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綜述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本文以明慧網發表的信息為基礎資料,據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年一月至六月,河北法輪功學員至少有306人次遭騷擾,遭綁架及關押的至少有281人次,遭非法批捕及庭審的有63人,遭非法判刑的有43人,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4人。總之,二零一七年上半年遭受中共迫害的至少有696人次。同時伴隨的非法抄家至少126人次,至少抄走現金16600元(不足百元或數額不清的沒計算在內),非法勒索197500元,非法判刑所謂的罰款103000元,三項合計315300元。

圖1: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統計
圖1: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統計

表1: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各類迫害人次統計
類別 迫害致死 非法判刑 批捕與庭審 綁架與關押 非法騷擾 總計
遭迫害人次 4 43 63 281 306 697
百分比 1% 6% 9% 40% 44% 100%

表2: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抄家、勒索及判刑罰款情況統計
抄家種類 抄家人數 抄現金數額(元) 勒索現金數額(元) 非法判刑罰款(元)
騷擾抄家 48 800 16000
綁架抄家 20 1300 74400
行政拘留抄家 23 10000 7300
刑事拘留抄家 30 4500 78000
取保候審抄家 5 0 20000
非法判刑 103000
小計 126 16600 195700 103000
總計 315300

一、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騷擾情況

圖2: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按地區分布
圖2:2017年1~6月河北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人次按地區分布

表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騷擾、抄家等情況統計
地區 人次 抄家 抄現金 勒索現金
保定 38 13 0 0
滄州 12 0 0 0
承德 12 1 0 0
邯鄲 1 0 0 0
衡水 11 3 0 0
廊坊 18 0 0 0
秦皇島 43 9 0 0
石家莊 31 11 0 0
唐山 89 11 800 1600
邢台 18 0 0 0
張家口 34 0 0 0
總數 306 48 800 1600

河北省共十一個市,包括保定、滄州、承德、邯鄲、衡水、廊坊、秦皇島、石家莊、唐山、邢台、張家口。二零一七年上半年在中共江澤民邪惡集團的垂死掙扎中,江澤民成立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除了每年的「敏感日」加緊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外,又密謀並策動了針對騷擾法輪功學員的「敲門行動」。

由於發生迫害的面積大,有部份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沒有具體的時間和姓名的報導,為了保證統計的準確性,本文基本上採取實名、實姓統計數據,個別有具體時間,具體人數只是沒有具體姓名的只要在發生迫害的地區及時間不重複的則被列為有效統計範圍,將無具體姓名,有具體時間、地點,但在同一時間地點內與真實姓名的學員有重複的被列為無效統計的「無名有數」之列。還有一大部份既無具體時間(或有具體時間),但都無具體姓名和數量的被列為無效統計的「無名無數」之列,這兩類都沒被列為統計之列,其中遭迫害學員保守估計約有百名之多(見附件)。

從表3可見,2017年上半年河北騷擾法輪功學員至少306次。同時48人遭非法抄家,除抄走私人物品外,還抄走現金800元,勒索現金16000元。具體如下:

1、唐山法輪功學員遭騷擾89人次,11人遭非法抄家。

豐潤2人:任玉芹、湛文芬。灤縣23人:王秀豔、趙秀英、李蘭芝、王存琴、韓忠華、老王,老田,老劉,老龐、王秀豔,趙秀英、李翠英,李蘭芝,李慕珍,趙海儒,李文鶴、宋佐強、薛豔青、王秀豔、劉春霞、劉建萍、薛豔青、趙秀英。遷安13人:豈書豔(抄)、李秀華、孫永生、劉愛榮(抄)、王桂鵝(三次)、王立文(二次)、吳桂芝、段素英、高鳳芹、曹傑華、七十三歲的老人(抄800元現金)。唐山騷擾41人: 王寶東(抄)、胡秀芝(抄)、王瑞華(抄)、崔春蓮(二次)、王瑞華、杜玉海及妻子、李穆華、李文鶴、趙海儒、苗元圃、劉春霞、宋小蘭、李文鶴、劉春霞,王秀豔、楊芸玲夫婦,薛豔青、劉素英、張宗素(抄)、吳長芹(被勒索2000元)、王佔紅(被勒索4000元)、李立華、劉善英、張秀英家和檀麗薇、張付良、王仕山、吳長芹,王翠霞、曹洪明,李立珍,武秀靜、鄭愛蘭及女兒、靜恩玉(抄)、薛廣銀(抄)、李樹立、張維芝。玉田騷擾9人:巴振田、梁秀梅、王秀豔、王淑榮、王秀芝、孫玉國、張德林、王淑敏家、胡志宏。遵化1人:嚴伏相(被勒索一萬元)。

