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瀘州梁文德被非法判刑五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四川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沒有律師到場、沒有親朋好友、民眾旁聽的情況下,對梁文德封閉式黑審。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瀘州市江區法院誣判梁文德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梁文德不服誣判上訴。

近日獲悉,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左右,瀘州中級法院已對梁文德進行了二審。

事件經過: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梁文德在自己的家門口被瀘州市江陽區南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南城派出所內,而後關押進瀘州納溪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瀘州市江陽區法院在納溪看守所內對被非法關押了半年多的梁文德開庭審理。法官不准律師攜帶工作包進入法庭,律師的工作受阻,無法為當事人履行辯護。

律師發出三條信息與法官梅益溝通,說明:他的電腦裏有本案的案卷和對本案的法律分析及法律法規,不准律師帶工作包進去法庭,限制律師的辯護權利是違法的;看守所外要求旁聽的民眾很多,旁聽完全被禁止,這是違法的;限制、剝奪當事人梁文德和辯護人權利,是故意違反法律規定,是故意製造冤案。

律師鄭重的勸誡法官說:梁文德一案如果這樣審判,這是非法審判。衝破法律底線的同時,請法官撫摸一下自己的良知。違背法定程序製造冤案,必將受到制裁。

法官對律師的理智告誡充耳不聞,在沒有律師、沒有旁聽民眾監督的情況下對梁文德進行了封閉式黑審。其庭審的構陷過程無人知曉。

庭審的當日下午,律師到看守所會見梁文德,梁文德委託律師為她遞交了她的控告書與辯護意見,律師也依法控告了法庭。

近日得知,梁文德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被江陽區法院誣判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

製造梁文德冤案的部份責任人:江陽區法院審判長孫華;代理審判員李煥庭、梅益;江陽區檢察院公訴人曾強、陳卓。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獲悉瀘州中級法院已對梁文德非法庭審,庭審的構陷情況暫不清楚。

梁文德情況簡介:

梁文德,女,62歲,原瀘州市工商局幹部,因修煉法輪功,堅持真、善、忍信仰被單位開除公職,被關洗腦班迫害五次、非法抄家五次、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兩次、非法判刑四年半。

現梁文德又被非法判刑五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一萬元。梁文德至今還在看守所牢獄中期待著二審法院實踐依法執法,糾正冤假錯案,沉冤昭雪的結果。

梁文德曾在以往遭到的非法勞教與判刑迫害中,在中共的監獄裏遭受到種種酷刑的折磨,身心受到嚴酷的摧殘;被剝奪工作,直接損失經濟幾十萬元,造成經濟和生活的嚴重困難;她的姊妹、姨侄因她遭迫害受株連,她那未成年的孩子在恐懼、歧視與孤寂中度日。在苦難中長大成人的兒子一次對母親放聲大哭,他說:媽媽呀,你不知道這些年我是怎麼過來的喲!

梁文德是甚麼樣的人呢?聽聽梁文德本人在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的自訴吧:

我一九九五年五月開始煉法輪功,我修煉法輪功前,患有神經衰弱症、咽喉炎、十二指腸潰瘍、胃竇炎、乳腺增生、關節炎、婦科病、腰痛等疾病,拿三天不吃藥都不行。人為甚麼要活在世上?一天忙忙碌碌的究竟是為了甚麼?在這百思不得其解、身心極度疲憊痛苦的情況下,我走進了法輪功修煉。看完法輪大法書後,人世間一切解不開的迷都解開了。煉功後不久,一身的病痛也不翼而飛了,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和人生的快樂。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我有了嶄新的人生目標。從此我的世界觀改變了,對人對事的處理方式上也改變了。我坦坦蕩蕩無憂無慮的活著,家庭也和睦了。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給單位和家庭節約了一大筆醫藥費,工作也比原來做得更好了。我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秉公執法,盡職盡責,嚴於律己,不貪不佔,已成為我恪守的信條。如,我搞的工作接觸做生意的人很多,收禮是常事。修法輪大法後,我拒收任何人的任何禮物。有時實在推脫不掉的,就以其他形式退還。

有一次,周所長信任我,叫我一個人經手搭攤棚,過後有個體戶到紀檢部門、工商局去告我,說我收受賄賂。工商局等部門派人調查,調查結果證明我是清白的。周所長頗有感慨的對我說,你連對方一支煙都沒抽過。

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江陽區工商局除名,有的個體經營戶給我打抱不平。在我第一次被非法勞教期間,有一賣日雜百貨的個體經營者到江陽區工商局辦公室去找領導哭訴,並質問領導:「你們為甚麼把梁文德開除了?她管理得好好的,你們一大群人還沒她管得好……」我被勞教迫害回來聽她說了這件事,我心裏也很感動。

梁文德為堅持真理,為挽救世人免遭謊言的毒害而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吃了那麼大的苦,遭受了那麼大的難,她卻說(在訴狀中):「我對那些迫害過我的人沒有怨恨,只有同情。他們也都承受著來自高層的壓力,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他們為了職務、金錢、飯碗、自保,昧著良心犯罪。我目前只把江澤民列為控告對像,是想給其中還有可能悔改的人留下希望和機會。其實他們也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控告江澤民,也是在為他們鳴冤。」

希望還在繼續為江澤民維持迫害的公檢法司人員清醒了,不要再繼續製造冤案迫害法輪功學員了。撤銷對梁文德的冤案,無罪釋放梁文德回家,才是最正確的選擇。等到江澤民被押上審判台的那天,為江澤民陪葬的被告席上沒有你,那是梁文德及所有法輪功學員最真誠的心願。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