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綁架統計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唐山地區共有122名(123人次)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見表1)。綁架迫害主要發生在一月份,當月遭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高達五十人;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最多的為唐山市區(34人),其它依次為:遵化市、玉田縣、豐潤區、豐南區等(見圖1)。
圖1:2016年唐山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人數按地區分布 |
| 總計被綁架人數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唐山市區 | 34 | 7 | 8 | 9 | 6 | 1 | 1 | 2 | |||||||||||
遵化市 | 25 | 16 | 1 | 1 | 1 | 2 | 1 | 3 | |||||||||||
玉田縣 | 21 | 21 | |||||||||||||||||
豐潤區 | 11 | 3 | 1 | 4 | 1 | 2 | |||||||||||||
豐南區 | 8 | 3 | 2 | 1 | 2 | ||||||||||||||
灤縣 | 4人/5 人次 | 3 | 2 | ||||||||||||||||
遷安市 | 5 | 1 | 3 | 1 | |||||||||||||||
古冶區 | 5 | 2 | 2 | 1 | |||||||||||||||
曹妃甸區 | 5 | 3 | 2 | ||||||||||||||||
樂亭縣 | 2 | 2 | |||||||||||||||||
灤南縣 | 1 | 1 | |||||||||||||||||
南堡開發區 | 1 | 1 | |||||||||||||||||
總計 | 122人/123人次 | 50 | 10 | 17 | 15 | 3 | 10 | 2 | 8 | 3 | 5 |
圖2:2016年唐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人數按月分布 |
註﹕灤縣申富兩次被綁架。
二、非法庭審、判刑統計
二零一六年唐山地區共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其中包括二零一六年被綁架的七名法輪功學員及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被綁架的七名法輪功學員,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五名法輪功學員被送至冀東監獄、石家莊女子監獄迫害(見表2)。
序號 | 姓名 | 區、縣 | 綁架時間 | 開庭日期 | 法院開庭 | 刑期 | 目前關押地 | |
1 | 白梅芬 | 路北區 | 2016 | 2016.2.4 | 2016.11.1 | 路北區法院 | 7年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 | 張澤平 | 路北區 | 2016.1.29 | 不詳 | 路北區法院 | 2年半 | 已經送冀東監獄 | |
3 | 賴志強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不詳 | 不詳 | 7年 | 已經送冀東監獄 | |
4 | 黃保田 | 路北區 | 2016.4.3 | 2016.12.7 | 路北區法院 | 1年半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5 | 呂鳳蘭 | 路北區 | 2016.4.3 | 2016.12.7 | 路北區法院 | 1年 | 保外 | |
6 | 李孝先 | 古冶區 | 2016.3.31 | 2016.12.2 | 古冶區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7 | 魯豔 | 路北區 | 2016.1.16 | 2016.11.1 | 路北區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8 | 柴君俠 | 遷西縣 | 2015 | 2015.12.14 | 2016.6.13 | 遷西縣法院 | 4年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9 | 萬永紅 | 遷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遷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10 | 周秀霞 | 遷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遷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11 | 劉小元 | 遷安市 | 2015.12.15 | 2016.10.28 | 遷安市法院 |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12 | 董守住 | 豐南區 | 2015.8.3 | 2016.3.30 | 豐南區法院 | 3年半 | 已經送冀東監獄 | |
