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賀年卡救人的一點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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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五日】我地區大法弟子挨家挨戶講真相,發生幾例舉報的事,舉報的都是不明真相的村書記。但派出所的警察來後,應付應付就讓同修走了。

村幹部、公檢法司的人,怎麼救?有的同修想用送賀年卡這種形式救他們,一是表達我們對他們的新年祝福,更重要的借用這種形式,啟發他們的善念,喚醒他明白的一面,為我們以後面對面講真相打下基礎。

我們給村書記送的賀年卡的新年寄語是這樣寫的:

「善心得報 碧泉長清」。據傳說,明朝有兩位姓蘇和姓張的道人,在西寧西元山一帶修行,萬歷年間修成得道,留下了一些神奇的傳說。

一天,蘇、張二人化緣至西寧黃樹灣地界時,口乾舌燥。正好有幾個村民挑著水進了村,蘇真人上前化緣求施主給口水喝。可幾個村民見二人道袍襤褸,滿身灰塵,誰也不肯施捨一口水。其中一人還輕蔑的朝他們吐唾沫。

一會兒,一個年輕女子挑著水來了,蘇真人近前道:「女施主,化口水給我們喝吧!」這女子趕緊提起勺子,在桶裏舀了一勺水,遞給二人說:「喝吧,喝完了我再去挑。」蘇、張二仙喝了些水,蘇真人故意將喝剩的半勺水倒回桶裏,向那女子道:「對不起女施主,嫌不嫌我弄髒了你的水呀?」那女子慨然道:「道長說哪裏話,你們出家人不吃葷腥,怎麼說弄髒了我的水呢!」

蘇真人指點說:「女施主,你把水挑回去後,倒進缸裏,這缸裏就會永遠有水,只是注意,不要把水舀乾淨。」說完二仙就不見了。

自那以後,黃樹灣以下一段河水、以上一段河水慢慢枯竭,就連泉水都乾涸了,周圍村子裏的人都要到很遠的地方去擔水, 唯獨給蘇、張二仙水喝的那個女子家,缸中的水猶如山泉,常年不幹。

踐行「真、善、忍」的人是真正的好人,法輪功的著作翻譯成三十多種文字在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洪傳,法輪功是高德的佛家大法。在您的權限內,善待、保護法輪功學員會給您積下永世的福德。真心願您及全家平安幸福。」

給派出所、公檢法司人員送的賀年卡的新年寄語是這樣寫的:

「新修訂的《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透露的信號從二零一六年三月一號開始,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正式施行。舊規定中因執行上級命令而犯錯,可以不追究警察責任的條款,在新規定中沒有出現,這透露出一個很重要的信息:如果上級的命令是錯誤的,那麼警察有拒絕執行的權利。

新規定中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如果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因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刑訊逼供、偽造證據、通風報信、蓄意報復、陷害等故意造成執法過錯等情形,將被從重追究。』新規定的出台無疑是告訴警察,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只要是不合法的,警察就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你們早知道,當權政府不想迫害法輪功,更不想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買單。十七年和法輪功學員的接觸中,你們知道法輪功學員是好人,有時表面應付應付,實際在保護法輪功學員。現在越來越多的律師挺身而出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有的法院不接法輪功學員的案子;近一年來,出現好幾例當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還有一些律師公開提出清算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惡。邪惡一定會被鏟除,正義一定會被伸張。這是歷史的必然。踐行「真、善、忍」的人是真正的好人。警察的天職是管壞人、懲治壞人的,怎麼能抓、打好人呢?呵護善良,保護法輪功學員,會給你積下永世的福德。真心的願你們身體健康,全家幸福平安。」

把要送的賀年卡準備好後,已是十二月二十八號了。由於沒有協調好,我們只有八個同修參與此事。六個同修去派出所送,二個同修給村書記送。

我們的目地是送到就行,一般不講真相。我們也不考慮他們以前迫害過法輪功學員沒有,他們現在對大法的態度如何,我們就是想救他,用百分之百的善意,用最大的慈悲去救他們,把師父對他們的牽掛、呼喚傳遞給他們。

二十八日上午,兩個小組給九個派出所所長送了賀年卡,送的同修明顯感受到師父的加持和安排。只要我們有救人的心,師父就會給我們安排好。

我和另一同修去村裏送,兩個半天送了六十多個村莊(三十、三十一日因下了點小雪,路上結冰難行,加上霧霾,沒送幾個村)。寒風呼嘯,零下幾度的天氣,我們倆人騎著摩托車,想多跑幾個村,就得騎快些,可我們沒覺的冷。所有的村書記都很高興的接過賀年卡,有的還把我們送出院,因為他們心裏明白,我們是為了救他們。我們感受到我們的善在溶化著他們心中的對法輪功誤解的冰……。

在送賀年卡過程中,也修去了我們很多人心。剩下的各單位和村莊在大年前寄或送。

師父讓我們救所有的人,我們不能丟下他們,儘管他們不好救。送到就為我們面對面講真相打下了基礎。有機會,時機成熟,我們就可以救這部份人。只要我們有救人的想法,師父就會加持我們,就會給我們安排好一切。

不妥之處,請補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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