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國,曾任長沙市公安局郊區分局雨花亭派出所所長,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區分局副局長、長沙縣公安局局長、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任長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
在胡志國任職期間,當地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遭受了嚴重迫害甚至酷刑致死,對此,他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七十四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貴林,是長沙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被迫害於二零一三年六月含冤離世;他妻子譚祥杏二零零六年三月六日被迫害離世。
以下再舉幾例:
長沙縣暮雲鎮法輪功學員余勇,男,37歲,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他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在一次講真相、送真相資料時被惡人陷害舉報,並遭受惡黨人員的綁架和非法抄家、搶劫,暮雲鎮司法辦「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與派出所惡警陳一斌夥同長沙縣「610」頭子陳義明多次對余勇及其家屬進行騷擾、威脅、恐嚇,並敲詐家屬索要幾千元錢,家屬拒絕無理的要求。二零零六年5月,余勇被非法送往湖南省長沙市新開鋪勞教所非法關押迫害1年,受盡了各種殘酷折磨,被強行注射不明藥物。二零零七年五月,他從勞教所出來,八月三日又被長沙縣「610」及暮雲鎮派出所以所謂「奧運安全」為由綁架、非法關押,於二零零九年二月去世。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左右,長沙市天心區金盆嶺派出所數名警察突然闖入位於天心區掃把塘的熊曉蘭女士家,將熊曉蘭女士與當天來她家做客的湖南財經學院(現併入湖南大學)退休副教授高德思等八位客人強行帶走,劫持到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的長沙市「六一零」(中共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的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法律之上)黑監獄──「長沙市法制教育培訓中心」非法關押、強制洗腦。非法抓捕的黃勇輝、蔡新歐、賀敏娜等法輪功學員都是街坊鄰居公認的好人,知情民眾對中共警察是非不分、不務正業、不抓壞人抓好人的流氓行徑無不深感憤慨。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九年九月,天心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坡子街派出所數名警察,著便服闖入民宅,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宋放鳴,枉判他三年半。
二零一四年三月下旬,長沙八位法輪功學員言虹、李玄剛、管登洋、姚大華、周德元、張靈格、柳春霞、趙亞玲,分別被警察從家中或租房內綁架後,一次次向警方申明自己言行合法。但長沙市公安局國保牽頭的專案組,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仍然將為迫害他們而編造的所謂「案件卷宗」遞交到長沙縣檢察院。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長沙縣法院對八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多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強烈要求法庭釋放當事人。然而,長沙縣法院置若罔聞,非法將八位法輪功學員全部判刑。言虹、李玄剛、張靈革、張新棋四人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言虹女士,家住長沙縣榔梨鎮陶公廟,原繫榔梨鎮半邊街(第三居委會)主任,二零零一年遭國保警察刑訊逼供,被非法判六年,在湖南省女子監獄吊銬、禁閉、暴曬等種種酷刑下,她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雙眼致殘,視力極弱。從冤獄回家後,地方官員、610、公安對言虹仍以各種方式監控,言虹總是善勸上門的中共人員:為了你生命的美好,不要再迫害法輪功,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以上這些事例,都是胡志國任職期間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神目如電,惡報如影隨形。希望長沙市公安局負責人及各級國保警察審時度勢,不給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充當替罪羊,在是與非之間做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