13 | 曹蘭文 | 豐南區 | 2014 | 2014.6.25 | 2016.2.29 | 豐南區法院 | 不詳 | 2016年11月8日送至石家莊女子監獄 |
14 | 韓桂蘭 | 豐南區 | 2014.6.25 | 2016.2.29 | 同上 | 不詳 | 同上 |
三、非法批捕及超期羈押統計
二零一六年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中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外,目前還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超期羈押(見表3),其中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超期羈押是各地公、檢、法人員在「610」的操縱下,以維穩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的邪惡手段之一。
序號 | 姓名 | 區、縣 | 綁架日期 | 批捕日期 | 目前關押地 |
1 | 邊長學 | 玉田縣 | 2016.1.5 | 玉田縣看守所 | |
2 | 韓長根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2016.5.6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3 | 劉揚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4 | 劉霞 | 唐山市區 | 2016.4.1 | 2016.4月上旬 | 唐山第一看守所505監室 |
5 | 徐蘭茹 | 唐山市區 | 2016.6 | 唐山第一看守所501監室 |
四、迫害案例分析
(一)、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遭報復性迫害
唐山地區對訴江法輪功學員報復性迫害從二零一五年七月開始,一直延續至今。截止二零一六十二月三十一日至少有884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局以核實訴江為由報復性迫害,其中821名法輪功學員被各地「610」、公安、居委會、國保、司法所、工作單位等騷擾;63名法輪功學員被公安、派出所、國保綁架(表4);遵化法輪功學員閆國豔因訴江被迫害致死;遷西縣新莊子鄉法輪功學員柴君俠因訴江被非法判刑四年等。
區、縣 | 綁架人數 | 實施綁架的部門 | |
派出所 | 國保、派出所 | ||
玉田縣 | 15 | 13 | 2 |
遵化市 | 14 | 14 | |
灤縣 | 12 | 11 | 1 |
豐南區 | 9 | 9 | |
豐潤區 | 9 | 9 | |
灤南縣 | 2 | 2 | |
遷西縣 | 1 | 1 | |
曹妃甸區 | 1 | 1 | |
累計 | 63 | 45 | 18 |
部份案例:
案例一:閆國豔屢遭綁架關押、非法勞教,訴江被迫害致死
遵化法輪功學員閆國豔因訴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被遵化國保綁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後仍不放人,但是到二月二日晚十點多,遵化「610」洗腦班頭目閆萬江卻主動給閆國豔家人打電話要錢,讓家人去接閆國豔。當閆國豔家人到拘留所時看見閆國豔身體非常虛弱,半仰在床,說話無力。閆國豔丈夫趙淨軍和兒子將閆國豔抬回家。四十一天後,閆國豔於三月十三日含冤離世。
閆國豔生前照片 |
閆國豔修煉法輪功前大病沒有,小病不斷,脾氣火暴,婆媳不和。一九九八年隨丈夫趙淨軍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性格開朗,做事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向內找,覺得活的輕鬆充實。用她生前的話說:「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諦,生命的意義,從此我有了愉快的心情,家庭和睦了,渾身的病痛一掃而光,當時我只感到真幸福。」
一九九九年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發生後,閆國豔一家因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九九年十月份,閆國豔夫婦及四歲的兒子、閆國豔妹妹閆國鳳依法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姐妹倆和丈夫趙淨軍連同四歲兒子一起被關進看守所,戴上手銬、雙腳鐐,晝夜不給解開;二零零零年閆國豔夫婦倆同時被綁架關押進洗腦班迫害三個多月;二零零八年夏天,遵化國保大隊王坤元帶人強行入室綁架閆國豔夫婦,踢倒閆國豔年僅三歲的小兒子,又向閆國豔丈夫趙淨軍臉上、脖子上、閆國豔十三歲大兒子、六十多歲的婆婆臉上噴射不明藥物,使閆國豔大兒子眼睛很長時間疼痛,流淚看不清東西,丈夫趙淨軍耳朵、脖子很長時間潰爛流膿,丈夫趙淨軍被非法勞教二年,閆國豔被關進洗腦班迫害八個多月,被敲詐伙食費七千多元;二零一二年六月九日閆國豔再次被綁架後非法勞教,迫害到生命垂危,回家後一直遭到鎮610及派出所騷擾,居無寧日;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三日閆國豔因訴江被遵化國保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因訴江再遭綁架迫害致死。