2、秦皇島法輪功學員遭騷擾43人次,9家遭非法抄家。

秦皇島38人次:聶素君、郭春堂(兩次)、葛麗華(兩次)(一次被抄)、孫福豔(抄)、常素傑(抄)、常秀傑(抄)(兩次)、祖玉榮、趙英芬、林翠英、李翠芬、孫桂蘭、魏淑珍、周鳳仙、高娟(抄)、呂勝玲(抄)楊素華、楊少保(兩抄)(兩次)、闞寶佔、王海燕(杜莊)、齊桂枝(秦皇島海洋鎮)、張桂豔、馮素蘭、梁君、盧家榮、馬鳳珍(盧龍縣)、楊素華、何志榮(唐山市)、龐小紅(北戴河區)、楊金梅(北戴河區)、蔡青、蔡素貞、王秀花家、李金生、馬文藝、李金生媳婦(抄)。青龍5人:李玉閣、李秘、郭桂榮、張愛文妻子和女兒。

3、保定法輪功學員遭騷擾38人次,13人被非法抄家。

曲陽1人:京福。清苑6人:王健林(抄)、麗娟(抄)、王素銀(抄)、王杏瑞(抄)、霍素英(抄)、還有一位不知姓名的學員遭騷擾。安新1人:趙武虎。阜平7人次:王姓(抄)、張平(抄)、張秀忠(抄)、段建花、童國蘭、鄭寶英(抄)、鄭寶英的大姐(不煉功)。高陽1人:劉冬梅。蠡縣1人:王向輝。易縣11人:秦志林夫婦(抄)、張金鳳(抄)、魏金玲(抄)、李秀婷(抄)、馬玉蘭、郭春玲、李淑英、周金英、郭金、周金榮。安國10名:無具體姓名。

4、張家口法輪功學員遭騷擾34人次。

赤城10人:王春梅、胡志忠和金貴蘭、許燕飛、沈小燕、劉富、王樹青、楊鳳英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高春蘭。沽源3人:池清榮、郭利舉、劉翠芳。懷安3人:三位法輪功學員。保康6人:陳滿父女、錢鳳林、楊秀梅、周小雲及家屬。尚義4人次:劉鳳英(兩次)、劉鳳英、郭桂花。張家口3人:宋秀花、何滿花、王海英。涿鹿5人:倆位80歲法輪功學員,三位法輪功學員。

5、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遭騷擾31人次,11家遭抄家。

深澤騷擾5人:永昌和建茹夫婦(抄)、秀潔(抄)、劉五英(抄)、許彩坤(抄)。
石家莊8人:尹鳳琢、朱素英(抄)、朱素英的兒子、白二紅、李會婷、孫秀巧、桑素欣夫婦。鹿泉1人:李建剛(抄)。辛集17人:高堅、梁書雪、馮文禮、耿文平(抄)、孫秀巧(抄)、冉輝、支玲肖、石玉華、楊令家、馬肖肖、馬賀、支欣、三名法輪功學員(均遭抄家)、兩名法輪功學員。

6、邢台法輪功學員遭騷擾18人次。

邢台市2人:李文爽、宋秀珍。寧晉16人:李平華、李平昌、李建國、李彥生、任彥瑞、張瑞英、曹秀君、田彥欽、許彥美、曹秀英、田淑芝、馮立勇、張景佔、劉運茹、劉運傑、王俊海。

7、廊坊法輪功學員遭騷擾18人次。

廊坊市1人:王寶珍。香河1人:劉豔嶺。三河6人:高桂英、五位學員不知姓名。燕郊10人次:張殿英、張德利、董桂榮\丈夫和兒子、高桂英(兩次)及老伴、沈永芝、張素梅。

