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九十七人簽名呼籲立即釋放葛秀麗 |
葛秀麗的丈夫張書勝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控告發起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最高檢收發室六月四日上午十時簽收。
在被控告人江澤民當任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對法輪功發起瘋狂迫害,在其 「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指令下,葛秀麗深受其害,曾被非法抄家一次、非法拘禁五次、行政拘留三次、勞教一次兩年、非法判刑一次八年,給控告人全家造成了極大精神痛苦和經濟負擔。根據中國刑法規定,江澤民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剝奪公民財產罪、故意傷害罪、刑訊逼供罪、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因此,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江澤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和其他相關責任。
葛秀麗女士修煉法輪大法後,十多年不癒的慢性腸胃炎、心臟病、神經衰弱、類風濕幾個月內全部消失,而且還明白了許多做人的道理,婆媳關係好了、鄰居關係好了。村裏都說葛秀麗是個好人。
下面是葛秀麗女士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所遭受的迫害事實:
多次遭受鄉政府人員毒打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七月間,鄉政府怕葛秀麗去北京上訪,派人到她家實行監控。她回娘家,他們找到她娘家,她趕集、上廁所都有人跟著 。一個多月的時間,被抓去關了三次,共計約十餘天。鄉幹部說:「知道你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上邊下的命令,不許法輪功上訪。哪裏有去的,哪裏的幹部作檢查,撤職或開除。俺們也不願關你們,江澤民的命令誰敢違抗?」
二零零一年元旦前夕,鄉里派人到她家實行二十四小時監控,正常生活、孩子作業都受影響。葛秀麗說這樣做是侵犯人權,他們就說她攻擊鄉幹部。元旦那天上午副鄉長馬建剛、走卒陶立春(又名陶慶華)到家綁架葛秀麗,陶的拳頭、耳光往葛秀麗頭上、臉上打,抓住她後脖領子帶頭髮,從堂屋甩出三米多遠,躺在屋門外的地上,頭上一個大疙瘩流血,胳膊在地上磨掉一塊皮,青、紫、紅色一大片,往外滲血星,拖拉著往汽車上拽,葛秀麗大聲喊:「鄉里又來抓人了!打死人了!救命啊!」鄉親們聞聲趕來,見這倆歹徒兇野殘暴,極為憤慨,當面指斥。他們逃回鄉政府調來二十多人,進村揚言抓打抱不平的又說是來抓葛秀麗的,誰阻攔,連他一起抓。
在鄉政府,政法委書記、六一零頭目王晨雨用竹尺打葛秀麗的臉,凶狠地說:「你撞牆!撞死算了!我看著你死!對你們煉法輪功的打死白打!」陶立春、鄧建陽等幾個人把她打得嘴張不開,吃飯困難,嘴唇腫得老高,滿臉青紫、黑色,眼睛腫得勉強睜一條縫。鄉黨委書記張寶順、鄉長沈建國威脅她說:不寫「保證書」看鄉里這幫人(招募的三十多名男青年當打手用的),電棍電,看電視裏手指釘竹籤兒嗎?天天折磨你,叫你想死,死不了,想活,活不成,年也甭過了。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晚,馬建剛把葛秀麗騙到鄉政府,當天就被送到景縣看守所,十九日晨四時,景縣二十三名法輪功學員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秘密送到石家莊河北省勞教所,當家人找鄉六一零王晨雨要人,他說:「沒有辦法,上邊給鄉里要三個勞教名額(有其錄音)。葛秀麗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為名非法勞教兩年。
在石家莊勞教所遭慘無人道折磨
