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沒想過自己是個不聽師父話的弟子。最近才真正認識到,是自己對師父的話不像剛剛修煉時那麼一絲不苟的嚴肅對待了!而是根據自己的情況在打折扣,當我哪一部份能完完全全按照師父說的去做的時候,發現哪一部份就會事半功倍。
一、堅持戶外集體煉功,師父給我更多的時間
我是做新唐人節目的,由於時差的關係,只能在後半夜工作。一般是白天開車帶一些老年同修去城裏講真相,根據夏令時和冬令時的變化,下午四、五點趕回家開編前會,凌晨二、三點發完正念後開始寫稿,第二天在早晨七點左右交稿後,打點完兒子、孫子,往往需要休息一會才能開始學法煉功。
有一天,急需趕回家開編前會,因為聽聞一位同修老出車禍,那天他怎麼說我就是不讓他幫我開車,怕他出車禍,結果在等紅綠燈的地方看一眼GPS,就被舊勢力鑽了空子,我的車往前重重的撞上了前面的車。從此,有同修提議我們在當地戶外煉功洪法,因為當地講真相也是空白。
起初我還是想與原來一樣,只有做新聞的那些天帶他們出來煉功,做完新聞後的那天,得休息一下學法後才煉功,免得煉功犯睏,就自己在家煉,不出去煉了。後來因為沒人開車帶他們,加上他們都不會講英語,別人來了解真相時只能乾著急,我就決定每天和他們一塊出來在圖書館門前煉功、洪法、講真相。這樣往往早晨九點半出門,下午三點以後才能到家。儘管煉功時間只有兩小時,因為接送叔叔阿姨們來回開車,我需要五個多小時。不過我發現好像師父給了我更多的時間,不但打坐不睏了,學法也沒有耽誤,家裏還能整理的乾乾淨淨,兒子也很支持。
特別是週四,原來早晨七點左右做完新聞一般很累,等兒孫走了後我就馬上出門送報紙,送完報紙回家做家務,得匆匆忙忙才能把學法、煉功完成,有時休息一會,就會只能完成一半。現在和同修在外面煉功後,送完報紙,回家後同樣有時間學法,做家務,一點也沒耽誤,心裏也不慌忙了。
最近想到,戶外煉功是師尊留給弟子的修煉形式,是因為我聽了師父的話,師父給了我更多的時間了,謝謝師父。
二、堅持集體學法,工作事半功倍
我們這裏集體學法的時間和我做新聞的時間沖突,如果不去,我每週只有一次集體學法機會,很想去,因此剛開始時,經常帶著電腦去學法,約訪時間一到,就離開學法點去採訪,非常匆忙,學法也不能靜心,很苦惱。
有那麼一週時間,我在是否去參加集體學法問題上陷於矛盾之中,特別是大組集體學法來回開車加上送人,往往需要三小時,開完編前會就得出發,來不及看新聞,更談不上採訪,回到家就十一點多了,洗漱完十二點才能休息,如果睡覺前採訪不順利,起床後得繼續採訪,因而截稿時間快到時,經常頭上像懸了一把劍一樣,非常著急,心很苦。
有兩次,我沒去學法,想自己在家學,結果一次出現採訪極其不順利,另一次採訪軟體不能錄音,在家裏折騰了老半天,還出現犯睏,法沒學成,新聞還遲交了一會。
我想到了集體學法是師父給我們留下的修煉形式。師父說過:「佛教幾千年來的修煉方法就是那種形式,誰一改動那還是佛教了嗎?修煉方法是嚴肅的修佛,而且是極其玄妙的,改動一點就亂套了。」[1]師父還告誡我們修煉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一絲一毫都不能馬虎,你達不到那個標準,絕不能進入那個層次。」[2]我就想一定要嚴格按照師父說的去做,儘量不錯過每一次集體學法。
為了保證新聞質量,我儘量在編前會前把新聞選好,採訪完,做到學法不遲到,因為師父說過遲到會打攪別人的,同修交流時也安心聽完,做到不提前離場,因為那是對別人最基本的尊敬,也是修煉範疇的東西。結果我發現思路清晰,即使學法前沒完成採訪,回家也能很快採訪到。當我心裏出現著急時,我就告訴自己:相信師父,師父給你的時間肯定是夠用的。這樣去做,發現往往自己會提前出稿,八個小時的工作量,有時在三個多小時就完成了。
三、恢復剛得法時的認真態度,打坐不迷糊
剛剛得法時,認為修煉是極其嚴肅,極其神聖的,一點也不敢馬虎,每一個動作都是用心在做,思想從來不開小差,打坐也很快進入雞蛋殼裏。
修煉一段時間後,發現有的同修非常放鬆,坐在那裏像睡著了一樣,兩條腿也不痛,慢慢開始模仿,後來漸漸的腦子就開始迷糊了,很長時間打坐時有一半時間在睡覺,而自己時而找心性上的原因,時而向外找是不是睡覺太少了,時而在打坐前告訴自己要明明白白的修煉自己,總是時好時壞,解決不了根本。
最近,回想起自己剛剛得法時,總是一絲不苟的做到舌抵上顎,雙眼微閉,鬆而不懈。發現打坐不再迷糊了,頭腦清醒。
非常後悔自己這些年沒有好好聽師父的話,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希望出現不正確狀態的同修以此為戒,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哪個環節上沒有完全聽師父的話。本來寫出來是想有益整體,寫到這裏,才發現自己是讓安逸心鑽了空子,看來給明慧網投稿,確實是一件利己利他的事。
師父今年講法一開始就再次告誡我們:「在修煉中一定要認真,那是作為一個修煉人的最基本保證。」[3]我不能浪費師父用巨大承受延長來的時間,我要從每個細節上做到不折不扣,儘量達到修煉初期的嚴肅、純正,少讓師尊為我這些最基本的東西操心。
修煉層次有限,如有不對之處,敬請同修指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加拿大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洪傳二十五週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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