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解體「敲門」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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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八月十五日下午四點多,我回到家時,我公公說:「今天下午派出所的人來咱家了,問你幹啥去了,啥時回來,我說不知道,他們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我出去給老人買藥回來時,我公公說:「剛才那幾個警察又來了,問你幹啥去了,啥時回來,今晚上回來住不?我說不知道,他們就走了。」公公對我說:「你快躲一躲吧。」我說:「沒事兒。」當時我想:我要發正念,把邪惡因素弄的這個所謂的「敲門行動」徹底解體掉。

可發正念時,腦中總往出返些不好的念頭,甚麼警察再來我家時,我怎麼樣不配合了,我怎麼樣講真相了……我立刻否定了這些不正的念頭,認清了它們是舊勢力強加給我的,不是我的,我不要。我只圓容師尊所要的,走的才是師尊安排的路。

這時,我回想起師尊的一些講法。師父說:「你有怕 它就抓 念一正 惡就垮 修煉人 裝著法 發正念 爛鬼炸 神在世 證實法」[1]。師父還說:「講真相救度眾生,舊勢力是不敢反對的,關鍵是做事時的心態別叫其鑽空子。」[2]在法中我悟到:講真相,救人,宇宙中任何生命都不能干擾迫害,就看當時的心態,作為師尊的正法弟子,講真相,救人,沒有了怕,就沒有了讓我們怕的因素存在了。不管我們有啥心性上的不足,都不能成為干擾迫害我們的藉口,我們的一切只遵從師尊的安排,其它的安排都不要,只走師尊安排的路……想著想著,就感覺我的正念在升起,正念越來越強,想著乾脆以此理由去給派出所所長講真相吧。好,就這麼決定了,明天就去。

八月十七日吃過早飯,我就坐公交車去了當地派出所。一路上,我的大腦中不間斷的用師尊的法加持著我的正念,我在心裏跟師尊說:弟子還在修煉中,一定有太多的人心執著,可這些都是後天形成的,還有舊勢力強加給我的,不是我的,我不要,請求師尊加持我的正念,徹底清除滅掉這些不好的物質,特別是色的物質,純淨我的正念……下了公交車,我信心滿滿的,昂首闊步的走進了當地派出所的大門。

當時看見那麼多的警車時,心裏掠過一絲怕心,我立刻歸正了,沒被干擾。進到樓裏後,被一個電子門擋住,裏邊才是所長和辦案警察們的工作區域,不是隨便出入的。這時,一個高個警察出來,我就問他:「請問,所長在嗎?」他說:「你有啥事,說吧,我是指導員。」我說:「不好意思,我找所長有事。」他就走了,沒讓我進去。

一會兒,看見兩個警察一露頭,我趕緊打招呼,其中一個警察喊出了我的名字,屋裏的一個警察聽到後,手裏拿著一摞表格,快步奔我走過來說:「正找你呢,快點進來,把這個表簽了,照張相,就完事了。」說著打開了電子門。

當時我腦中一閃念:我進去後,要不配合他們,不讓我出來怎麼辦?我立刻否定了這一人的觀念,知道要用神念,我就進了那個門。那幾個警察讓我簽字,我說我找所長有事,就往樓上走,一個警察跟著我,攆我下去簽字,我沒順從,到二樓找到所長辦公室。門開著,室內沒人,那個警察說:「所長在洗漱,你還是先下樓,把那個簽了吧。」我說:「我在這兒等所長。」

一會兒見到所長,我說:「您好,所長,請問您還認識我嗎?」那個警察趕緊告訴他我的名字,所長說:「知道,知道。」就進了他的辦公室。我敲了兩下門說:「所長,我找你有事,可以進去嗎?」他說:「進來吧,坐吧,你有甚麼事嗎?」

我說:「昨天、前天,你派人去我家兩次,我都在外辦事沒在家。為此我家人很擔心害怕,昨天我公公就讓我躲一躲。可我想我又沒違法亂紀,沒做壞事,沒犯罪,我應該是享受你們保護下的合法公民呀。我今天就是來問一下,你們為啥事去我家呀?」他就說了些甚麼別被「國外勢力利用」呀,美國就盼著咱中國咋地呀等等。

我說:「現在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法輪功在洪傳,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對人民,社會以至國家都有百利而無一害,每個信仰法輪功的人,都能夠健康快樂,都能夠給家庭帶來祥和,信仰的人多了就能給社會以至整個國家帶來太平和道德的整體回升。只有江澤民蠢的不能再蠢了,怕好人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給我們的國家和人民造成的損失和傷害已無法想像,無法計算,無法彌補。中國是中國人的家園,只有中國繁榮富強了,強大了,我們中國人在世界人民面前,才會有地位,才會被尊重,才會有尊嚴,哪有中國人擾亂自己的家園,讓自己的家園不得安寧,不太平的?那也不合常理呀,那也不符合人的正常思維呀,對吧?

「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簡直就是二千年前基督徒被迫害的歷史再現,比基督徒被迫害的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二零一一年,政府廢除了九九年七.二零時江澤民給法輪功下達的關於法輪功書籍音像製品禁止印刷出版的禁止令,今年國家才公開公布出來。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現政府出台了一條法律條文『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之後,全國掀起了超過二十多萬人的控告江澤民大潮……公安部還出台了一個12389網絡公開舉報熱線平台,用來監督公、檢、法部門職員違紀違法現象。可見法輪功在中國的形勢逐漸好轉……」

期間,所長在電腦上找出大紀元網站讓我看。他說:「你們看不到的,我都能看到。」這時已經快十一點了,所長說:「你不用講了,我知道了,快回去吧。」我說:「保平安的事兒得給你說了呀。」他說:「你們的人給我退完了。」我說:「祝福你了,希望以後關於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的事,你一定要維護,要保護善良,別再傷害他們,現在,還得麻煩你送我出去,因為樓下那幾個小伙子讓我做的事,我不能配合他們,不能給你們留下迫害我的證據,為你們以後著想。」

所長就送我下了樓,過程中,所長對那幾個小伙子說,「都這時候了,讓她回去吧!她的那個事就那麼那麼辦吧!」就這樣,我堂堂正正的走出派出所。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怕啥〉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波士頓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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