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時年六十一歲的鄭建家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以下是鄭建家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我原是臨沂市河東區農村合作銀行基層主任,區行工會副主席,現已退休。
我曾身患多種疾病如:心臟病、早搏、冠心病、心臟假性間縮、腰椎病、頸椎病、腸炎、胃炎、十二指腸潰瘍、頭痛、頭暈、關節炎、氣管炎、乙肝、高血壓、血液粘稠等近二十種病,常年拉肚子,到哪裏出發,先找廁所位置,經常低燒,掛上吊瓶燒就降下,拔下吊瓶燒又起來。各種病的藥往胃裏灌,使胃冷的不能吃,酸的不能吃,辣的不能吃,每天吃不下飯睡不好覺,嚴重失眠,靠吃藥維持睡眠,吃上兩片藥睡到半夜必須再吃,否則就不能入睡。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為了求生走遍各大醫院也無法醫治這多種疾病,每年花幾萬元的醫藥費。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 兩個月後各種疾病全部康復,真實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感覺,身心獲得很大的益處。是大法給了我全新的人生,是大法給了我生活的勇氣。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我按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更加認真、積極、負責;為人更加善良、寬容、真誠。在我負責基建項目及裝修過程中,不吃請,不受賄,承包方送的好煙好酒能退的退回,退不回的交給單位。有一次承包方為了提高材料價格,送我幾千元現金,我耐心說服,告訴他我是法輪功修煉者,不吃請、不收禮,這是人類道德敗壞的行為,工作中索取不正當的錢財是修煉人的大忌,是法輪功中不允許的,是失德行為,你不送禮我也照樣按要求辦事,經再三勸說還是沒退回,我就把現金如數交給單位。
在全行職工培訓時既讓我負責培訓(校長),又管伙食(管現金賬)在購買菜時如遇上本人家庭也需買菜時,我公私分明從不沾一分便宜。單位生活搞得有聲有色、有條不紊,職工都非常滿意。培訓結束後我把剩下的近萬元現金如數交給區行,大家都習慣叫我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市公安局綁架。二月五日我被駐京辦事處送回九曲派出所轉至臨沂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三月六日被罰款一千元後取保候審,我被馬自紅、張自強接回單位非法監禁近兩個月,每天二十四小時由四人監控,限制人身自由。行長劉金玉當著十幾人的面罵我近八十歲的老母親,並且找本單位有黑社會背景的人找我談話、恐嚇,嘴裏不乾不淨,罵罵咧咧,逼迫我放棄信仰放棄修煉。在未經我本人允許的情況下,電視台私自拍下錄像在電視台上播放,說我正在懺悔、不煉了、很後悔等騙人的話,誤導觀眾、欺騙觀眾。我的福利費、過節費、加班費、電話費、科級待遇等全都被取消了。
在我這次進京上訪被非法收審期間,二月十六日,河東區組織了以殷大廣、胡懷志為首的專案組,還有公安局政保科,胡科長、老邵、黃科長、朱科長大約十人小組,由豐丙雷主審,把我銬在床頭上,既不能站,也不能坐,不給吃不給喝,腳站腫了,手銬腫了,強行讓我說出是誰組織去北京上訪。豐丙雷還毫無人性的用手指彈我的眼球,彈的我眼前冒火星,眼前發黑至今眼睛視力很差,折騰了四天三夜無果後又送回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省司法局胡某(區政法委書記胡懷志的弟弟)來河東區辦「轉化」班,灌輸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邪說,強制河東區法輪功學員「轉化」,寫所謂保證書,我不服從進行抵制,回單位上班。河東區的副書記段大廣和我單位軒愛勇主任說:「你們抬也得把他抬來。」過了幾天後他們通知我 單位聯同區機關工委一副書記,我單位派軒愛勇、陳淑坤、張自強逼迫我去濟南辦「洗腦班」,那裏面限制人身自由,歪曲人的心理,強行灌輸荒謬的理論,嚴重違反、侵佔做人的基本權利,還規定如不「轉化」就勞教。近二十天後,由於我堂兄出車禍,在我的強烈要求下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我因講真相被銀雀山派出所綁架到臨沂看守所,三十天後又被送到山東王村勞教所十大隊非法勞教三年(隊長是鄭萬新,「轉化」隊長是劉林)。我在那裏遭受非人折磨,不讓睡覺,被幾個人圍著進行人身攻擊,並被逼用低下的語言罵大法、罵大法師父,坐冷板凳面壁,逼著寫「三書」。不「轉化」就不讓買日用品,不讓見家人,不讓打電話,強逼做奴工。由於營養不良生活艱苦,遭受非人的折磨,我得了高血壓、心臟病。勞教所怕承擔責任,五個月後讓我保外就醫。
