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警張大明也經常到家騷擾我。有一天我正做證實大法的事情呢,片警張大明又來敲門,讓我跟他上派出所,說有事,一會就回來。把我騙到派出所,沒說幾句話,就把我送到於洪區福利院(瀋陽市於洪區鋼官於洪福利院)也叫收容院。在精神病院又關了我九十多天,家裏扔下了個還在上學的小女孩,因沒人照顧,投奔我妹妹家。在福利院吃的是大白菜湯,伙食費每天六十元,五千元保證金也給整沒了,福利院長叫關東福。
二零零二年一月十五日,我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到鐵西區凌空派出所,後被非法判刑十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隊長李文玲讓兩個犯人包夾我,一個叫張玉蓮一個叫劉坤,尤其張玉蓮,每天連喊帶叫的,不讓我和任何人說話,上廁所也受限制,吃飯、洗漱、幹活慢了,都得挨罵。每天幹十多個小時的活,吃飯不定時,經常吃剩飯,冬天凍得手都不好使,還得幹活,甚麼時候完成定額才能吃飯。每人每天只有一小瓶熱水,無論冬夏都洗涼水。每月親人會見,犯人接見一小時,而我們法輪功學員只有半個小時,有時只有二十分鐘。
十年的非法關押,非人的待遇,這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