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點四十五分,法官喬雙紅將張健的律師盧庭閣與兩名家屬領進審判庭,已有三女一男坐在旁聽席。之前喬雙紅多次強調審判庭只有兩個旁聽席位,可見明顯撒謊。四人自稱是居委會的,被安排充數佔據了有限的旁聽席位。
之後約九點鐘,法官、公訴人、律師正式出庭,警車押送張健到法庭門口,十幾個警察在門口警戒。
庭審開始後,公訴人構陷張健的重點是從張健家非法抄家時抄走的現金。那是張健養活父母兒子的生活費。檢方稱紙幣上有真相內容。
律師辯護指出:1、搜查程序嚴重違法,所有查扣物品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2、大部份紙幣上文字與本案無關。
庭上律師與張健本人充份表達了自己在事實、證據、法律上的觀點。張健在法庭上講真相,對法庭無理提問拒不回答。
最後律師對此類案件進行宏觀論述,對迫害進行深入揭示的時候,遭到法官頻繁粗暴的敲錘制止,使律師無法完整論述。儘管盧庭閣律師據理力爭或抗議,但審判長李金柱仍然態度蠻橫,但是說可提交書面辯護詞。
對張健的最後陳述,也是同樣的對待。
律師感慨:在中國的法庭,一群法官竟然害怕辯護人或被告人發言!極具諷刺意味。
對辯護律師明確要求鑑定人、辦案人等出庭作證等問題,法官還休庭合議了五分鐘,然後煞有介事的駁回。
庭後,法官沒讓張健看筆錄,就讓他簽字。張健問律師不簽字違法嗎?律師說不違法,簽與不簽是你的權利,最後張健拒絕了。
張健走後,律師看到法官們很不甘心,還在商量著要到看守所去一趟動員他簽字。
張健修煉法輪功近二十年,他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給人的印象都說這小伙子人好、厚道、實在、本份,為別人著想,愛幫助人不求回報。
由於中共的迫害,妻子跟他離婚。他父母是農村人,年近七十歲,來津給他照看上小學五年級的孩子,家中完全依靠張健的收入維持生活。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中午,河北區鐵東路派出所和河北區國保、610(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十多人到張健單位抓人,張健被戴上手銬並被劫持去家中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許多個人財物及省吃儉用攢下的兩萬元現金,沒有給出清單和任何憑證。
張健的父母多次去要人無果,張母沒辦法就給政法委、610寫了一封勸善信。
四月十八日下午鐵東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再次到張健家非法抄家,並將張母帶到派出所,說寫信是煽動。由於張健的孩子無人管只能在派出所寫作業,直到晚上九點多才放人。
現在這個家庭只剩下二老一小,經濟上無來源,生活都成了問題,只能靠著親友接濟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