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分別是:吳旭姝、王靜、張桂榮、趙春陽、譚鳳雲、王豔菊、於有、李葆華、王平忠、張蘭君、於桂華、高運山。
事件回放: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法輪功學員高運山、張蘭君、於桂華和姓趙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去七台河市鐵山鄉四新三隊講真相,被村幹部帶人綁架到鐵山鄉派出所。第二天鐵山派出所警察放了趙姓老年法輪功學員,並對另四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抄家,抄家那天晚上來了三個局長,還有國保的一共十幾人,他們搜索了張蘭君的電話記錄,並對有聯繫的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控,預謀綁架。
五月八日上午,七台河市公安局國保隊長畢淑慶動用了七台河市四個區的警力,幾乎同一時間綁架了十三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了他們的家,他們是張志才夫婦、吳旭姝、於有、李寶華、王新榮、王靜、張桂榮、張淑麗、趙春陽、王元菊、譚鳳雲、王平中。
五月十九日下午兩點三十分,法輪功學員於有的律師劉榮生到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要求會見當事人,遭看守所獄警阻止,理由是戍企刑警隊通知他們不讓律師會見。律師先後去桃山區檢察院投訴,七台河市桃山區檢察院說他們不管這事,律師和家屬又去七台河市檢察院投訴,市檢察院主任秦某說律師會見是合法的,答應給調解,並和律師約好第二天八點去見國保支隊政委畢樹慶。律師在五月二十日準時去市公安局,但畢樹慶根本沒露面。五月二十三日,劉榮生律師再次打通畢樹慶的電話,畢以馬上開會為由沒有多說,只說要查驗劉律的律師證、律所手續後再談。
五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張桂榮的律師李明和法輪功學員於有的律師劉榮生再次到七台河市看守所會見兩位當事人,看守所再次無理阻止兩位律師的合法會見。下午,兩位律師去桃南派出所,見到辦案警察劉萬軍、曲龍。劉萬軍說甚麼也不敢接《取保候審申請書》,說是要請示領導。兩位律師向市檢察院投訴看守所的非法行為,檢察院不給解決,等二位律師走出檢察院時發現後面有人跟蹤。
另外,法輪功學員王新榮因為高血壓,看守所拒收而得以回家。法輪功學員張志才、張淑麗分別被非法關押十天、十五天後回家。現在還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都是刑事拘留。
桃南派出所:
所長王岩鬆散13903671653
辦案警察劉萬軍13946555617警號104075
辦案警察曲龍15046857566
七台河市看守所:
徐軍,警號100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