8、滄州法輪功學員遭騷擾12人次。

滄州3人:張清玉的女兒家、張清玉家、一法輪功學員家。泊頭6人:紅星超市一人、張振梅、王小東、王俊傑、王水永、於桂滿。肅寧5人:張俊明、何老太太、侯鎖弟,師素鎮河東村的一位老太太,刑明鳳。

9、承德法輪功學員遭騷擾11人次,1人遭抄家。

承德2人:劉志峰、孫玉萍老人(抄)。平泉4人:劉鳳蘭、劉秀英、謝國華、王金玲。寬城5人:劉淑閣、白翠華、郭翠蓮、石鳳萍、孫玉雙。

10、衡水法輪功學員遭騷擾11人次、3家遭抄家。

深州4人:李慶宗(抄)、趙巧、宋豔茹和王瑞華。衡水3人次:李俊顯、孟建新兩次(抄)。景縣4人次:湯書明、楊桂芝夫婦兩次(一次被抄)。

11、邯鄲1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李姓法輪功學員。

二、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綁架與關押情況

1、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情況

表4:2017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情況統計
地區 人次 抄家 綁架未遂 回家 抄現金 勒索現金
保定 12 1 0 7 100 0
滄州 19 1 0 14 0 0
承德 3 1 0 0 700 0
邯鄲 5 4 0 3 500 0
衡水 6 3 0 0 0 6000
秦皇島 5 0 0 4 0 0
石家莊 13 2 0 3 0 51000
唐山 22 6 2 9 0 17000
張家口 9 2 0 7 0 400
小數 94 20 2 47 1300 74400
總計 94 20 49 1300 74400

由表4可見,河北省遭綁架的至少有94人次,同時伴有20人遭抄家,除抄走私人物品外還抄走1300元現金,勒索總金額74400元。目前已有49人回家。

歸在綁架一欄內的屬於遭綁架後當天回家、第二天回家或短時間內有回家報導,沒有報導被拘留的學員,截至六月底,仍有45人沒有回家的信息,也沒有進入司法程序的信息。

(1)唐山22人遭綁架,抄家6人。

遷安3人:李豔奎(當天回家)、范麗書(當天回家)、邱萍(當天回家)。唐山15人:一法輪功學員、一法輪功學員(抄家)、任玉芹(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肖會君(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湛文芬(第二天回家被勒索2000元)、朱景波、崔春蓮(綁架未遂遭抄家)、劉春霞、楊芸玲、浦玉珍、浦玉萍及妹妹、李秀芝(被勒索5000元)、吳長芹(被勒索2000元)、王佔紅(被勒索4000元)。玉田4人:董龍申(當天回家)、包永雲(當天回家)、韓廣山(當天回家)、張煥英(抄家,綁架未遂)。

(2)滄州19人遭綁架,1人遭抄家。

任丘7人:劉香茗(已回家)、紀蘭香(已回家)、五位學員。肅寧6人:1人在派出所走脫,5人當天回家,其中有1人被抄車(沒有抄家)。泊頭1人:王錫友。

(3)石家莊13人遭綁架、2人遭抄家

無極2人:朱素英(未遂)、朱素英的兒子。辛集6人:x菊(第二天回家)、一名女法輪功(當天回家)、趙志芳(抄家及現金1000元,當天回家)、3名學員(其中1人被抄家)。石家莊5人:瑞平(小名閣閣)、陳仙花(被勒索2500元),歐陽秀芹(被勒索2500元)、李建剛、一女性中年弟子。

(4)保定12人遭綁架,1人遭非法抄家。

蠡縣2人:李姓法輪功學員、王俊便(當天回家)。保定2人:張喜梅(當天回家)、李麗萍(當天回家)。清苑2人:王杏瑞、另一人(當天回家)。淶水1人:小芳的母親(第二天回家)。
阜平1人:白玉書(抄家及現金100元)。蓉城2人:劉小卓、王豔文。涿州1人:田桂平。安國1人:鐘立傑。

