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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害一度失去語言能力 重慶女教師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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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西南大學畢業,曾在重慶任教的女教師譚風皓,因為修煉法輪功,被所謂的執法機關、執法人員反覆迫害。從二十六歲到三十六歲的十年間,人生最美好的年華,多數時間卻是在監牢裏度過,期間本人及親人所經歷的巨大身心痛苦,難以用語言盡述。而這一切,卻只是因為修煉大法,因為要做好人。

譚風皓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刑事控告,她說:「江澤民對這場迫害的發生、推行和延續,有著不可推脫、無法逃避的罪責,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下面是譚女士在控告書中的陳述:

我畢業於西南大學(原西南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英語教育專業,於一九九六年大學三年級期間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我患有嚴重的腎結石,喝過排石湯,做過對身體傷害極大的體外震波碎石,都未能根治。煉功十幾天,結石消失,我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美妙感覺。身體好了,精力更充沛,學習效率更高。大四時我輕鬆通過了難度較大的英語專業八級考試。畢業後於一九九八年翻譯一篇英文短篇小說在《百花園》雜誌上發表。

修煉大法不僅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敏捷的大腦,還讓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讓我在當代物慾橫流的現實社會中,堅持用真、善、忍的標準指導自己的言行,儘量做一個對他人、對社會有益的好人。

畢業後,我被分配到萬州外國語學校任教,在教授兩個班英語課的同時任其中一個班的班主任。工作中,我兢兢業業,努力鑽研教學業務,利益上不計個人得失。不少家長想讓孩子受到老師的特殊照顧,不止一次給我送錢送物,我都拒絕。一個女生因患腎病綜合症,不能吃加了鹽的飯菜。我每天把她帶到家裏,親手做不加鹽的飯菜給她吃,不收她一分錢伙食費。對於兩個班上成績較差的學生,我利用星期日休息時間義務為他們補課,不收任何補課費。為了提高學生們對英語學習的興趣,我自費購買VCD為學生播放英語教學錄像。班上搞活動,班費不夠用了,都是自己貼補,從不向學生攤班費。其他老師有事叫我幫忙頂課,只要跟自己的課不衝突,我都盡力去做,從不推辭。家長們都說沒見過這樣好的老師,其實這全是因我修煉法輪功所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一手挑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二零零零年七月至八月期間,我被萬州區公安局龍寶分局非法刑拘一個月,後被取保候審。不久萬州區政法委給學校施壓,要求學校送我去所謂的學習班(實質是洗腦班)「學習」,並要求我繳納三千八百元所謂學費,妄圖在對我進行精神迫害的同時進行經濟勒索。我被逼無奈離家出走,經校領導勸說後回家,重返講台。十二月,政法委又妄圖強制我進洗腦班,我再一次被迫出走,從此失去正常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達十數年之久。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被重慶市渝北區龍溪鎮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所謂「留置盤查」四天五夜,遠遠超過法定的留置盤查期限──四十八小時。對超出的期限,公安人員以一紙「監視居住證」掩蓋其違法行徑,謊稱我在被抓捕四十八小時後,繼續關押在留置室的期間是所謂的「監視居住期」。其實留置室根本就不是正常的能居住人的地方,裏面陰暗沉悶,只有一個水泥台和一個供大小便使用的洞。十二月底的寒冷天氣裏,我就在冰冷的水泥台上睡覺,五個夜晚沒有一夜能夠安睡。因為公安人員不給任何被褥,睡著後最多幾秒鐘就會被凍醒。在辦案人員非法提訊期間,我遭到毆打、恐嚇及語言羞辱,整個人處於精神恍惚狀態。辦案人員為掩蓋其刑訊逼供的罪行,趁我精神恍惚時誘騙我承認「辦案人員沒有打我」的筆錄屬實並按手印。

後我被龍溪鎮派出所送至位於兩路鎮的渝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被強迫做勞役並曾被銬手五天。一年後,渝北區法院對我非法判刑四年,我被送往當時位於永川市的重慶女子監獄。

我在女子監獄遭受了被強制洗腦轉化,被關禁閉室,被強制穿囚服,被禁止上廁所,被打,被禁止購買衛生紙、衛生巾等女性必需品、被強制勞役等各種殘忍迫害,導致在二零零二年精神失常,幾乎不能正常言語,正常思維,並持續至二零零三年非典期間才恢復正常。在「服刑」期間,我被萬州區教委非法開除公職。

二零零八年四月,我被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派出所非法抓捕,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至位於江北區石馬河的重慶女勞教所繼續迫害。

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我遭受了長時間罰站、罰軍蹲、不許洗漱、不許與別人講話、不許購買副食、不許給家人打電話、除過年期間不許家人接見、被膠帶纏嘴、被捆綁手腳等殘酷迫害。在所謂的整訓期間,每天被罰站近二十個小時,腳背、大小腿嚴重腫脹變形,中間還要穿插軍蹲這種非常痛苦的姿勢。這種體罰持續了整整八十天。

二零一零年解除勞教時,萬州區政府周家壩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把我帶到周家壩派出所「履行手續」,強制抽取我的血液存檔,為他們後續迫害做準備。

二零一一年八月,周家壩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多次打電話給我父親,要求我父親帶他們到重慶找我,配合他們寫所謂的保證書,作放棄修煉的表態。他們甚至讓我當時年近七旬的老父親頂著八月的烈日一次一次的往他們辦公的地方跑。這種騷擾行為給我年邁的父母造成了極大的精神恐嚇及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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