二零零三年,我因給中央、省委寫信,為大法鳴冤遭構陷報復,二月二十八日河東區「610」主任王傳宇,副主任王連成,公安局「610」主任馬曉光指使我單位領導賈建華、馬瑞卿迫害我,賈建華、馬瑞卿讓人事科長劉廣運騙我到單位,又綁架我到王村勞教所八大隊迫害,說因三年勞教還沒滿期,這回身體好了該收回去。我承受不住勞教所的惡劣條件,兩個月後又出現高血壓、心臟病,第二次保外就醫。回家後單位撤銷了我工會副主席職務,各種福利停發,只發生活費,並說如不改進就開除公職。在我再三要求下,才讓我去清收小組,收不良貸款,拿提成不發工資。為了監控我,分管清收的徐星三把我放到幾十里以外的地方,不讓我接觸煉功人,他還經常打電話或親自探訪,利用各種方式對我監控。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我因發神韻光盤被河東區東興路派出所陳姓警察帶隊綁架到臨沂看守所,第三天由該所副所長韓清華等三名警察送往王村勞教所一年六個月勞教,那裏的大隊長孫風駿、隊長劉林、張清華指使幾個包夾圍著不讓睡覺。幾個犯人看一個煉法輪功的好人,不「轉化」就一直打,一直打的會罵人了就算「轉化」夠標準了。在醫院查體時,親眼目睹了山東省蒼山縣教師孟飛被警察弄到一個黑屋裏打得十幾天不省人事,送回家後住了幾個月的院才康復。這一次勞教,由於我的身體承受不住折磨兩個月後又一次被保外就醫。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下午三點,受河東區「610」主任李群的指使,自稱是姓許的河東區「610」中年男子和河東區政法委姓謝的一行六人,叫開我家門之後未經允許一擁而上,到處亂翻,東張西望,一男一女首先打開電腦,姓許的和姓謝的和我談話,問我是否還煉功,如果煉就帶走,不煉我們就撤。我說我煉功是為了健康身體,是我的自由,他們不但不聽還無理糾纏、拍照,我由於驚嚇心臟病復發,兒子帶我去了醫院,我上車後一個年輕人還糾纏著跟著上了車,在家裏無人的情況下,他們還賴在那裏到處亂翻,臨走時搶走了我的三本法輪功書籍。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河東區公安局和「610」一行三人王連成、葛長廷和另一個不知姓名的年輕人,讓我單位的工會主席商慶華,郭娟把我騙到單位,把我控制住不讓我出屋門,讓我到市「法制培訓班」進行洗腦。我不服從,我說我也沒犯法,我不需要培訓。我們行長賈建華說:你去吧,誰都得培訓,我也得去,這次你先去,過幾天我再去。我說誰願去誰就去,反正我不去。他們叫來了110把我強行拖上車送去洗腦班。在那裏他們放高音電視,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師父,幾個男男女女圍著我,往我身上貼侮辱大法的紙條,往我身上寫字,不讓睡覺。姓邵的一個主任還經常板著面孔嚴厲的訓斥。不管他們怎麼圍攻,對我怎麼進行人身攻擊,我既不配合,也不生氣,始終按大法的要求向他們講真相,勸他們不要做壞事,我沒有配合他們的迫害,絕食反迫害。他們覺得理虧,八月三十日把我放回家。
江澤民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滅絕政策,使每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庭、身心、身體、經濟等諸方面遭受重大損失。
我由於長期被迫害,坐冷板凳,坐骨受損,坐骨麻木酸痛難受。每逢節假敏感日,人家是團聚的日子,我卻是蒙難的日子,單位以逼迫手段通知我以單位值班的名義進行迫害,不去就算曠工。前保衛科長馬自紅,現任保衛科長趙佔彬首當其衝找我妹妹,找我兒子、女兒到單位聽訓話、寫保證,讓他們看著我,每天向單位彙報我前一天的情況,如有問題株連他們,找他們算賬。單位經常到家裏騷擾、談話、電話監聽。當時馬瑞卿、徐星三分管安全保衛,他們對我說:如不改還得進去。他們裏應外合,助紂為虐積極協同「610」對我進行迫害。十幾年來我被長期監視居住。我單位保衛科長馬自紅的妻子長年對我家進行監視,利用各種卑鄙手段跟蹤監控。單位對我的工資時而發,時而不發,時而發生活費,使我家經濟特別困難。
我們單位有個慣例,職工的孩子大了由單位安排工作。和我資格年齡相仿的老基層領導,每人都安排了兩個,我的孩子一個也沒安排。在我的要求下,上級行給我們行三個名額,區行研究讓我兒子上班。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日,邪黨組成員馬瑞卿、軒愛勇找我談話,因我煉法輪功,單位怕上級經常來找麻煩,名義上讓我內退,讓兒子上班。但是我內退後,他們卻不讓我孩子上班,把名額給了行長劉金玉的情人,並讓他情人改了名。
我兒子受到株連,不給安排工作,無奈的情況下,貸款買了一輛貨車搞運輸,後因經常出現交通事故,貸款利息又高,賠了不少錢,到現在債台高築,無法生存,好房子賣掉了還債也無法彌補。由於長期遭受迫害,兒子又沒工作,談了五年的女友也離他而去。
我大女兒鄭秀梅有癲癇病,因經常受騷擾受驚嚇,也無錢醫治,病情一天比一天嚴重不能起床,大小便失禁,得了褥瘡,臀部全都爛掉了,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在痛苦中死亡,時年二十五歲。
由於迫害,我父親盼子心切經常吃不進飯,睡不好覺,腰直不起來,腿不能站立,生活不能自理。我母親由於長期哭泣,造成了眼睛白內障,一隻眼睛幾乎失明。
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十多年的歲月中,我們全家老小度日如年,不知熬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人格飽受極大侮辱,身體飽受極大痛苦;身心飽受極大傷害;精神飽受極大摧殘;經濟飽受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