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一天早晨六點多,六七個便衣警察衝進來,把我用手銬銬住不讓動。他們邊拿出傳喚證和搜查證給我看,一邊馬上進裏屋搜查。將我平時學的《轉法輪》和經文抄走,把我綁架到當地派出所。我悔自己平時正念不足,認為現在不會那麼邪惡了,抄家是不可能了。到派出所,看到好幾位訴江學員已被劫持在那。
我知道師父就在身邊,求師父為我做主,我修的是宇宙大法,走的是師父安排的大法修煉的路,與舊勢力沒有任何關係,我是隨師父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任何生命包括舊勢力不得干擾破壞。《轉法輪》與經文是師父給大法弟子看的,是指導大法弟子修煉的,可不是給邪惡迫害當證據。同時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邪惡。
他們做筆錄,我甚麼也不配合,只講真相。當時看到一個小小的東西放桌子上對著我,我想可能是錄像錄音機吧,我想用功能不讓它起作用,轉念又想是講真相,讓它錄,讓其他人也可以聽聽。我就是講真相來了。
不管他們怎麼對待我,我深知他們是最可憐的人,我要聽師父的話,把真相講給他們。我講宇宙有成住壞滅的規律……我繼續講「真善忍」衡量一切生命。叫他們不要站錯隊,追隨江澤民一夥是沒有好下場的。講法輪功傳遍全世界,就是中國在迫害法輪功,這是安排的一場魔難,與耶穌被迫害是一個道理,從某個方面講,對我們煉功人來講,就是考驗我們在這麼邪惡的環境中能否堅持到底,對你們不煉功人來說,就是考驗你們在中國這樣把好說成壞,把壞說成好的環境中還有沒有分辨正邪的能力,還能不能認識到人的本性「真善忍」。
我盡我所能,能講的想到的全講了。我看其他人把錄音錄像都轉看了。我看到實際上是那些老警察在指揮與決定著事情的,具體案讓年輕警察做。他們叫我簽字,說:你的案件比較複雜,要延長二十四小時。我說:師父說過「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當然這邪惡是指在另外空間操縱你們做這些事的邪惡生命,不是指你們。你們是被利用在執法犯法。我這一說,他們甚麼也沒說就拿走了。這是我平時從同修交流文章中學來的,魔難中用法破除邪惡。
接著有一老警察拿著我的訴江狀問我:是你寫的嗎?我不答他的話,我說:其實你們也應該告啊,江澤民出賣國土,把中國搞的從中央到地方層層是貪官,當官的買別墅養情人。以最邪惡的手段迫害法輪功。還有樣子嗎?不該告嗎?我告訴你們,現在所有被抓的貪官都是迫害法輪功遭的報應,如果沒迫害法輪功不會動你。他一邊重複著我的話,抓的都是迫害法輪功,一邊走了。
接著其他人都出去了,可能吃飯去了。有一年輕警察進來,我問他姓啥,他告訴了我。我說那你是某某村的,他說,是。我趁機把九評內容講給他聽,從邪黨歷次運動一直到迫害法輪功,講文化大革命後那麼多迫害老幹部的警察被槍斃,你們也要清醒點,迫害法輪功是要遭報應的,到時沒人給你承擔責任。他說:沒辦法啊,我們也要吃飯啊。我說你可以用善待啊,千萬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後來我看他都不說話了。
這時送飯給我吃。我吃了飯,看兩個警察伏在桌子上睡覺,我抓緊發正念,求師父加持正念,求師父為大法弟子做主,訴江是大法弟子證實法,救度眾生應該做的,誰也不准迫害。同時清除另外空間邪惡,不讓邪惡繼續操縱警察對法犯罪。午後,警察進來一手拿著錄音錄像機,一手拿著寫著不知是甚麼要我簽字。我同樣用法破除拒絕,一邊發出功能不讓錄音錄像起作用。我就感覺有一股功進到錄音錄像機。後來看那警察打開錄音機,看他懊喪的表情知道沒錄成。
