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有一天,資料點同修來找我,說協調同修(專門帶技術同修到各地修機器)帶技術同修來了,看了看,說缺零件,還寫了一個紙條,上邊寫的很明白,缺少哪個零件。我說這怎麼可能?我是打開檢查了,但是沒往下拆任何零件,掉一個螺絲我都要撿起來的,何況那麼大兩個零件呢?不可能的。我當時想是不是這位同修技術不行啊,沒修過這種型號的機器啊。我對資料點同修說,是不是換一個人再看看。同修說,這不好吧,意思要這麼說,不是不信任人家嗎?事情到這,就暫時放下來了。
過後我又在以前放機器的地方找了一遍,確定沒有掉落任何零件。後來想,乾脆就找常人試一試。就找了電腦城的修理打印機的電話。還沒等去資料點,資料點同修就來了,我把想法一說,資料點同修也同意。後來把機器從資料點拉到了電腦城。
電腦城的維修人員,修了將近一個多小時,說修不了。說改裝機,他那沒有零件,還是聯繫生產廠家。沒辦法,只好把機器又裝到車上。
此時,我又想到了另一電腦城有一位賣電腦耗材的同修,他或許能修,就把機器又拉到了他那兒。同修說他不會,但知道有一位同修會,就幫忙打電話。半小時後,同修來了,正是上次帶技術同修到資料點的協調同修(這一點我是知道的,因為電腦城同修打電話之前給我說了要找這位協調同修,但是我還是希望或許換一位技術更好的同修來幫忙,所以也沒有阻止)。
來了之後,協調同修還是堅持缺少零件。因為我確信不少零件,那我進哪個零件呀?再說我安哪兒啊?所以,當時很僵持。
後來電腦城的同修說,既然你讓別人修,你就要相信別人,不然別人怎麼修?我想也是,就當少了吧,那既然少了,就想讓那位技術同修進零件後給裝上。可同修意思讓我進零件,自己換,而且整個過程中態度十分強硬冷淡。在電腦城同修的調解下,我還是勉強同意了。我說,把機器放那,協調同修說不行,那位技術同修家裏不方便。我當時想,他們來回跑不方便(路途比較遠,而且機器在手上方便修理),不同意也不能勉強,那我拉回來。我說,有時間你們過去,他說沒時間,哪有時間了,只能擠時間。
回來的途中,心裏很不是滋味,心想同修之間怎麼能這樣?常人修個東西態度也不至於此。後來一想不對,自己是修煉人吶,同修之間的矛盾不是提高的好機會嗎?應該找一找自己哪做的不對,哪有執著呀?
首先,在這件事情當中,自己不信任技術同修對於機器問題的診斷,但是後來走投無路又來找,協調同修不滿,情有可原。
再有,自己執著於別人的態度,別人態度冷淡,自己動了人心,不高興了,甚至產生了埋怨的心,這不是修煉人的心態。
還有,自己認為同修之間在配合過程中,做事過程中都得平和、慈悲,那也不對,因為不能要求別人,同修之間是會有矛盾的,有爭執的。師父講:「大家知道我從來不講「團結」二字,因為那是常人的強求,是形式。修煉人是講心性的提高,根本上的提高。」[1]
大法弟子之間有矛盾是正常的,也不能因為此事,就認為同修不好,不是修煉人。難道自己就沒有做的不好的時候嗎?自己人心表現出來的時候,不也跟常人一樣嗎?自己生氣發火時,是不是也是常人的行為嗎?
在這件事中,只能感謝同修,不能有任何怨恨之心。想到這些,對同修的埋怨沒有了,只有感謝。
回家後,連上電腦,再試一試吧,結果正常了,能用了。重要的是在這件事上,我找到了執著,提高了自己。
師父講:「向內找這是一個法寶。」[2]
希望同修們在出現矛盾後找一找自己,不要向外找,更不能因此產生隔閡,產生怨恨,影響了證實法的大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