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澤民一夥和中共邪黨相互利用為系統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了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機構,並以設立這個非法組織機構的時間而命名為「610辦公室」,簡稱「610」。「610」附著在黨、政、軍、公、檢、法、企業等各級權力機構中,指揮各級機構專門迫害法輪功。它的方針和部署就是對法輪功實行「政治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它是自中央到地方龐大的、專職的、系統的、嚴密的、凌駕於一切政府機構、法律體制之上的恐怖特權組織;是踐踏人權法治的犯罪機構。「610」迫害法輪功的手段、罪惡行徑超過希特勒的蓋世太保;享有特權超過「文化大革命」時的「中央文革小組」。
「610」專門抵觸和迫害法輪佛法及修煉人;破壞人類的道德,犯下了滔天的罪行。法輪功是使人心向善的修煉功法,指導修煉者按真、善、忍為人處世,沒有任何政治訴求,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參與破壞佛法和佛法修煉者,能沒有報應嗎?!俗話說:人不治,天治。所以,這樣一個專橫跋扈的「610」組織機構,因聽命於中共江澤民集團的各種邪惡指令,殘酷迫害法輪功而登上了「高危職位」的榜首,已成為中共特色的「死亡崗位」。
從「610」這個非法組織成立之日起,劉希平就參與其中迫害法輪功學員,他由「610辦公室」的辦事員,被升遷到大慶油田公司的「610」主任。他這些年不停的劫持法輪功學員去洗腦班、到油田各級單位欺騙、詆毀法輪大法、指使或施壓迫害、積極配合公、檢、法、司及上級「610」協同犯罪。
法輪功學員本著慈悲善念,曾經面對面給他講真相;利用電話、信件等各種方式勸善,告訴他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善待大法及修煉人來彌補罪過;贖回罪業。可他就是一意孤行,招致惡報臨頭。二零一七年年初,劉希平被檢查出患肝癌,很快便於二零一七年五月不治喪命,成了中共及江澤民集團在「死亡崗位」的又一殉葬品。
佛法是慈悲的也是威嚴的。在此奉勸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大法的公、檢、法、司及「610」人員:趕快懸崖勒馬,劉希平及那些遭惡報的就是前車之鑑。即使為了生活、養家糊口,也不能泯滅、違背人的本性、良知、善念,而搭上自己的性命。只有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學員,彌補罪過,才能贖回自己曾經參與迫害佛法而造下的罪業,給自己和家人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