遷西縣帥豐集成灶商店設計員柴君俠遭冤獄四年,訴江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柴君俠女士 |
遷西縣帥豐集成灶商店設計員柴君俠,因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因此,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郵寄了訴江狀,並收到了最高檢的妥投回執。同年十二月十四日被遷西縣國保以柴君俠控告江澤民為由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遭非法庭審,十月十日被非法判刑四年。
柴君俠從小患有嚴重的皮膚過敏,一九九七年在朋友的一再勸說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皮膚過敏症狀徹底消失,同時困擾她八年的偏頭痛也不翼而飛。原來的火暴脾氣也不見了,變得寬容和善,做生意多年面對各種各樣的客戶,柴君俠都以禮相待,不弄虛作假,大家都說她真誠善良。柴君俠一家多人修煉法輪功,九口人三世同堂共同生活多年,一家人互相謙讓、友愛,是一個人人羨慕的大家庭。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迫害法輪功以後,柴君俠及家人屢遭魔難,多次遭抄家綁架、強制洗腦、流離失所、非法判刑。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八日深夜,柴君俠熟睡之時遭到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遷西「610」指使遷西法院付國瑞以類似「莫須有」的罪名「犯罪預備」冤判四年,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柴君俠遭到惡警吳紅霞電擊臉部和背部,吊銬,三九寒天吊在門上吹冷風,關小號強制勞動、強制洗腦等種種非人的折磨。二零一一年出獄後自學技術,慢慢學會了廚房設計,成為帥豐集成灶安裝的設計員。因向最高檢控告江氏集團對自己及家人的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被綁架,再次判冤獄四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案例三:邊長學遭冤獄迫害七年,訴江被綁架長期關押
玉田縣散水頭鎮法輪功學員邊長學,男,五十多歲。因訴江於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被綁架後,一直關押在玉田縣看守所遭迫害至今已有一年多。
邊長學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多次被玉田縣公安局、散水頭鎮派出所惡警綁架、抄家甚至判刑: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五日,玉田縣公安局、散水頭鎮派出所惡警闖進邊長學家綁架、抄家,二月十二日取保候審回家,同年四月七日邊長學再遭綁架,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冀東監獄五支隊一中隊遭迫害。在監獄七年,邊長學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絕食絕水抗議迫害,生命垂危,但他憑著對師父、對「真、善、忍」的信仰始終堅定如一,沒留下一個字的恥辱。二零一三年三月出獄後,邊長學仍被騷擾。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邊長學因向最高檢控告江氏集團對自己及家人的迫害被綁架,長期非法關押。
案例四:冀東監獄警察王衛東遭非法勞教、判刑、開除公職,訴江被騷擾
冀東監獄六支隊幹警,園林工程師王衛東,男,五十多歲,正科級職務。因修煉法輪功做好人多次受迫害,遭到非法抄家、勞教、判刑、開除公職。二零一五年王衛東因此向最高檢控告江澤民集團對自己及家人的迫害,但卻受到當地派出所的恐嚇、騷擾。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三日上午,南堡開發區南鹽派出所副所長董玉傑帶領七、八個人到王衛東家猛烈敲門,持續一個多小時。次日上午,王衛東妻子法輪功學員李文娥正在南鹽醫院內科醫辦室上班,遭到擅自闖入的南鹽派出所四個年輕警察打斷,他們不報姓名,不出示證件,私自錄音、錄像,詢問訴江之事。隨後這些人又去家中騷擾王衛東,使他們一家精神再次受到傷害。
酷刑「殺繩」演示 |
王衛東夫婦屢遭迫害實事:二零零零年十月夫婦倆去北京講清迫害真相被綁架,三個多月後王衛東又被劫持到唐山市荷花坑勞教所。在勞教所王衛東遭 「殺繩」酷刑,惡警把王衛東雙臂從背後向上吊起,直到不能再向上移動時將手臂和肩固定死,然後把王衛東面、胸、腹貼牆,從後背往牆上撞王衛東,然後再背部貼牆從前胸往牆上撞,最後解開繩子,整個酷刑過程惡警稱為殺一繩,此次酷刑惡警對王衛東連續殺繩三次,王衛東身體遭到嚴重損傷。二零零一年底王衛東出勞教所回家時,體無完膚,骨瘦如柴,雙腳麻木無知覺,雙臂上可清晰看到殺繩留下的傷痕。從迫害開始後王衛東警服、警銜被非法剝奪,不准參加公務員過渡,不給漲工資。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王衛東在單位上班時被唐山國保和當地公安分局綁架、非法抄家,後被勞教,因不放棄信仰,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出獄後多年無法找到工作,身份證一直被南鹽派出所非法扣押。