(5)張家口9人遭綁架、2人被抄家。

張玉蘭等三人(當天回家)、兩位法輪功學員(當天回家)、谷桂蘭(已回家被勒索200元)、程中蓮(已回家被勒索200元)、朱善榮(抄家)、馬佔春(抄家)。

(6)衡水6人遭綁架,3人遭抄家。

衡水2人:法輪功學員子女(抄家及現金1000元)。深州1人:周秀英(抄家)。安平2人:趙曉問、王文果。景縣1人:許慶平(被勒索5000元)。

(7)秦皇島綁架6人:青龍3人。

張愛文的父親(抄家)、韓玉榮、鄭中華。秦皇島3人:徐秀娟的丈夫(未修煉法輪功)和兒子(未修煉法輪功)(當天回家)、左洪濤的兒子(當天回家)。

(8)邯鄲綁架5人,4人遭抄家。

邯鄲4人:小程(男)(抄家)、岳社國(抄家)、徐秀封、劉建民。大名1人:成玉發的妻子(第二天回家)。

(9)邢台綁架4人,抄家2人。

廣宗1人:侯懷春、寧晉2人:劉月平(當天回家)、曹秀君(抄家)。邢台1人:夢久(抄家,綁架未遂)。

(1)承德綁架3人,1人被抄家:孫桂芬(抄家及現金700元)、紀淑麗、韓玉華。

2、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行政拘留

表5:2017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行政拘留情況統計
地區 人數 抄家 回家人數 抄現金 勒現金索
保定 19 9 15 10000 800
滄州 6 5 6 0 0
衡水 5 1 3 0 5500
廊坊 13 0 10 0 0
秦皇島 9 4 7 0 1000
石家莊 13 1 11 0 0
唐山 17 3 12 0 0
邢台 3 0 0 0 0
張家口 12 0 12 0 0
總數 97 23 76 10000 7300

行政拘留一類是將拘留時間期滿回家,或沒有走入司法程序信息的都歸為此類。
二零一七年上半年歸為非法行政拘留條件的有97人,非法抄家的23人,已回家的76人,沒有回家的學員不知是沒有釋放,還是已回家沒有報導。抄走私人物品的同時抄走現金10000元,勒索現金7300元。

保定行政拘留19人,抄家9人,15人回家。

保定2人:王海生、王秀謙夫婦(抄家,10天回家,抄現金1000元)。定興5人:李俊英(5天回家)、沈術芹(5天回家),蘭俊(抄家,19天回家)、建平(抄家,19天回家)、王麗芹(抄家,19天回家)。曲陽1人:孫登霞(抄家,15天回家)。淶水4人:魏麗芬(10天回家)、張術平(15天回家,勒索800元)、盧秀蘭(10天回家)、代鳳亭(抄家,5天回家)。唐縣1人:屈素英。高碑店3人:張便蓉(15天回家)、和張便蓉在一起的2人。望都1人:鄭彩芹(抄家,7天回家)。定州1人(抄家,9天回家)。雄縣1人:秦如會(抄家)。

滄州6人,5人被抄家,6人回家。

孟村5人:劉姐(抄家、15天回家)、李從英(抄家、15天回家)、唐玉珍(抄家、15天回家)、唐玉娥(抄家、15天回家)和一名學員(抄家、15天回家)。滄州1人:何殿松(10天回家)。

衡水5人,1人被抄家,3人回家。

衡水:侯秀英(5天回家),王秀英(抄家、15天回家,被勒索5000元)、蔣常玉和另一名女法輪功、李俊玲(5天回家,被勒索500元)。

廊坊13人,10人回家。

廊坊12人:楊小輝(15天回家)、賀燕(15天回家)、范美玲(15天回家)、鄭麗麗(15天回家)、褚樹元(15天回家)、皮玉芹(15天回家)、邢鳳香(15天回家)、王雨申(15天回家)、陳青、高紅傑(音)、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陸彩霞(15天回家)、胡士榮(15天回家)。三河1人:一位男性法輪功學員

秦皇島9人,抄家4人,回家7人。

山海關2人:趙煥珍(15天回家)、高素嶺(高淑玲)(12天回家)。秦皇島2人:王穎(15天回家,被勒索1000元)、一位女法輪功學員(12天回家)。杜莊1人:王海燕(抄家)。昌黎1人:楊金霞(15天回家)。青龍3人:張立(抄家,10天回家)、王文臣(抄家)、王志權(抄家,17天回家)。