在石家莊勞教所,葛秀麗被劫持到五大隊二中隊,一個姓劉的隊長找葛秀麗談話,她言語對大法師父和大法不敬,被葛秀麗制止,她對著葛秀麗的臉就是幾巴掌,關進了陰暗、潮濕的約兩平方米的禁閉室,禁閉室的地上放一塊小床板,貼近屋頂的水管斷續的水珠往下滴,葛秀麗兩手高舉著,被吊銬在鐵門上七天,限制大小便。
酷刑演示:吊銬 |
四月中旬一天,因為秀麗不穿勞教服,被罰站、被踢,後來弄到飯堂裏,十來個男警,手執電棍、橡膠棍,氣氛恐怖。兩人抓住葛秀麗的兩肩、兩臂,餘者輪流用橡皮棍打她,一棍子下去,就起一道肉槓子,打倒了,拽起來,橡膠棍又高高掄起不分頭腦的繼續打。皮肉的承受力太有限,臀部、兩腿腫到極限,鼓鼓的脹痛,顏色變了,知覺也變了,不能摸。暴雨般的耳光,拳頭把她打懵了,鼻子、嘴裏的血連成線往下滴,臉上、手上、棉襖上的血把她染成了紅色的血人,被罵著、逼著穿勞教衣,按在桌子上寫「保證」,弄得滿桌子都是血。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
惡警們擦了桌子又給她擦臉、手,掰開手把筆塞到她手裏拿著她手寫「保證」。不寫,把手按到桌面上用竹棍打手指,用橡膠棍打,全身抽筋似的抖動,打一陣逼問一陣,用電棍電一陣,電腋下、乳房等敏感部位。葛秀麗已記不清當時有幾根電棍同時電,每電一下,心突然往起一揪,全身瞬間痙攣一下,這種痛苦語言無法表達出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後來,葛秀麗覺得全身在縮小,縮得很小、很小,只剩一點點了……就是這樣,惡警還叫囂說:「是裝的,拿水來潑。醒過來,狠狠治!」這只是冰山一角,被灌食、被打的昏過去,送醫院搶救等殘酷迫害。
就這樣一個純真善良的農婦,被勞教折磨了整整兩年。
從地裏幹活回家被綁架、判刑八年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中午,葛秀麗從地裏幹活回家,衡水市公安局、景縣公安局、劉集派出所開著四輛車,大概二十餘人突然包圍了葛秀麗家,翻牆進入院內,他們如狼似虎闖入民宅,不說明任何理由、不表明任何身份、不出示任何證據,強行把葛秀麗和她的女兒(女兒沒煉功)綁架,非法抄家,搶走現金、電腦等大量私人物品。
葛秀麗和女兒被帶到景縣公安局,家人去公安局時,葛秀麗被銬在椅子上而且被潑的滿身是水。(其女兒當晚被釋放。秋收、種小麥、一切農活靠親戚、鄰居幫忙。)
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景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葛秀麗非法開庭。(當天,景縣的北外環路實行了交通管制,在縣法院門外聚集了公、檢、法的車輛,衡水市派來了二十名特警,景縣出動了八十名警察、武警中隊及便衣數名,景縣公安局副局長張慶昌親自到現場指揮。景縣政法委書記,景縣公安局正、副局長,景縣法院院長,縣各鄉、鎮負責政法工作人員、縣派出所相關人員、縣部份村支書、村長均到達了現場,景縣法院準備當日開庭的一切其他案件都延後了。)
審判長乜鳳凱阻止葛秀麗的一位辯護律師入場,只是從到場的所有親屬中選了葛秀麗的丈夫、兒子等五人到庭旁聽。開庭前,法警將已經進入法庭參加旁聽的葛秀麗的丈夫驅逐出法庭,只允許三人旁聽,葛秀麗的丈夫和女兒都未能參加旁聽。
葛秀麗的另一名律師當庭為葛秀麗做了無罪辯護。法院公訴方在理屈詞窮中休庭。葛秀麗最後陳述剛說了半分鐘就被劉智華、乜風凱粗暴打斷不讓再說,葛秀麗的自我辯護權被非法剝奪。
法庭四月十八日對葛秀麗非法判刑八年,沒有通知她家人。
二零一四年六月,葛秀麗和家人上訴到衡水中級法院。衡水中院法官李賀通知律師不開庭審判,律師兩次申請公開開庭審理,可是法官李賀不通知律師、我和葛秀麗,在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秘密維持原判八年,把她劫持到石家莊女子監獄。
在二零一四年六月,葛秀麗和家人對景縣法院劉智華、乜鳳凱和公安局曹光、房春生等人執法犯法、枉法裁判、破壞法律實施等違法犯罪行為,已控告到各級檢察院、法院、人大,至今沒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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