王衛東的妻子李文娥也未能倖免。二零零零年十月因和丈夫王衛東去北京講清迫害真相時被綁架,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後又轉到遷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在最冷的嚴冬,惡警把李文娥銬在大門外、窗戶上,不讓上廁所,迫害使她絕食抗議,骨瘦如柴。在此期間,李文娥夫婦雙方的工資被停發,當時年幼的兒子沒有生活來源,由年邁多病的爺爺照管,一家人承受著難以想像的驚嚇和精神創傷。二零一五年王衛東夫婦因向最高檢控告江氏集團對自己的迫害卻被騷擾恐嚇。
(二)舉辦世園會維穩為藉口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
唐山世界園藝博覽會於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舉行,迫害法輪功的惡首原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一日到唐山調研世園會維穩,在張越到來之前,唐山「610」為了向惡首張越邀功,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開始至四月二日,由唐山市「610」、公安統一指揮,唐山市路北區、路南區及古冶區、豐南區、豐潤區公安局、派出所等出動一百多名警察按黑名單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僅三月三十一日一天之內就有二十一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見表五)。此次綁架事件中,目前仍有五人被非法關押,其中賴志強、李孝先被非法庭審,賴志強被非法判七年重刑。
序號 | 姓名 | 區、縣 | 綁架日期 | 綁架單位 | 抄家情況 | 目前關押地 |
1 | 韓長根 | 路北區 | 2016.3.31 | 大里路派出所 | 抄家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 | 劉揚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3 | 賴志強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4 | 張國芬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大里路派出所 | 已經回家 | |
5 | 楊蘭平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派出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6 | 韓愛霞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7 | 王金霞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8 | 王玉梅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抄家 | 綁架未得逞 | |
9 | 劉麗麗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同上 |
10 | 李建國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唐山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11 | 熊吉珍 | 唐山市區 | 2016.3.31 | 已經回家 | ||
12 | 薛偉亮 | 豐潤區 | 2016.3.31 | 唐山國保大隊 | 已經回家 | |
13 | 閆曉專 | 豐潤區 | 2016.3.31 | 市公安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14 | 閆曉專兒子 | 豐潤區 | 2016.3.31 | 同上 | 抄家 | 已經回家 |
15 | 趙鳳存 | 豐潤區 | 2016.3.31 | 豐潤區公安局 | 抄家 | 已經回家 |
16 | 王俊福 | 豐南區 | 2016.3.31 | 已經回家 | ||
17 | 董建全 | 豐南區 | 2016.3.31 | 已經回家 | ||
18 | 潘好秋 | 遵化 | 2016.3.31 | 遵化國保大隊與平安城鎮派出所 | 已經回家 | |
19 | 馬強 | 遷安市 | 2016.3.31 | 遷安城關分局 | 已經回家 | |
20 | 張紅 | 遷安市 | 2016.3.31 | 遷安城關分局 | 已經回家 | |
21 | 劉小鳳 | 遷安市 | 2016.3.31 | 遷安城關分局 | ||
22 | 穆淑芹 | 唐山市區 | 2016.4.1 | 大里路派出所 | 已經回家 | |