下午進來倆人說要抽血,我說我不是犯人抽甚麼血。他們說在這裏就得這樣。強制拉著我的手,用針挑破皮膚擠了一滴血,我一用勁把手抽回來。我平時反應都比人家慢一點,所以被強制。他們一個說血不夠,一個說算了。
晚飯後就被送到拘留所。首先進行體檢。我想就證實法,我以前有高血壓、心臟病、腸胃炎、頭疼、神經性皮炎,現在都好了,血壓也正常,二十年了沒花過一分藥費。後來就到監室,那裏已有好多同修,大家交流了一下,每個人被抓都配了四個特警,加上鄉鎮人員,五六個,可能是全縣統一時間六點多進行抄家綁架。站外面值勤的協警告訴我們,說:我與你們沒關係,我是被叫來幫忙的。他說某某地方就抓了四十八人。有同修說,她聽到倆個特警對話,一人說:某某地方抓了四十八人。另一個問:那縣裏呢?說:縣裏還沒動。大部份做了筆錄的都回家了。到拘留所大概三十五人,後來聽說三位同修被刑事拘留。
第二天上午,通知排隊,外面許多所謂「幫教」等著,他們都分配好了,每人跟一個。到了會議室,地上擺著一排排小板凳,一個對一個坐著,開始放錄像。馬上有學員站起來說:他們這是在洗腦,監獄裏就是放這個,我們不看。她把板凳推倒坐地上發正念。這時全部學員都發聲了。有的說:我們被迫害十六年了,現在原告還要坐牢,被告卻逍遙法外。有說法輪大法好,有說自己怎麼被迫害……現場都是說話聲,沒人看錄像。進來兩個警察把發正念的學員拉走。我想去幫同修不讓拉走,被硬拉回來。我就舉著手喊「法輪大法好」。這時一直在洗腦班當班長、最有名的(已退休了被請回來)幫教出來說:你們不是講「真善忍」嗎?那你們現在先要做到忍。馬上有學員制止她說:不會聽你的……。其他學員都說話了:忍不是你說的忍……她趕緊說:好,好,你們不聽,我不說了。退出去了。她在外面還喊說把說話的人抓起來,沒人理她。他們看著沒辦法,只好想了個辦法,讓大家去外面天井,說大家有話跟「幫教」講講吧。這些「幫教」有的是一直在洗腦班的,屬於最邪的;一大部份是年輕鄉鎮幹部,對法輪功大都不了解。同修們利用這機會告訴真相,也有真正明白後退出了邪黨組織的。
晚上大家剛煉功,有人來說別煉了。大家照樣煉功。一會兒拘留所所長帶著人來,叫著一位同修名字,說要搬到第六監室去。她不聽就被倆警察拉走了。上午坐地上發正念的同修也被調過去了。她返回來拿面盆時告訴我們:被他們認為帶頭的四人都關在一起了,可能不會讓她們出來了,你們自己要做好。接著所長又來將我和另一同修調到第五間,共九人,六個同修在一起,三個是其他人。其它各監室人員都做了調整。好像用他們話說把他們認為比較「頑固」的調到了第五、六間。
第三天,我們估計可能是第一、二、三(男室)間的他們被集中在一個監室了,聽到「六一零」人(洗腦班負責人)在讀誹謗大法資料,我們就一直發正念。讀完資料,那些「幫教」拍掌捧場,學員中有好幾人喊「法輪大法好」,馬上所有大法學員都齊喊「法輪大法好」直到吃飯。下午我們繼續背法、發正念。
第四天早,我們幾個同修想到今天可能輪到我們聽了,我們乾脆早點通知他們我們不聽,就想到了唱「法輪大法好」歌曲,不會唱的學一學就會。大家洗涮好,就開始唱,然後又喊「法輪大法好」,然後又唱歌,這樣反覆著。其它幾間學員很快也跟著唱起來。面對這場景,那些一直做幫教的那副邪勁都沒掉了,無奈的看著我們,其他幫教也無聲的看著聽著。
過一段時間,所長帶一幫人來開了門說:大家都到外面曬太陽吧。這些天都是下雨,就今天出太陽。我們也不知他們搞甚麼詭計,出去就出去了。同修在一起交流:太好了,大家一起唱。才五分鐘左右吧,有人拿著一張名單,叫到名字的回原來屋裏去了。最後我們六人被關在另一幢房,分兩間。這邊房子地勢比那邊高好幾個台階。裏邊窗門被釘死,如果門關上,只有一邊一扇窗門能開。還配一個被拘留的常人看管。