石家莊13人,抄家1人,10人回家。

石家莊6人:劉淑萍(14天回家)、張明彥(抄家)、王文桂(10天回家)、肖(10天回家)、楊(10天回家)、小名醜妮(10天回家)。正定2人:孫豔寧(15天回家)、白玉敬。樂亭5人:王曉慧(15天回家)、劉淑玲(15天回家)、李紹海(15天回家)、許秀珍(3天回家)、張浩蘭(3天回家)。

唐山17人,抄家3人,回家12人。

唐山13人:何志榮(15天回家)、李麗(15天回家)、宋耐文(抄家,拒收)、吉桂琴(10天回家)、一位約六十歲女性、江順才(15天回家)、樊素榮(15天回家)、陳士連(15天回家)、張中(15天回家)、張文新(抄家,15天回家)、張小娟(15天回家)、朱景波(15天回家)、韓會芹。遷安2人:蘇井榮(抄家)、王立文。玉田1人:許志霞。灤平1人:王銳(回家)。

邢台3人:曹秀君、三貨(小名)、亭凱。

張家口12人,全部回家。

張家口8人:三人、李建莉、王樹芳、李樹芳、李秀林、董致梅。宣化1人:任桂蘭。涿鹿2人:李玉林、武秀梅。尚義1人:林香梅。

3、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刑事拘留

表6:2017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刑事拘留情況統計
地區 人數 下落不明 抄家 抄現金 現金歸還 勒索錢財 回家
保定 11 1 6 0 0 0 2
滄州 7 0 1 0 0 0 3
承德 2 0 0 若干 0 0 0
邯鄲 5 0 2 0 0 0 1
衡水 24 0 10 500 0 78000 17
廊坊 5 0 0 0 0 0 2
秦皇島 15 1 8 100000 40000 0 3
石家莊 1 0 1 0 0 0 0
唐山 10 1 2 0 0 0 0
邢台 4 0 0 0 0 0 1
張家口 2 1 0 0 0 0 1
小計 86 4 30 100500 40000 78000 30
總計 90 30 60500 78000 30

此類包括在看守所回家的學員和仍在看守所沒被批捕的學員,同時也把下落不明的學員也歸入此類。有表6可見,在看守所遭迫害的學員有86人,下落不明者5人,共90人,有30人遭非法抄家。回到家中的有30人。在抄走私人物品的同時還抄走100500元,之後又要回40000元。非法勒索78000元。

保定看守所非法關押11人,抄家6人,回家2人。
望都3人:許淑芳(抄家,5天回家)、麻貴平(抄家,5天回家)、郤俊玲(抄家,5天回家)。高陽1人:劉冬梅。阜平2人:王海祥(10天回家)、段建花。涿州3人:邢茹香、張淑玲、田桂平。蠡縣1人:王向輝(抄家)。清苑1人:霍素英。

滄州看守所非法關押7人,抄家3人,回家3人。
任丘5人:李香朦(10天回家)、紀蘭香(10天回家)、付永林、陳凱(11天回家)、盧佔平(抄家)。滄州2人:曹延香、王慧(微信名:心語)。

承德看守所非法關押2人,抄家1人。
圍場1人:馮玉芝。承德1人:王銳(抄家,抄現金若干)。

邯鄲看守所非法關押5人,抄家2人。回家1人。
邯鄲4人:郭玉英、羅書新、石文紅、一法輪功學員(拒收,勒索1500元)。大名1人:成玉發(抄家)。

衡水看守所非法關押24人,抄10人,回家17人。
衡水20人:佳佳(已回家)、王豔梅(已回家)、王淑梅(已回家)、劉澤生(已回家)和女兒劉紫璇(已回家)、趙金芬(抄家,30天回家,勒索5000元)、徐書娥(抄家,30天回家,勒索20000元)、張金鳳(抄家,30天回家,勒索20000元)、張秀嶺(抄家,30天回家,勒索18000元)、李秀芬(抄家,30天回家,勒索5000元)、謝文先(抄家,15天回家)、李銘(抄家,15天回家)、許秋燕(抄家,10天回家)、趙桂顯(15天回家)、戚小芝(2天回家,勒索5000元)、孟建新(勒索5000元)、大海(男)、小花、李凌霄、韋文凱。深州4人:孫風其(抄家,15天回家)、李文托(抄家,15天回家,抄現金500元)。周運璞和邢香蕊。

