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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被迫害致死 吉林市祖春榮控告元凶被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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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家住吉林省吉林市青島街附近的法輪功學員祖春榮(五十八歲),在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三日晚九點左右,被她家所在地船營區公安局河南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社區片警名字叫李長治),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快一個月了。

綁架的所謂理由是:祖春榮通過EMS郵政特快專遞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凶江澤民害死了她的丈夫李再亟(當年四十五歲)。並在同一天也向吉林省檢察院、吉林市檢察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刑事控告狀。訴狀均已經妥投簽收。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再亟冤死獄中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再亟2000年7月8日冤死獄中

李再亟,一九五六年出生,在吉林市傳染病醫院(五醫院)做水暖維修工作。李再亟本性善良、憨厚,工作認真、勤奮,是全院職工公認的好人。一九八七年在工作中意外受傷,造成腳後跟粉碎性骨折,始終沒有徹底康復,靠拄雙拐走路,不能上班在家休養。一九九五年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他按照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不長時間,完全康復能正常走路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濫用權力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瘋狂迫害,李再亟於同年十月二十六日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吉林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勞教一年,遭強制洗腦,強迫勞動,刑事犯人毒打等,在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被迫害致死,遺體後背全是青紫色,左側太陽穴塌陷,眼角還塞了紗布,紗布角露在外面。屍檢後器官全部被摘走,趙姓警察說「留做標本」。

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實施了「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新政策後,中國大陸二十多萬法輪功學員和家屬們將控告江澤民訴訟狀郵寄到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祖春榮女士在控告書中說:「這場對好人的迫害給千千萬萬個幸福家庭帶來的是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悲苦;當聽到丈夫離世的消息時,真是晴天霹靂,我的公公、婆婆,白髮人送黑髮人那痛徹肺腑的哭聲;我失去了丈夫,家中的頂樑柱,兒子沒有了父親,那悲傷、孤獨、淒涼、無助……」

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殘渣餘孽們非常恐慌,先開始阻截,後就把控告書發回當地公安國保,打擊報復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一六年開始,祖春榮就不斷的被派出所警察、街道的不法人員打電話或到家中騷擾,問是不是控告江澤民了?控告書是誰給寫的(祖春榮不識字,但能非常流暢的讀法輪功書籍)?祖春榮義正詞嚴的告訴他們:「我告江澤民了,他把我丈夫迫害死了,我和我兒子相依為命過了這麼多年,我吃了多少苦。我不但告他,我還要經濟補償呢!」

二零一七年五月中旬,社區騷擾祖春榮,祖春榮說:「把我丈夫迫害死了,我還不告他?」

二零一七年十月初的一天晚上,社區主任(女)打電話給祖春榮,說找她有事,祖春榮當時在外面和朋友在一起,祖春榮說馬上就到家了,讓她去家裏。社區主任說你家七樓太高,咱們在你家樓下對面見面。見面後,社區主任詢問了家裏的情況,囑咐她說:要開十九大了,不要到外面發東西、粘不乾膠等,就自己在家裏煉。祖春榮說:現在有的地方都給被迫害死的法輪功學員補償了,我也得要補償。社區主任說:「那你自己不行,你說不上去,你得請律師」。

幾天後,當祖春榮拿出保管多年的丈夫李再亟被迫害致死的「驗屍報告」(是警察去她家要求馬上火化李再亟屍體時掉在她家的,雖然裏面報告的內容是造假的,但可以證明人被害死)的盒子,發現裏面的「驗屍報告」不見了。其它的兩個文件(吉林市勞教所承擔火花費用;和考慮家庭困難一次性補償三千元錢的兩個收據)還在。

祖春榮回憶起她的衣服有好幾件找不到了,她還納悶呢,家裏也沒有人來,兒子這些年根本不過問她的事,房門也沒有破損,百思不得其解。這回發現李再亟被迫害致死的證據丟失,明白了是有人進入她家,把他們的犯罪證據偷走了,順手拿了幾件衣服,製造家裏進小偷了的假現場。因為在控告江澤民的訴訟中提到這個罪證,裏面有參與迫害犯罪的人員名字。

關於李再亟被迫害致死的情況,請見明慧網相關報導《丈夫被迫害致死 吉林市祖春榮控告元凶江澤民》《吉林市法輪功學員李再亟被迫害致死前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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