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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薛莉被構陷遭非法開庭(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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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薛莉開庭,庭審中公訴人陳宇及法院以宋雪梅等三人組成的合議庭成員限制薛莉本人的辯論權、陳述權,並不允許律師及薛莉本人提及法輪功三個字,一說到法輪功等詞彙即被法官打斷。旁聽人員都表示抗議,認為庭審明顯違法,對當事人薛莉強加之罪。

法輪功學員薛莉
法輪功學員薛莉

薛莉女士,現年四十九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十五時許,薛莉在道外區大方裏街哈爾濱市工業高級技工學校門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道外分局警察強行帶走。警察在未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對她搜查,將其人民幣一萬餘元,護身符及手機等物品搜走,物品包括人民幣至今未予退還。

四月十八日,薛莉被道外分局刑拘,僅僅八天時間即四月二十七日,就被道外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五月十日道外分局移送道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六月九日道外區檢察院向道外區法院提起公訴。目前,薛莉被非法關押於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律師會見薛莉後,到道外區法院申請閱卷,承辦法官宋雪梅阻止律師閱卷,稱本案明日即八月十六日開庭,不同意閱卷;或者十六日開庭前早點到法院閱卷。律師當即抗議其行為涉嫌違法,說法律明確規定開庭需要提前三日通知其本人,且律師介入,需要閱卷,同時法律明確規定律師有閱卷準備期限,法院需要通知律師開庭。況且薛莉本人根本不知要開庭一事。但是承辦法官對律師不予理睬,無奈律師向監察室投訴反映此情況,最終告知庭審取消。

九月六日,道外區法院本來通知九點半在第四庭庭審,律師等了半天又改到第五庭。親戚和鄰居三人被盤問、登記後進入旁聽。近十點,兩個法警把薛莉帶進法庭,薛莉看了一下問:我家屬怎麼沒來?他們沒有回答。

公訴人陳宇宣讀薛莉在學校門口發給一個人小冊子,又往警車裏放,被抓捕。從包裏翻出四十五本小冊子,三十多盤小光盤(翻牆軟件)、掛件、護身符、三部手機還有真相帀和一枚印章。

審判長問印章上寫的是甚麼?
薛莉答是「法輪大法好」,審判長也重複了一遍。
問這些都是你製作的嗎?答無可奉告。
公訴人問是誰給你的,答無可奉告。
讓薛莉本人辨認,是不是你的?
薛莉說:是我的,不過那是我的私有財物,是你們從我包裏翻的。

法官問律師有沒有異議,律師說有:你們必須把所說的物證都拿上法庭,要麼不能算做證據。公訴人說不拿上法庭,就是照片;律師質疑,公訴人所說指認證人是公安民警,作為辦案民警本身又參與抓捕不能作為證人;公訴人狡辯說證人沒有參與抓捕,證人有效;公訴人說派出所向薛莉進行教育,她不悔改,是個頑固不化份子。薛莉說她做好人,教育甚麼?審判長打斷她:你別說話。公訴人質疑,證人是下午三點四十六分來,做完證是三點四十七分,律師疑議:甚麼樣的速度前後不到一分鐘證人就敘述完了?公訴人很不自然結巴地說,是時間上有誤,事情是對的。律師質疑那是後補上去的。

律師提起法輪功時,公訴人陳宇就打斷律師,說不能提敏感詞。審判長馬上也說,國家定性的×教(共產黨是真正邪教)你們不知道嗎?都取締了不能說。薛莉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他們馬上打斷:你不能說話,到你時再說。

律師開始答辯,公訴人急的眼睛直轉,示意審判長還用手指律師,那意思是讓審判長打斷律師。整個法庭法官和公訴人干擾律師辯護,壓制不讓薛莉說話。

律師最後宣讀在二零一一年國家出版署署長柳斌傑發布的總署令中的廢除令,其中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被廢除。審判長說那又代表甚麼?律師說廢除一九九九年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說明法輪功是合法的。

審判長最後讓薛莉陳述。薛莉說: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洪傳世界……還沒說兩句,法官打斷不讓她說,不能說敏感詞,之後敲捶匆匆結束庭審,沒有當庭宣判結果。

兩個法警要帶薛莉走,薛莉說:「為甚麼不讓我說話?」他們把薛莉帶走了。親屬問審判長:為甚麼不讓薛莉說話?答:沒不讓她說話。親屬說江澤民都快成階下囚了,別再跟著做壞事了,你們是知法犯法,他沒說話。

涉及法輪功信仰的案件,法官竟然不讓說法輪功三個字。律師向合議庭反映,不應限制薛莉本人發言,並說薛莉本人敢說,合議庭和公訴人難道不敢聽嗎?她是在行使自己合法的權益。合議庭法官卻荒謬至極的答覆:一切都是為薛莉好。

更有甚者,道外區法院及檢察院,在沒開庭之前離間家屬和薛莉的關係,稱薛莉不顧家屬,同時告知薛莉,家屬已放棄她了,不再管她了,導致庭審當日薛莉丈夫等部份家屬未到場,薛莉大感失望。

參與綁架薛莉的有:
道外區濱江派出所警察於濤,電話:15804601667
道外公安分局國保警察
李冰 13945171266
周連濱13936321177
道外區檢察院公訴人:陳宇
道外區法院法官宋雪梅。電話:0451-87073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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