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突然綁架,我心裏很坦然,理由有三點:1、迫害沒有法律依據;2、二零一五年國際人權組織已發出通告:全球起訴江澤民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3、有師在、有法在,這是最好的保障,我絕對信師信法。
師父早就說過:「今天人類的舞台是給大法弟子展現的」[2],這次我決不會由邪惡左右,在這次迫害中我要起主導作用,展現佛法的洪大慈悲!
我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後,又來了兩個國安一起給我錄口供,國安問:「你知道為甚麼帶你來這裏嗎?」我回答:「不知道。」 國安接著說:「你違反了法律第300條,利用甚麼……」 我問:「第三百條中有法輪功三個字嗎?」他們不回答,我接著說:「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性質跟二戰中納粹一樣,凡是參與迫害的人不論時日多長,逃到天涯海角,將一如既往的被追查到底。」國安說:「你再說一遍。」我又重複一遍並說這是國際人權組織發出的通告,江澤民說的話不是法律,說法輪功是×教沒有法律依據。警察又說:「你不要跟我講這個法律,你過好你的日子就行了。」我說:「你們執法單位不講法律,你憑甚麼把我抓來?維護法律尊嚴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你們這是知法犯法。習近平上台訂的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明顯執行違法辦案者,將終身追究。」 國安問:「你這些真相小冊子哪來的?」 我拒絕回答。做完筆錄叫我簽字,我說:為了你們好,我就不簽了。他們也在說:她不會簽的。
到下午四點左右他們強給我戴上手銬六、七個警察、兩輛警車把我拉到醫院體檢,車開到醫院門口停下,我叫他們解下手銬,他們不肯。我舉起雙手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他們氣急敗壞的說:「你喊甚麼喊?」 我說:「我是證實我的身份,你們不要阻止我。」
我這一喊把門外和大廳看病的人都一齊圍觀上來了,我就從頭至尾把真相講給民眾聽,驗血壓的地方是個近二百平米的大病房,人很多,我不停的講。警察說:「阿姨,你停一分鐘,血壓量好了再講。」我說:「不能停,因為他們都不知道真相,我要給他們講明白。」警察聽後都不出聲了。體檢有很多項目,走到一處我從頭講一遍,所有人包括醫生足有幾百人都在認真聽我講,警察也不阻止我,倒成了我的保鏢。體檢結果,全身患有嚴重疾病,血色素只有十三點幾克。
五點鐘時警察給我兩個小麵包算是晚飯,過一會抓我的警察給我一罐百寶粥,說:阿姨你還有甚麼需要跟我說,我都給你解決。六點多時奉國安指令送我去看守所等候取保候審,看守所一看體檢單,拒收,9點多時放我回家。
我地戶籍警察說:回去後,再看你發一次傳單就抓你走一遍這個流程,直到送你進去為止。我笑著說:「能跟人講話嗎?」 他說 :講話可以。當天回家後第二天早上,依然出去做我該做的三件事,因為作為大法弟子不做師父安排的,那就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幾天後,一次中午十點半回家,在小區附近碰到抓我的警察,他看到我說「你今天回來早的麼?下午注意好好休息。」我聽後一直好笑,因為他當時跟蹤我時知道我的出行時間,一般是早八點左右出門,中午十一點回家。
整個過程千言萬語,我只能概括一句話:佛法無邊。感謝師父慈悲救度之恩!謝謝師父!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八》〈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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