廊坊看守所非法關押5人。回家2人。
香河3人:荊連珍、鬱兆霞、王建華(第二天回家)。廊坊1人:劉濤(30天回家)。三河1人:戒蘭榮。

秦皇島看守所非法關押15人,下落不明1人,抄家8,回家3人。
盧龍1人:馬鳳珍。昌黎1人:陳豔玲(抄家)、秦皇島11人:龐小紅、楊金梅、蔡青(已回家)、左洪濤(抄家、抄現金60000元)、左洪濤妻子、楊曉勇(抄家)、劉長富(抄家)、李國愛(抄家)、吳文章(抄家)、袁素靜(抄家)、徐秀娟(抄家,勒索40000元,已要回)。青龍3人:楊文娟(失蹤18年)、王海英(15天回家)、郝麗萍(8天回家)。

石家莊看守所非法關押1人:李會雲(抄家)。

唐山看守所非法關押10人,下落不明1人,抄家2人,回家1人。
遵化3人:王善庭(抄家)、李賀林、朱洪文(37天回家)。玉田1人:邊長學。唐山7人:
高健(高連厚)、何志榮、孫立、王雅新、張秀榮、曹進新(抄家,下落不明)、李瑞華。

邢台看守所非法關押4人,1人回家
邢台1人:呂進飛(13天回家)。寧晉3人:彭雲麗、劉賀寧、楊巧敏。

張家口看守所非法關押2人,下落不明1人1人回家。
萬全1人:龔玉枝(下落不明)。張家口2人:沈志霞、王海英(已回家)。

三、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與庭審情況

1、非法批捕情況

表7: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情況統計
地區 批捕人數 不予批捕
保定 1 0
滄州 1 0
承德 1 0
廊坊 0 1
秦皇島 2 0
唐山 4 0
小計 9 1
總計 10

表7所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已進入批捕階段的有9人,終止於批捕階段的1人。共10人

保定被非法批捕的1人,清苑:霍素英
滄州被非法批捕的1人,鹽山:楊月亮
承德被非法批捕的1人:陳豔秋
廊坊不予批捕1人:劉英傑
秦皇島非法批捕的2人:龐曉紅、楊金梅
唐山非法批捕的4人:何益興張月芹夫婦、孫樹青、王雅新

2、非法起訴情況

表8: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起訴情況統計
地區 2016年遭綁架 2017年遭綁架 撤訴回家 退卷
邯鄲 0 0 1 0
衡水 0 3 0 1
廊坊 1 0 1 0
秦皇島 1 1 0 0
石家莊 3 0 0 0
唐山 0 2 0 0
邢台 1 0 0 0
張家口 1 2 0 0
小計 7 8 2 1
總計 17 1

表8顯示,2016年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到2017年被非法批捕的有7人,2017年遭綁架的被批捕的有9人,已撤訴回家的2人,共18人,其中1人已被檢察院退卷。

邯鄲撤訴獲釋1人:白晶傑
衡水非法起訴3人,其中1人退卷。景縣:白長格、楊七星、尚玉申(退卷)。
廊坊非法起訴2人,三河1人:王蓮雙遭非法起訴,廊坊1人:巢冬梅撤訴獲釋。
秦皇島非法起訴2人。秦皇島1人:楊素華,青龍1人:張愛文。
石家莊非法起訴3人:賈茂生、王彭彭、郭寶珠。
唐山非法起訴2人:楊曉川、孫淑青。
邢台非法起訴1人:張國立
張家口非法起訴3人:吳曉嬌、李萬海、李志超

3、取保候審情況

表9: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取保候審情況統計
地區 取保人數 抄家 勒索
保定 4 0 0
衡水 1 0 20000
廊坊 5 5 0
張家口 1 0 0
總數 11 5 20000

表9顯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仍處於非法取保候審的有11人。
保定4人:陳增慧、陳增恩、田桂英、趙煥強
衡水1人:王靜(勒索20000元)
廊坊5人:孟憲革、賀燕、楊小輝、老褚、小劉,全部被抄家。
張家口1人:李秀芬

