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庭審案例
1、合肥徐敏、段天俊、戴家謙等五人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上午十點,合肥市五位法輪功學員徐敏、段天俊、戴家謙、汪必蘭、吳豔姣在合肥包河區法院遭非法庭審。審判長是凌聖榮,審判員李莉、陪審員張明芳。公訴人是包河區檢察院公訴科副檢察長劉娟。旁聽人員有被告人親屬約十人、包河區公安分局國保,其他人員近三十人。
法庭上,北京律師程海、天津律師唐志偉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無罪釋放。兩位律師指出:修煉法輪功合法,製作和散發的傳單都是合法的,根本不是刑事案件。在座參與對法輪功學員審判的人員都涉嫌犯罪,同時指出對法輪功信仰團體的打壓,就是你們對社會的再次傷害。兩位律師首先請求法官大聲說出自己的姓名,讓大家記住這個名字;然後,提出給徐敏、段天俊除去非法使用的手銬、腳鐐,得到法庭許可。
2、劉希蘭、程建利、劉文濤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合肥市中級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希蘭、程建利二審開庭,來自北京的兩位辯護律師程海、王雅軍為法輪功學員作了無罪辯護。庭審從上午九點半開始,十二點休庭,下午一點繼續開庭,三點左右結束。
開庭當天,合肥法院方面如臨大敵,法庭內外遍布便衣,這些人大多提著公文包,臉上表情僵硬。法院門口站了兩排警察,左右每排各約五人,嚴查所有出入人員的證件。當一些市民表示要入場旁聽時,遭到了警察的無理阻撓。程建利上庭時還戴著腳鐐,律師指出這不合法,法庭後來才予去掉。
程海律師在法庭上指出:「公檢法人員在本案過程中辦案程序大規模違法,偵查人員武俊等十餘人對劉希蘭涉嫌非法拘禁罪,合肥市女子看守所長等三人以上對她涉嫌虐待罪,公檢法人員三十一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罪,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事實上,中共邪教根本沒有資格給任何信仰定性,但即使根據中共自己的規定,修煉法輪功也是合法的,迫害法輪功才是犯罪。
二、部份迫害案例
1、遭酷刑致殘 合肥市教師再被綁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晚上,合肥法輪功學員胡恩奎和伍靜青在廬陽區臨泉路張貼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後遭綁架。第二天,合肥市廬陽區杏林派出所、杏花派出所和瑤海區方廟派出所警察及居委會人員在胡恩奎家中無人的情況下,破門而入,非法搶走家裏電腦主機和打印機及一台筆記本電腦。
胡恩奎原為合肥市肥西縣義城中學物理老師,因為拒絕放棄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多次遭中共的酷刑折磨。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胡恩奎在南湖勞教所被暴徒們用手銬銬起來吊在旗桿上三天四夜,不讓洗澡,不讓睡覺,任憑蚊蟲叮咬。
二零零三年七月,合肥國安夥同610人員綁架了胡恩奎、王雨、紀廣傑、何繼民、馬玉蘭等人。為掩人耳目,惡警在旅館裏秘密迫害他們,包括審訊、殘酷用刑。這期間胡恩奎被吊銬五天五夜,八個月後手腕的傷痕仍清晰可見,他下肢被610惡人打斷致殘,不能正常行走。
二零零五年元月,宿州監獄一分區宣傳室分監區區長盧楊(惡警),惡警於維周(惡警)等人對非法關押在這裏的胡恩奎進行了一連數天的酷刑折磨。在零下十多度的氣溫下,惡人打開窗子,開著電風扇來凍穿衣不多的胡文奎,對他全身各處拳打、腳踢、肘擊多時。把他一隻手銬在窗上,另一隻手用繩子繫上,幾個人一齊拉,使他整個身體懸空起來,再擊打前胸後背。幾個犯人將胡恩奎按在牆邊靠牆坐在地上,再把他的腿拉成直線,並用拳擊打生殖器,反覆這樣做,惡警還用電警棍反覆電擊生殖器等處半個多小時,致使他的雙腿幾個月不能動,身上多處被燒成泡。惡人還把胡恩奎的雙腳強按在灌滿滾燙的開水的熱水袋上面長時間不放開,造成他左腳深三度燙傷,骨膜燙死,小腳趾終生殘廢,右腳深二度燙傷,骨膜燙死,一年多未好,雙腳不能用力,成畸形而造成終身殘廢。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中旬,胡恩奎、伍靜青被構陷案件送達檢察院後被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胡恩奎多次被抓、勞教、判刑、酷刑折磨,胡恩奎的母親長年癱瘓在床,需要人照料。
現在胡母思子心切,盼望兒子能早日平安歸來;胡恩奎的女兒剛大學畢業,面臨工作壓力,還在到處奔波營救父親。
2、科技大學高材生國佳毓面臨非法指控
國佳毓,中國科技大學學生,在法輪大法修煉中受益,為了讓百姓了解法輪大法好的真相,不被中共謊言迷惑,無償分發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晚,國佳毓遭惡警綁架、拘留。同日晚,惡警至其住處,非法搜查,並沒收國佳毓的手機、電腦等物品。參與迫害的警察來自分管中國科技大學的派出所以及合肥市蜀山區派出所。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國佳毓被惡警劫持到合肥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當天上午十點半,是原定的探視時間。但國佳毓父母前去探視,被看守所警察拒絕,理由是國佳毓製作和傳播光盤,涉及「刑事問題」,要面臨刑事指控。
