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旭姝,女,現年六十歲,七台河禧龍賓館副總經理,她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處處為別人著想,深得老闆和員工的信賴。然而在過去十七年中,她曾遭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勞教所、精神病院,遭酷刑摧殘,並遭十三年的非法通緝,至今全家人仍不能團聚。
吳旭姝女士於去年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吳旭姝女士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敘述了她遭迫害的事實,見明慧網報導:《遭酷刑、精神病院摧殘 公務員控告元凶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