23 | 孫曉英 | 古冶區 | 2016.4.1 | 開灤公安分局、國保 | 抄家 | 已經回家 |
24 | 李孝先 | 古冶區 | 2016.4.1 | 開灤公安分局、國保 | 抄家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25 | 劉霞 | 唐山市區 | 2016.4.1 | 唐山第一看守所 | ||
26 | 陳俊玲 | 路南區 | 2016.4.2 | 唐山市國保大隊 | 已經回家 |
部份案例:
案例一:先綁架後搜集所謂「證據」構陷,李孝先遭非法庭審
李孝先是古冶區開灤礦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上午九點左右被唐山市公安局、開灤分局、新呂派出所等綁架、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唐山路南區檢察院以「李孝先不屬於本轄區範圍」為由,把李孝先案卷移送給古冶區檢察院。古冶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把李孝先案卷退回開灤公安分局。為了構陷李孝先,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日開灤新呂派出所警察到李孝先家欺騙家屬說進行回訪,到李孝先老家後從炕爐子裏翻出一些碎紙片。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在古冶區法院對李孝先非法庭審。
李孝先從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當兵時炮震失聰的左耳恢復了聽力,慢性胃病全好了,暴躁而強硬的脾氣沒了,遇事先替別人著想,寬容大度處事,真誠對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一切。李孝先在單位是煤炭銷售計量工作,公平對待所有用戶,不收禮、不吃請、看淡名利、不要一分不該要的錢,單位領導、員工及客戶都非常認可。九九年迫害法輪功後,李孝先多次遭到抄家、非法關押、工資降級等迫害: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晚李孝先被非法抄家;二零零零年七月份被無理非法關押半個多月,降兩級工資,罰款兩千;二零零六年九月被非法抄家綁架;二零零七年二月又被非法拘留六天;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單位對他非法監控四個多月;從九九年七.二零開始,李孝先被非法取消了休假權,沒有雙休日和年休假,一直到二零一二年退休。
案例二:韓長根唐山大地震致殘,修大法康復遭綁架批捕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三點,韓長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為了告訴當地民眾法輪大法好和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遭綁架,非法關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五月六日家屬接到了唐山路北區檢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韓長根在看守所被迫害的身體非常虛弱,走路需要被人駕著。
韓長根,六十歲,唐山大地震中腿腳被砸壞,一度成為半殘疾的人,在大法中修煉後,不但使她身體康復,而且成為了一名樂觀向上,樂於助人的善良人。朋友、鄰居有事找到她,她都慷慨相助。韓長根曾於二零零三年與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唐山市新華東道臭名昭著的「法制學校」,遭法西斯集中營式的迫害。
案例三:探望法輪功學員,賴志強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劉紹耕臨時租住的仁泰北裏808樓被惡警監視(可能是路南國保)欲實施迫害,劉紹耕妻子劉揚和賴志強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去探望時遭綁架,賴志強被綁架到唐山第一看守所,同年九月底,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判刑七年,已於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送到河北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四監獄迫害。
(三)為完成上級下達指標抓人,七十二歲老人被非法判刑七年
白梅芬,女,七十二歲(戶口本記錄是六十八歲),唐山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左右,白梅芬家突然闖進二十多個警察,白梅芬和兩位幫助收拾衛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釣魚台派出所,隨後警察守在白梅芬家裏,又分別兩次綁架了去串門的三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從白梅芬家中查抄走了打印機、電腦等價值兩萬多元的私人物品。有關警察透露,年關期間,上級又下達抓人指標,他們必須完成「任務」。
