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二零零六年當國保大隊隊長,到死亡前,該公安局幾乎每次迫害法輪功學員,李福國都參與。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李福國把法輪功學員李恩英綁架到石家莊勞教所,半年後,李恩英被「保外就醫」(實則李恩英已經被迫害嚴重,公安推卸責任)。李恩英回家僅十三天,就含冤離世,火化後,骨灰是黑色的,疑在勞教所被打了毒針。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一大早,李福國帶著一幫人,以修電動車為名,騙敲開修煉法輪功的誠信商人鄭祥星的家門,然後一大幫警察蜂擁而上,綁架了鄭祥星,抄了家。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鄭祥星被唐海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同年八月八日被投入保定監獄。鄭祥星遭殘酷虐待,致頭骨斷裂,顱內出血,同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在保定第一中心醫院救治,做開顱手術,兩側去掉了兩塊頭骨,手術中摘除了部份腦組織,之後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做了頭骨修補手術。至今已經三年多了,鄭祥星一直雙目失明,思維混亂,大小便失禁,喪失了生活及行為能力,日常生活需要監獄人員護理。二零一五年又得了嚴重的糖尿病,長期需要藥物維持。
十年來,李福國迫害法輪功特別賣力,由於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中共「立功」,兩年前,被提升為副局長,海內外法輪功學員多次給他講真相,他不但不聽,還說「你們說善惡有報,我這不是好好的?」
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們深思,不要等到惡報上身,那時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