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以後,我的關難主要是來自家庭。女兒也為我承受了很多很多。二零零八年女兒出錢支持我建立了家庭資料點。她雖然沒有走進大法修煉,但大法遭迫害以前她系統的看過大法書。
大陸近幾年廢除一胎化政策,允許生第二胎了,女兒想再要一個孩子。去年七月份她懷孕了。我們全家都為她高興。我想起了師父的法:來到大法弟子家的孩子在「沒投胎前他就知道這家人將來會學大法,我要投胎到這家去,那麼很可能是有來頭的。」[1]我家會來個小弟子。
可是,當女兒懷孕五十天做產檢時,B超顯示子宮內有一個7.4釐米大的囊腫。醫生當時就建議把孩子拿掉,說不能要。女兒知道殺生的法理,做人流也是殺生,就堅持要保留這個孩子。一週後,又去做B超,發現囊腫長到 8.1 x 8.9 釐米了。醫生斷言「不能要!」說,如果堅持要,就得在孕期滿四個月時必須做手術,還得保證這個期間囊腫不爆裂,如爆裂,大人有生命危險。只是那時做手術,打麻藥,嬰兒會有後遺症。
醫生的這些說法使女兒迷茫了。家裏的親朋好友,包括女婿都不同意她要這個孩子,說你還年輕,以後再要個。女兒精神都快要崩潰了,打電話給我哭著說:「媽媽,我現在要是放棄這個孩子,是不是在做大壞事?」我肯定的說:「是的,這是天理。雖說你沒修煉,但是有些法理你是清楚的。蒼天給了你這麼好的禮物,你不要,以後怎麼還會再給你呢?咱們家都支持大法,你又是這麼好的人,大法和師父一定會給你一個最好的孩子。那些化驗單據甚麼的都是假相。我們就信師信法,一切都會是最好的。從現在開始你就不停的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半個月後,我陪著女兒又去做彩超。結果是:囊腫縮小到 4.1x2.3釐米了,可以不用做手術了。女兒開心的和我擁抱。我說:「這還不夠,最後連囊皮都不會存在。」結果真是這樣!
今年四月底,女兒生了個男嬰,順產,一切都非常順利!孩子健康、可愛。這是女兒相信大法相信師父得的福報!感謝師尊!感謝大法!
親朋好友都見證了大法的超常,都說:「要不是你們娘倆的堅持,堅信大法,這孩子就不存在了,信大法真是會有福報!」
註﹕
[1]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