4、非法庭審情況

表10: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情況統計
地區 2016年綁架 2017年綁架 撤訴回家人數
保定 2 2 0
衡水 8 0 1
廊坊 2 0 1
秦皇島 1 0 0
石家莊 0 3 0
唐山 1 1 0
邢台 1 0 0
張家口 4 0 0
小計 19 6 2
總數 25 2

表10顯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庭審有25人,其中2016年綁架的19人,2017年綁架的6人。在這25人中,其中有2人撤訴。

保定非法庭審的4人。來源3人:趙秋雲、任俊英、田愷山。唐縣1人:王海升。

衡水8人。景縣1人:姜秀貞。安平2人:郭小品、李玲霄。衡水1人:酒長迎
(已撤訴回家)、深州4人:徐國棟、魏立華、張淑合、張丁

廊坊2人。香河1人:朱小梅(已撤訴回家),三河1人:王蓮雙。

秦皇島1人:馮素蘭

石家莊3人:白志英、緱彥英、劉文書。

唐山2人:孫玉蘭、韓長根。

邢台1人:張孟傑

張家口4人:趙義軍、楊淼、馬佔國、趙曉露。

四、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情況

1、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表11: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統計
地區 判刑人數 上訴 維持原判 繼續申訴 輕判
保定 8 1 0 0 0
滄州 1 0 0 0 0
承德 4 1 0 0 0
邯鄲 6 6 0 0 0
衡水 1 1 1 0 0
廊坊 2 0 0 0 0
秦皇島 1 0 0 0 0
唐山 4 1 0 0 0
邢台 3 2 0 0 0
張家口 1 1 1 1 1
小計 31 13 2 1 1

表11顯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的有31人,其中上訴13人、維持原判2人,繼續申訴、輕判1人。

保定8人,上訴1人。
來源1人:張小芬3年半。高陽4人:李金營2年(上訴)、劉香玲1年8個月、劉香菊1年8個月、馮志勇1年半緩2.阜平1人:趙鳳珍3年。易縣2人:苑紅霞1年8個月、李世平2年。

滄州1人:宋興偉4年

承德4人:邊群連6年、於海龍4年、姜玉環3年、於大力4年(上訴)

邯鄲6人,全部上訴:栗從春5年、李明濤4年、申有亮3年、萬梅花(1年半)、羅金玉(1年半)、王英茹(1年半)。

衡水1人:王元升(上訴,維持原判)

廊坊2人:東北籍鄭文才5年、賀青3年。

秦皇島1人:薄長城4年。

唐山4人,上訴1人:黃保田(1年半)、呂鳳蘭1年、張澤平2年半、李孝先3年已上訴。

邢台3人:路剛(5年,上訴)、蔡蘊(3年,上訴)、趙英芬4年。

張家口1人:楊鳳燕(3年,上訴,維持原判,繼續申訴,判2年)

2、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2017年的上訴情況

表12: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在2017年的上訴情況統計

地區

受害人

判刑

年限

上訴

維持原判

發回重審

繼續申訴

輕判

承德

張金紅

1

5年

1

1

0

0

0

秦皇島

陳立新

1

5年

1

1

0

0

0

秦皇島

楊麗新

1

4年半

1

1

0

0

0

秦皇島

李有菊

1

4年

1

1

0

0

0

秦皇島

杜鳳芹

1

4年

1

1

0

0

0

石家莊

李宇新

1

5年

1

1

0

1

3年4個月

秦皇島

盧家榮

1

3年

1

0

1

0

0

秦皇島

白雪松

1

3年

1

0

1

0

0

秦皇島

梁君

1

3年

1

0

1

0

0

易縣

吳桂敏

1

3年

1

1

0

0

0

石家莊

吳春然

1

5年

1

1

0

0

0

石家莊

楊煥平

1

7年

1

0

1

0

0

小計

12

9+3

8

4

1

1

表12顯示,在2016年已遭非法判刑的12名法輪功學員中,9人已上訴,進入2017年後,7人維持原判,一人輕判,一人發回重審。3名學員,2017年開始上訴,現全部發回重審。

