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期的迫害中,宋冬梅出現食道癌,喪失勞動力,二零一五年六月對發動迫害的元凶江澤民提出控告。
以下是宋冬梅在控告狀中陳述的事實。
一、修大法獲新生
修煉大法之前,我身患心臟病,嚴重胃炎、頭疼、關節炎、眼睛黃斑病變等疾病,不能吃飯,失眠無法睡覺,甚至無法走路,生不如死。嘗試過中藥西藥,都不起效果。每次去醫院費用都要上千元,全部是自費,三無人員,沒有保險沒有退休工資,每年醫療費都近萬元。經濟上非常緊張。
二零零八年八月,我開始煉法輪功。通過學法、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一個月不到,藥全部停用,不知不覺中,我身體上的各種疾病都沒有了,吃飯走路睡覺都恢復的跟正常人一樣,無病一身輕,心情舒暢,每天生活的很充實,很快樂。
我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做事先為他人著想。我平時靠縫縫補補為生,有時遇到困難的殘疾人都免費服務,有時他們有甚麼困難的事情,我都義務去幫忙,從未收過一分錢!本小區的鄰居們都說修煉法輪功的人太好了!我聽到心裏很高興,因為我是修煉法輪功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個好人,證實大法的美好!
二、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十幾個人突然闖入我家,非法抄家,非法搶劫大法書籍和手機MP5複印機等個人財產,經濟損失達數千元。五十幾年來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只在電視上看到日本人侵略搶劫中國人民財產的景象,真是一模一樣,非常嚇人,無法理解。一共來了三輛警車,聲勢浩蕩的搶劫並綁架我到了秦淮區夫子廟派出所。
一進派出所,他們就扒光我的衣服一絲不掛並搜身,這是對我的人格的侮辱。後來對我進行逼供,一直到深夜兩點半,再轉送到玄武區看守所。
四月份深夜寒冷,在一個大廳裏,我衣服被扒光,人一絲不掛的被關進一個鐵籠子裏大約有二十多分鐘,後來穿著單衣走了一個又一個的院子,樓上樓下走了很遠,送到監室裏。然後又扒光我的衣服,用冷水給我洗澡,否則不給睡覺。
我被非法拘留四十三天,被批一年勞教(所外執行)。拘留期間我多次被逼供,施加壓力,使我精神崩潰,吃不好睡不好,體重急速下降。到家後,街道社區、610、派出所不斷騷擾,逼迫洗腦寫「三書」,整天生活在恐懼中。
三、被從看守所釋放,被逼去洗腦班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九日,我回江都老家,因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被綁架到浦頭派出所。一進去就用手銬把我銬在椅子上,長時間無法移動,從腳到腿一直腫到膝蓋。
下午五點多,四十度以上高溫沒有電風扇等設施,身上的汗像一層鹽霜一樣,沒有水喝,農村的蚊蟲非常多,無人管我吃飯睡覺,只能靠在椅子上艱難度過。期間兒子和丈夫要求見面,花了三千六百元買通派出所人員才得到允許進來見我一面。第二天下午三點多,他們把我轉送到揚州看守所。
一進看守所,獄警審訊我問我是幹甚麼的,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她問我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我說法輪功是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做善事。說完她舉手就要打我,並且把監室裏的犯人都叫過來,當我的面教他們如何對付我。二十四小時又要做勞工,又要值班,睡不好吃不好,第二天在放風場上訓練跑步時,因為身心疲憊直接暈倒,後導致胃病復發,不能吃飯。
幾天後放我回南京,第二天就被逼迫進洗腦班,他們不管不顧我當時身體狀況非常的差,家人請求等我身體有所好轉再去,被秦淮區610餘主任拒絕,他說:你就是死,也要去!
在洗腦班裏十三天,因為胃病不能吃飯,只能喝點湯湯水水,體重急速下降至八十斤。回家後,街道社區,610,派出所不斷騷擾,不讓我出家門,走到哪裏都要彙報。由於精神壓力和長期生活在恐懼中,導致身患食道癌,去醫院做食道癌手術,花了二十萬元。現已喪失勞動力,沒有收入來源,生活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