同年十一月一日,路北區法院對白梅芬非法庭審,白梅芬暈車在庭審過程中,嘔吐不止,不能正常站立行走。非法庭審一個多月之後家屬接到判決書,白梅芬被非法判刑七年,現已上訴到唐山市中級法院。白梅芬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四)向民眾講清迫害真相、製作發放真相資料,遭綁架、非法判刑
法輪功學員製作、發放迫害真相資料都是教人向善、向民眾講清迫害事實,對社會有益,對人有益,擁有和散發真相資料是合法的。但中共卻故意錯用法律,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
部份案例:
案例一:發放迫害真相資料 張澤平被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唐山市法輪功學員張澤平因為發放真相資料,被東窯派出所綁架,東窯派出所夥同路北分局和釣魚台派出所開四輛警車對張澤平家抄家。張澤平被非法關押到第一看守所,後被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半,目前已經被劫持到冀東監獄迫害。
案例二:講清迫害真相 黃保田、呂鳳蘭夫婦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四月三日,唐山市法輪功學員黃保田、呂鳳蘭夫婦在唐山市果園集講真相時,被果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開灤公安分局,並被非法抄家,後被轉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呂鳳蘭被綁架後,身體出現嘔吐等異常反應,當月八日被放回家。
同年十二月七日,黃保田、呂鳳蘭夫婦遭唐山市路北區法院非法開庭,黃保田遭枉判一年六個月,自非法關押之日起計算;呂鳳蘭遭枉判一年,自非法宣判之日起計算。
案例三:國保特務秘密跟蹤蓄意迫害 ,三位善家庭婦女遭非法庭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遷安市法輪功學員劉小元、萬永紅、周秀霞在真相資料點,被遷安市國保大隊夥同城關公安分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劫持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八日被遷安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在遷安市法院被非法庭審。這三位法輪功學員從九九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以來,屢遭迫害:
劉小元,女,五十多歲,原中國工商銀行職工。十幾年來曾被綁架七次,多次被非法抄家、被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用電棍電擊;二零零七年十月份劉小元遭綁架後同年十二月份單位將其開除公職,工資損失近六十萬元,被勒索所謂的保證金三萬多元。
萬永紅,女,五十多歲,遷安市工商銀行職工。十幾年來曾被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遭受警察腳踹、打嘴巴、電棍電擊等酷刑折磨,二零零七年十月遭綁架後為了反迫害,摔成腰椎粉碎性骨折,兩腳跟多處粉碎性骨折。至今左腿幾乎沒有知覺,不會用力,走路平衡不好,不會下蹲。由於身體的殘疾,給她的生活帶來很多不便,七萬多元的醫藥費,無處報銷;單位還停發了工資、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損失超過六十萬元;曾被勒索保證金一萬元。
周秀霞,女,四十多歲。原遷安市食品公司職工,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幾年來曾被綁架六次,多次被非法抄家、掠走個人財物,曾被非法勞教兩年。特別是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周秀霞外出發放真相資料,被遷安國保大隊綁架,非法關在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遷安市洗腦班迫害,到了二零零四年六月份,當時被關押在洗腦班的四名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出現視物模糊的現象,相隔一米看不清對方的眼睛,大白天伸手看不清五指,其中三人都念叨腿麻、腳麻,食物或水中被洗腦班人員下了不明藥物。周秀霞出來後,視力一直都不好。工資損失約二十萬元;被勒索保證金一千元。
五、正義辯護震撼法庭
隨著法輪功學員持之以恆的大面積向民眾講清真相,國內各個階層的民眾正在覺醒,理解和支持法輪功的人數越來越多。律師界不少律師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辯護,要求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律師依據法律有理有據的辯護及法輪功學員修煉後身心受益實踐的自我辯護震撼著法庭,喚醒著人們的善念良知。
(一)精彩辯護,主審法官頻頻點頭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在遷西縣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柴君俠,二十多名家屬參加了旁聽。庭審中,公訴人提出的所有對柴君俠起訴理由,每一條都被律師有理有據的駁回,主審法官聽的頻頻點頭。公訴人付連國離開他原本座位,躲到一邊,時而手捏額頭,時而擺弄手機,不是無言以對,就是無理辯解。一名法警好奇的走到雄辯律師身邊,仔細看辯護詞和就近傾聽。
