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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人員:還在辦法輪功案子的都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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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大陸來稿〕我地一位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找到一位認識的檢察院的朋友幫忙營救,這位朋友說:「誰還願意辦法輪功案子,現在還在辦法輪功案子還在往前衝的都是傻子、精神有問題,從法律上找不到任何能給法輪功定罪的依據,說法輪功有罪是荒唐的,只不過是個信仰問題,根本夠不上犯罪,我看現任政府早晚得有個說法。」檢察院朋友勸那位學員的家屬想開點。

近幾年,國家不斷出台司法新政,對公檢法人員實行辦案終身追責。但仍有少部份公檢法人員在構陷法輪功學員時依然知法犯法,違反憲法、刑法、刑訴法的有關規定,直接對抗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國策,延續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違法迫害政策,違背公檢法三方的立案標準,在完全沒有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關押、起訴、判刑。這些行為直接違反《警察法》、《檢察官法》、《法官法》。

希望那些還在執迷不悟的相關人員,不要被眼前一時的利益所矇蔽,遠離邪惡,選擇善良,不要再做迫害善良的工具;否則不只是法律要公審你們,天理更不能饒恕你們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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