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貴雲女士,省建二公司退休職工,在煉法輪功以前,她患有子宮肌瘤,脾氣也急躁,加上生活的壓力(那時已下崗),焦慮,精神很不好。由於生活的窘迫,她自己在貴陽照壁巷租了個小門面(其實就是一個當街的小涵洞),給人做衣服,縫縫補補的以求生活。由於涵洞的潮濕、陰冷,飲食無規律,給自己的身體造成傷害,身體每況愈下,子宮肌瘤已嚴重,時常頭暈,有時甚至暈倒,醫生建議手術,而自己的生活拮据,哪敢住院治療啊!
大概在1997年她有幸結識了一些法輪功學員,看到了她們神采奕奕的精神面貌,祥和的心態,進一步了解到法輪功是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做好人,祛病健身有奇效,是修已利民的高德修煉大法。她走入修煉後,按李洪志師父教導的真善忍理念做人,知道了做人的道理,身體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有的子宮肌瘤不翼而飛,精力充沛;做起事來得心應手,心情豁達了,也學會寬容了。身體好了,脾氣也改了許多,不給兒子帶來經濟壓力。
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上午九點左右,曾貴雲女士在一同修家學法(學習教人做好人的法輪功書籍)時,幾十個警察突然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家,把正在學法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貴陽市南明區花果園派出所,兩個警察強制看住一個法輪功學員,不准說話交流,態度非常惡劣。
在花果園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對每一個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詢問個人住址、社區信息等,然後通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所屬轄區的派出所帶回。
當天下午六點左右,曾貴雲女士被貴陽市興關路派出所的八、九個便衣警察(其中只有兩警察在家屬的要求下出示了警官證)非法抄家,據說是因為抄到了一些給老百姓講述法輪功真相的資料,又被非法拘留,被非法關押在南明區看守所,不許家屬探視,大冷的天(那時正是三九天)不許送衣服。
曾貴雲女士一月八日被非法拘留,二月二十一日家屬去要通知書,興關路派出所冉所長讓家屬到南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去要,到了南明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又說到興關路派出所要,後來他們通話之後叫家屬回到興關路派出所要,等了一個多小時也沒有得到,他們又說在郵局,讓家屬等兩三天看看,兩天之後家屬在郵局得到,然而郵戳卻是二月二十一日發出的!
而如今兩個月過去了,曾貴雲女士還在非法囚禁中,她身體狀況如何?她兒子往日下班回家能看到媽媽,上班也安心;現在回家時是孤零零的一個人,整天在擔心媽媽會不會被人欺負,媽媽甚麼時候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