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被罰款情況

表13: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被罰款情況統計
地區 曝光時間 受害人 綁架時間 判刑人數 年限 罰款
邯鄲 2 13 栗從春 2016年 1 5年 5000
邯鄲 2 13 李明濤 2016年 1 4年 4000
邯鄲 2 13 申有亮 2016年 1 3年 3000
邯鄲 2 13 萬梅花、羅金玉、王英茹 2016年 3 1年半 6000
承德 2 20 邊群連 2016/7/5 1 6年 20000
承德 2 20 於海龍 2016/7/6 1 4年 10000
承德 2 20 姜玉環 2016/7/7 1 3年 10000
承德 2 20 於大力 2016/7/8 1 4年 20000
衡水 4 28 王元升 2016/10/28 1 3年 5000
秦皇島 5 21 薄長城 2016-6月 2 4年 10000
滄州 5 21 宋興偉 2016-7月 2 4年 10000
總數 15 103000

表13顯示,據不完全統計,被非法判刑的15名法輪功學員共被罰款103000元。

五、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情況

表14: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詳情

地區曝光時間受害人 原因法輪功學員迫害致死家屬
監獄騷擾常年迫害干擾
廊坊三河111劉瑞海信仰0010
秦皇島220郭道友信仰1000
秦皇島327李秀玲訴江0100
保定蠡縣627劉貴蒲信仰0010
唐山遷安616周秀霞的母親女兒被迫害0001
唐山遷安616萬永紅父親女兒被迫害0001
小結 1122
總數 42

據表14顯示,2017年上半年河北有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有兩名法輪功學員家屬因親人遭迫害,承受不住精神的打擊而致含冤離世。

六、2017年上半年河北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情況

1、酒長迎無罪獲釋

河北衡水冀州市法輪功學員酒長迎和王元昇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日遭人惡告,被冀州鎮派出所警察和110警察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冀州市看守所。
非法庭審之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十日,冀州區檢察院撤訴,酒長迎被無罪釋放回到家中。
2、白晶傑無罪獲釋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三日,武安市安莊派出所所長任國渠以白晶傑在武安市魏粟山村小廣場噴塗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為由,將白晶傑綁架到武安市看守所刑事拘留。隨後白晶傑遭武安市檢察院非法逮捕。

白晶傑被非法逮捕後,海內外法輪功學員通過真相電話善意規勸後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八日,武安市檢察院撤銷對白晶傑的起訴。白晶傑被無罪釋放。

3、巢冬梅無罪獲釋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巢冬梅去開發區講真相,被人舉報,被廊坊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後被非法批捕。

巢冬梅家屬聘請北京律師。加之親友給分局和國保人員郵寄真相信。警察明真相後不願再參與迫害。巢冬梅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

4、劉英傑無罪獲釋

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劉英傑到文安縣去發資料,被綁架,檢察院不予批捕,已被釋放回家。

5、朱小梅無罪獲釋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晚,朱小梅在河北省香河縣城區家中,突然遭到當地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在三河市看守所。
家人頂著巨大壓力,為朱小梅聘請了律師。律師的介入打亂了法院開庭的計劃。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下午,被非法拘押五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朱小梅,終於獲釋,平安回到家中。

結語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張貼真相傳單,是行使憲法賦予的信仰和言論的權利,理應受到法律保護。自一九四九年以來,中共在歷次運動中害死八千萬中國人,超過兩次人類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總和,相當於三個月來一次南京大屠殺。中共迫害民眾,以謊言宣傳對民眾洗腦,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法輪功學員不承認中共江澤民集團以法律名義強加給法輪功的任何罪名,也不接受抹黑法輪功的任何造謠誣蔑。法輪功學員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澄清事實、還原真相。信仰真、善、忍無罪,任何形式的還原真相都無罪。

其實很多公檢法人員並不是不知道修煉法輪功合法,而是出於私利自保執行了上級的邪惡命令,有人甚至存僥倖之想:中共不會垮台,追究不到自己的責任。這是中共多年來權大於法導致的邪惡結果。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

通過統計,人們看到的是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名譽、經濟、身體上的迫害,而法輪功學員看到的是在這些表象背後,給法輪功學員造成傷害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們將要承受的罪惡,那才是無法掙脫的無邊苦海,所以法輪功學員才不惜一切代價給公檢法人員講真相,以避免他們在無知中墮入惡趣。

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是公檢法人員秉公執法的一個良好開端。希望在結束這場慘無人道的對修煉人迫害的良心運動中,有你做出的一份努力。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