國佳毓學習成績優秀,二零一六年元月份,研究生入學考試,國佳毓高分通過。五月份,當地警察強迫科技大學研究生錄取人員以不能放棄信仰為由,勒令不予錄取。國佳毓和家人與學校多次交涉無果,最終不得不放棄攻讀研究生。
3、醫生湯菊章再次被惡警綁架、抄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合肥法輪功學員湯菊章在家被綁架、抄家。蜀山區610及國保大隊惡警獲取暗號敲門,騙開門對湯菊章實施綁架,並抄去電腦等東西。
湯菊章原為合肥市康泰醫院醫生,女,現年五十歲。因為修煉法輪功,她多年來遭到各種迫害,多次被綁架、關押、洗腦,曾被非法勞改三年、非法勞教兩次共兩年,這場迫害不但使她家庭離散,還剝奪了她正常工作的權利。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四日,湯菊章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她在《刑事控告書》中寫道:「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合肥康泰醫院人員將我弄到合鋼招待所辦的洗腦班,我拒絕寫所謂『四書』。單位將我停職處理,後開除公職。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六月,我先後被非法關押在宿州監獄、合肥市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女子勞教所,期間受盡折磨和凌辱,使我身體、精神受到嚴重傷害。二零一零年六月,我最後一次走出勞教所後,失去家庭、沒有工作,三次工作均因是法輪功學員的身份而失去。」
4、主管護師黃玉晴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黃玉晴(女,五十五,安徽省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主管護師)下班後在柳林苑小區發真相資料時被小區保安舉報,被合肥市琥珀派出所便衣綁架,後被送往合肥市一拘留所治安拘留。七月二十八日拘留時間到期後黃玉晴並未被釋放,反而被琥珀派出所警察帶走,將治安拘留改為刑事拘留。黃玉晴的女兒去派出所、公安局法制辦、檢察院批捕科去要人,派出所所長俞奇一開始態度很差,很兇狠地說:不接待。並且讓另一警察推她下樓。公安局法制辦回覆是他們是辦案單位,只管執行上級命令,檢察院下達批捕,他們就下達逮捕通知書;到了蜀山區檢察院批捕科,科長又說批捕不是他一個人決定的。這期間黃玉晴的女兒一直跟他們說:媽媽是好人,公民有信仰自由。執法人員無言以對。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黃玉晴的女兒去琥珀派出所申請取保候審,馬賢強(綁架黃玉晴的警長)不在,問其他派出所值班人員,他們均採取迴避,不予理睬。之後,黃玉晴的女兒打電話給馬賢強,他一開始說把申請書交到派出所,後又改口說他不在,以後見面談,話沒說完,就掛斷了電話。黃玉晴的女兒又多次撥打馬賢強的電話,電話剛一通,就掛斷。九月十九日,黃玉晴的女兒又來到琥珀派出所找馬賢強,人又不在,遇到其所長俞奇。該所長說有事,一直往外走,並說他們起訴到法院了(實際上,才被批捕,處於刑偵階段,派出所也沒權利起訴)。
5、丁書梅出獄不到一年再遭綁架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合肥法輪功學員丁書梅(女)因發資料救人被合肥蜀山區公安分局綁架和刑事拘留,四、五個警察闖入她家非法抄家,搶走筆記本、打印機、資料若干。後丁書梅被帶到市二院做檢查,丁書梅不配合,被按壓著體檢,頭部被打兩下,律師接見時,發現腿上、胳膊上有傷痕。
丁書梅是原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職工,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她屢遭迫害,先後被多次綁架,被洗腦、勞教一年、判刑五年,並被工作單位38所非法開除公職。
6、合肥女子監獄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六年四月份(大概)至十月份,安徽蚌埠市法輪功學員翟桂萍老人在合肥女子監獄三監區被繼續迫害,因翟桂萍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獄警們不讓她吃飯,還罰站,在三監區車間裏還迫害她幹活。翟桂萍向車間的獄警隊長說自己現在身體不好了,活幹不下來,獄警黃隊長體罰她,讓崔桂萍老人罰站。三名犯人形成的包夾小組,連帶崔桂萍晚上收工之後,一同在邪警辦公室進行所謂的「學習」(即洗腦),一直迫害到深夜十二點。晚上睡覺,十二個人一個號房,十一個人輪流監視崔桂萍睡覺,從而達到讓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目的。
二零一六年六月明慧網曝光,劉芸、王玲、柏尤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合肥女子監獄長期遭受迫害,惡人用開水燙,冷水潑,罰站,不給吃飯等方式逼法輪功學員所謂「轉化」,並組織犯人監視打罵她們。王玲已被迫害成精神病症狀,大小便失禁,胡言亂語。