有學員怕心出來怕被當重點迫害,又怕被送洗腦班。大家就一起背法「不管怎麼樣,師父是不承認它們的。你們也不承認它,堂堂正正的做好,否定它,正念足一些。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2]還有其他有關的法誰會背的,都背出來。大家一起交流切磋,在法中提高心性,把怕心去掉。「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3]。大家互相鼓勵:有師父在呢,還有護法神,其實宇宙所有的神都看著我們呢,怕甚麼。這段歷史是師父延長來給大法弟子證實法救度眾生的,可不是讓邪惡行惡的。大家一起抓緊時間背法,發正念。晚上就煉功,背法、交流。我們還交流經驗,被叫談話時,要一直發正念,別被邪惡的東西進到腦中。
後來一直都沒人管我們,我們倒是清清靜靜的專修了。每天早上大家照樣唱大法好,照樣念口訣。可我們發現其他同修早上都被安排看錄像,因能看到對面放錄像室坐著許多人。看到她們看錄像後都在給幫教講真相,我們只聽到說話聲。我們發現唱歌時他們在外面放高音喇叭,怕我們歌聲傳出去。當地武警就住附近。我們看到外面就是武警值勤的崗樓。有一武警可能是好奇走到我們窗邊,我們大聲告訴他:我們是煉法輪功的,我們控告江澤民被關在這裏,你要知道法輪大法好。他說行。雖然隔著玻璃也能聽到。後來也有來看我們煉功。
最後四天,因為拘留七天、八天、十天的都出去了,人少了,剩下拘留十五天的十幾人,我們被通知搬回到下面第一、二間。這幾天也沒叫看錄像,知道我們不會看。我是主動要求跟他們談話,我想給六一零的那人講真相。他說真相許多人給我講了。我們都知道他是明真相的。當時還有兩個幫教在那,我就斬釘截鐵的說:那你們也別說了,反正我今生今世修煉法輪大法修定了,大法修煉這條路我也走定了。別看我們現在在受苦,我們最後必定走向光明。他說:先別提法輪功,你這個人品我是很稱讚的。你們再發資料、講真相那可能就要在監獄裏修了。回去時就我們倆個人,他告訴我:裏面都有錄音錄像,他們把你們做的都當作犯罪的證據。我告訴他我們有師父保護。我們不敢懈怠,繼續抓緊背法、發正念。
有一位同修,除了睡覺、吃飯、發正念就背《洪吟》。背就把整本《洪吟》背完,人家吃飯了,她也要背完才吃,整天一句閒話都不說。平時三件事也做的很好。他們找她談話,問她:你不識字,訴狀是別人給寫的吧。她說:別人寫的我不同意也沒用,是我請別人寫的。問她誰給寫的。她說:那不能告訴你。
到了第十五天,下午一個一個的被叫出去,我看她們都沒回來,知道是讓回家了。有一同修卻轉回來。我問她怎麼回事。她說:叫我簽字,我不簽。問她:那你看沒看簽甚麼?他說:我看也不看,反正在這裏動筆就不對。我是最後第二個,我出去到門口叫我在一張表上簽字,我說師父說過:「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能幹的事」[4]。那六一零人員走過來說:沒有法輪功的東西,這是解除拘留表,出去都要辦的。我說:我進來不簽,出去也不簽。全盤否定非法迫害。所長說:那你再坐坐吧。我就回監室。這時剩下我倆人。我們互相鼓勵,無論在哪都要守住心性,都要做好。吃了晚飯,他們就叫我倆丈夫來接人,把字簽了。我倆都當時就否定。
師父的慈悲呵護,大法的威力使我們從魔難中走過來了。事實證明在我們與師父正法同在的期間,在這開天闢地都沒有過的佛恩浩蕩下,邪惡甚麼也不是,一切都在師父的掌握之中,大法弟子就堂堂正正的做好該做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