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判「三年有期徒刑」為「判三緩五」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大法後,我母女還是堅持在大操場煉功,一直到二零零六年被抓為止。我當時想法也很簡單:「這功法這麼好,比任何一種鍛煉方法祛病健身效果都好,且不影響任何人,為甚麼不讓煉?誰能說出充份理由說服我,我才不在這兒煉。」就這樣,我煉了六年也沒人干涉。
後來,家裏人來人往,同修學人不學法,表揚的話聽多了,我歡喜心起來了,被舊勢力鑽空子迫害,表面看是錄音機事件,當時綁架幾十人,其中被勞教十幾個,被判刑四人,我也是判刑中的一人。我認為自己沒犯法,在法庭上不認罪,為自己作無罪辯護。結果激怒他們,其他三人被判緩期,我被判實刑。
回到看守所,我想:我不該做無罪辯護?我哪錯了?想不明白。晚上師父夢中點化我:我的爭鬥心太強了。我知道自己有漏,我一邊向中級法院上訴,一邊發正念清除自己的爭鬥心。二審下來我改判「三年有期徒刑」為「判三緩五」。我心裏感激師父的保護。我出來以後,根本沒把自己當犯人,該幹甚麼還幹甚麼。
二零一一年六月,我的所謂「刑期」時間已到,因為我不寫所謂「四書」,他們一直不給我補發退休金,每月只給七百五十元生活費。我不動心,只當工資暫寄存他們那兒。後來一想,不對勁,應該否定舊勢力的經濟迫害,我決定在市委書記接待日找市委書記講真相並要回自己的退休金。
因為上訪日人很多,要排隊,我家在鄉鎮,需要早一天到市裏排隊。早上我六點去排隊還是晚了,已經到23號了。我的同鄉排12號。萬沒想到:還沒輪到我的同鄉,接待人員卻先叫我。我到樓上一看滿滿的坐了一教室人。(事後了解到:公檢法、「610」、市裏各局長和鄉鎮黨書記都參加了,有四、五十人,平時接待日只三、四個人)。我沒怕心,在市委書記對面坐下,他問:「你是某某?」「是的。」「你有甚麼事?」「我今天找您,就是想問您:教育局憑甚麼扣發我的退休金?」「法輪功是×教!」我聽到這不懷好意插話聲,掉頭一看:從此人的肩章胸牌看,是檢察院的領導,我微笑說:「從您的肩章胸牌看,是檢察院的領導,那好,你們與法院最懂法律,法律在你們手上,您告訴我:從現有國家法律中能找出一條,不要求二條,來證明法輪功是×教嗎?!」他無言以對。市委書記說:「你的報告中有『真、善、忍』三個字我不要。」(想不到他反對「真、善、忍」,遭報了,不久得肺癌。)我笑著問他:「某書記:請您告訴我,『真、善、忍』哪不好?」沒想到的是在場的人紛紛說這三個字不錯。「610」主任說:「法輪功說『天滅中共』叫人三退是反黨。」「陳主任,您會電腦,您上百度查一查『藏字石』或『救星石』,貴州省平塘縣掌布鄉風景區有一塊斷裂的大石上面有六個大字『中國共產黨亡』。二零零三年被一村民發現,三隊國家級專家去勘測,證明這六個大字是天然形成,無人工雕琢而且字早在二億七千萬年前已形成,這不是天意嗎?我們叫人三退只不過叫人不做中共陪葬品,保平安怎能說反黨呢?」市委書記不想讓我說下去,對我說:「下面還有很多人要上訪你先下去,你的退休金我們會按政策給你解決。」
我走出接待室不到二百米,學校的小車已來接我了。如果不是師父巧安排我根本就沒機會給他們講真相。更不可思議的是:家裏同修告訴我:師父叫她們為我發長正念(一小時)。我去上訪根本沒告訴她們,更沒叫她們為我發長正念。我心裏感激師父為我所做的一切。正是「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1]。
我的工資不久就恢復了,還補還被多扣二年工資四萬多元。這期間地市有關領導也都找我了解情況。我都一一給他們智慧講了真相,並得到他們的支持。
二、給上門騷擾的警察和有關人員講真相
我去上訪那天晚上,我準備了很多粘貼。發完半夜十二點正念,我母女就出發了,把城關四條大街都貼上。當時並不知道,街道有許多攝像頭,奇怪的是:竟沒有一個攝像頭錄下我們的影像。他們查了二十來天也查不出甚麼。
一天公安局由局長帶隊和鎮書記等二十多人來我家,看到我家門上、窗上都貼有同樣粘貼(因女兒被他們關到精神病院迫害後精神失常),要她把粘貼撕了。她說:「撕了,我媽的心臟病就復發,我就沒人照顧了,你們也不能撕,否則會遭報。」結果粘貼誰也沒撕。看到牆上掛的法像想動手拿走。她不讓他們也沒動,叫她去派出所,她也不去。他們叫我去,我想正好給他們講真相。
到了派出所我先發正念,鎮書記問:「去城關你們住在哪個同修家?」因發正念,我沒回答。他們又問:「東西(指粘貼)哪來的?」我說:「你們與我們打交道這麼久了,也都知道我們是好人。我們也不想傷害你們。你們的工作性質決定了,我告訴你東西的來源,你們必定會去抓人,可你們知道嗎?抓一個大法弟子,不但自己要遭報應,還禍及家人親友,你說我是告訴你還是不告訴你?你還是別問,我也不會告訴你。」沒想到,只這簡單一句話,他們不問我了,只留下一個小警察作筆錄外,全都帶到會議室開會去了。真是如師父所說:「如果真的能在困難面前念頭很正,在邪惡迫害面前、在干擾面前,你講出的一句正念堅定的話就能把邪惡立即解體,(鼓掌)就能使被邪惡利用的人掉頭逃走,就使邪惡對你的迫害煙消雲散,就使邪惡對你的干擾消失遁形。」[2]
三、給控告江澤民來回訪的警察和有關領導講真相
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底,我給國務院、人大、高檢、高法寄出控告江澤民的控告信,二天就收到「妥投」回執。
七月初,先是學校領導找我了解「情況」,我如實向他們講了,並把控告信副本給學校領導看。告訴他們:為甚麼要控告江澤民,這是我的權利,不影響他們。後來校黨支書打電話說:上面天天找他們開會,搞得他們沒時間工作。我說:「下次再有叫開會,你就叫我替你們去開。」結果再也不叫他們開會了。
接下來是鎮領導,我也給他們講真相,最後市國保隊長帶人來作筆錄簽字。我一看給我簽字的稿紙上寫法輪功是某教,而且反覆說告江澤民是誣告。我說:「這個字能簽嗎?法輪功是佛家高德大法、是修煉,我也沒誣告江澤民,我說的都是事實。」後來警察改為「法輪功是佛家修煉高德大法」 稿紙上的三處「誣告」我提筆改為「按事實陳述」並對隊長說:「不用找她們了。我們只告首惡江澤民,沒告具體迫害者,是合法的,你們騷擾我們才是犯法的。」這個隊長也是明真相的,沒有為難我們就走了。
通過這十幾年修煉我深深體會到:安全來自法上,只有百分之百信師信法,事事向內找修自己,師父就在我們身邊,甚麼難關都能過。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師徒恩〉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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