參與迫害的惡警是:丁華、張玲、詹永梅等。
三、部份綁架迫害案例
1、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晚,合肥市法輪功學員郭瓊(女)被黃山公安局七、八個警察,兩輛警車到家中綁架,半夜從合肥市押至黃山市非法關押。四五個警察連夜輪番對她訊問,不給睡覺。七月十五日,郭瓊家屬聘請的律師到黃山會見郭瓊之後,寫了不批准逮捕郭瓊撤銷案件法律意見書。八月一日,郭瓊被取保候審回到合肥家中,黃山方面交代郭瓊所在地派出所,勝利路派出所多次電話騷擾郭瓊,要郭瓊去派出所談話等。
2、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日下午,石軍在合肥市的租房處被抓,參與抓捕的主要是黃山市公安和國保人員,合肥警察也有參與。石軍的租房處本來是較秘密的,惡警可能是根據石軍到某學員家的視頻監控、蹲坑、跟蹤,尋找到租房處,對和石軍有聯繫的學員進行手機定位和監控。
3、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午,合肥市蜀山區三里庵派出所說是叫劉樂香到派出所問個話,正好遇到張和平,也帶到派出所。晚上惡警通知家人說是各治安拘留五天。張和平是因在自家開的照相館講真相,遭人惡告,被蜀山區三里庵派出所警察綁架。三月二十八日,張和平、劉樂香被非法拘留五天後回家。
4、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合肥法輪功學員沈麗春和阜陽學員洪燕在合肥瑤海區唐鄞講真相,被人惡告,被綁架到方廟派出所。此次綁架,沈麗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阜陽學員洪燕被迫害情況目前不明。
5、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四日,合肥市肥西縣上派鎮法輪功學員李菊芳(女,七十多歲)和另一名李姓法輪功學員(女,七十多歲)被肥西縣610惡警綁架,李菊芳被關進合肥市精神病院迫害,另一名李姓法輪功學員下落不明。
6、二零一六年四月中旬獲悉,合肥市包河區檢察院、法院欲對四名取保候審的法輪功學員楊樹貴、吳穎嬌、戴姓、陳姓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上午九點多,楊樹貴等人被合肥市三里街派出所惡警綁架。當時七八名警察闖入合肥市鳳陽新村住宅樓四零五房間,將八名在集體學法的法輪功學員綁架,並抄走大法書籍一套,師父法像及有關真相資料。當天放回四人,其中楊樹貴、楊樹華、吳祖英被送往市拘留所。
7、二零一六年五月上旬,在合肥打工的太和縣三堂鎮法輪功學員李愛雲因去年訴江被太和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太和縣看守所迫害。
8、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合肥法輪功學員胡恩奎、伍靜青被惡警綁架。大約六月二日被轉刑事拘留。安慶路派出所參與對伍靜青抄家,方廟派出所參與對胡恩奎抄家,兩家都是在家中無人被抄家的。主辦此案的是廬陽區國保大隊,迫害胡恩奎的責任人是廬陽國保的丁忠兵。
9、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下午,合肥法輪功學員陳明英和八十七歲出來買東西的趙清華在馬路上碰了面,聊了一會,被多次進法輪功學員陳明英家騷擾抄家的逍遙津街道四牌樓社區人員章霞看到,尾隨到超市。陳明英在和兩個年輕人講真相時,章霞打電話給了益民街派出所,然後,警察綁架了陳明英等。一直快到凌晨,才放她倆回家,並又一次非法抄了陳明英的家。
10、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合肥市法輪功學員李睇美(女,六十多歲)發放真相資料時,被協警綁架到荷葉地派出所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合肥市拘留所十五天。於八月二十九日由親屬接回家中。
11、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銅陵縣退休教師潘長兆被非法判刑送進合肥女子監獄。
1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巢湖市供電局退休職工李文珍(女,六十七歲)被巢湖市公安綁架送往合肥迫害。具體情況還需進一步核實。
1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合肥市、肥西縣政法委在一路同行賓館辦的洗腦班解體。那裏共有四位學員被洗腦迫害,其中一位學員絕食提前幾天放回,剩下的三位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日晚回到家中。
1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下午,安徽巢湖市七名法輪功學員正在夏正蘭家學法時被市公安局綁架。晚上放回了三名七旬以上的老人,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合肥拘留所迫害。她們是夏正蘭、祝貴英、蔣克蘭、姚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