精彩辯護片段一:
兩位律師向法庭提出了《請求貴院作出柴君俠不歸司法機關管轄決定》:遷西縣檢察院移送起訴柴君俠一案,依據政教分離、信仰不入罪的現代普世原則;依據我國《憲法》第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第41條公民有權控告、批評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犯罪的權利;同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81條,法院對於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經審查有明確指控罪名的案件,應當決定開庭審理的規定。本案指控事實是公民踐行信仰自由、批評控告的憲法權利,指控事實明確不是犯罪事實,指控罪名不成立,請求遷西法院做出全案不歸司法機關管轄的決定,並立即釋放當事人柴君俠女士。
精彩辯護片段二:
關於「詆毀國家領導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律師指出,控告信控告的是江澤民,江澤民已經全退,沒有任何國家職務,已不是國家領導人。現任國家領導人是習近平主席、李克強總理等,打虎拍蠅的反腐、依法治國、信憲行政、深化司法改革,我的當事人柴君俠是支持的,不存在詆毀和破壞的問題。而專門郵寄到最高檢的控告信又能破壞甚麼制度呢?此案的證人、以非法方式取得柴君俠訴江狀、並以此訴狀作為舉報柴君俠證據的遷西縣防範辦李建峰未出庭,鑑定人唐山市國保大隊未出庭。
(二)、律師正氣主導庭審,法官、法警傾聽真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點多,唐山古冶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孝先非法開庭。
兩位北京律師在法庭上沉穩大度、三個多小時的非法庭審過程中,大部份時間都是兩位律師做精彩發言,為李孝先無罪辯護、從各個層面陳述信仰自由、善惡有報等。
當董前勇律師說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提高自己的心性、遇事向內找時,審判長說律師在宣揚法輪功。雖然她幾次想阻止、打斷董前勇律師,但董律師正氣十足,根本不理會她。黎律師指出從抓人到庭審整個過程都是違法的。兩位律師的辯護有理有據、非常到位,令在場的家屬、法官、法警都傾聽了真相。
下午將近一點的時候,非法庭審結束。法院外等候多時的法輪功學員和李孝先家屬到大門口,一起高呼「法輪大法好!」當警車離去的時候,人們高喊著:「法輪大法好!」「李孝先好樣的!」人們紛紛譴責古冶區法院迫害好人、執法犯法。「善惡有報」、「迫害好人有罪」、「立即釋放李孝先」等呼聲此起彼伏!所有的警察都被震撼了,木木的站著、聽著。
(三)法輪功學員自辯 警察稱讚法輪功師父
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遷安市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小元、萬永紅、周秀霞,庭審中三位法輪功學員分別為自己做了修煉法輪功合法、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受益、信仰無罪、應該立即釋放的自辯。非法庭審期間,在庭審外面大廳裏有個胖乎乎的警察轉了一圈回來笑著稱讚說:(法輪功師父)李洪志真能耐!李洪志真能耐!
在庭審中,律師們有理有據的辯護及三名法輪功學員的自辯,讓在場的人不論是庭上的法官、檢察官、法警,還是那些被指使來旁聽者都在靜靜的聆聽。這些人表情都在逐漸發生著變化,從一開始面帶嘲諷在下面小聲嘀咕,到後來驚訝沉默,全場鴉雀無聲,直至最後恍然大悟的表情。庭審結束後,一位參加旁聽的家屬剛剛走出大廳,就大聲說:歪風邪氣被遏止了!另外幾位在法庭辯論之前還對三位法輪功學員有些抱怨、指責的家屬也紛紛譴責公、檢、法踐踏法律,迫害好人,表示支持法輪功學員!
結語
二零一六年唐山「610」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原因是針對訴江及唐山舉辦世園會維穩為藉口,大規模綁架、長期關押、非法判刑等。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幕後機構是河北省「610」、唐山市「610」及操控下的各地公安、街道社區610等。中共雖然仍在窮途末路中迫害法輪功,但註定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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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按地區統計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情況
附二:按月統計唐山地區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詳情
附三:迫害責任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