚光大時,佛性在兒媳的身上也發揮到了極致。我感受到了兒媳金子般的心,是法輪大法塑造了我的品格與境界,而我又將這美好傳遞給兒媳。修法輪大法真的很幸福。

十幾年來,兒媳相信大法,支持我修煉大法,為我修煉做了太多太多的事,現不一一論述。現在三年的試驗期早已過,我向師尊獻上了一份比較滿意的答卷。

在孩子被選上省重點高中後,因在外地上學,兒媳便想找個工作上班,就在她向我提出的第二天,便有朋友幫忙,給她介紹了一個收入可觀,又稱心的工作。我兒子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真的是「佛光普照,禮義圓明」[1]。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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