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芳女士,年近五十歲,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八日早晨,家住梅州城區的陳清芳(原籍四川,嫁入廣東省汕尾市陸河縣)出去逛批發市場,在途經梅江區城北鎮地段時,只因給賣豬肉的店老闆送了一張小卡片,即遭到梅江區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察綁架和非法審訊,後被劫持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非法拘留了近半個月,三月三十一日下午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塗晴光,男,五十多歲,原籍廣東梅州市大埔縣,是梅城東郊法輪功學員。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堅持向人講真相曾多次遭綁架關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回老家大埔縣講真相,被綁架後遭誣判三年半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結束冤獄,從梅州監獄出獄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大年二十八)下午四時,塗晴光向人講真相時,遭惡意舉報,被警察綁架到東郊派出所,後遭非法抄家。過年期間,塗晴光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月梅拘留所,一月三十日(大年初三)上午回到家中。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塗晴光在梅江區東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園講真相時,被東郊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抄家,被搶走部份法輪大法書籍。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其家屬接到梅江區檢察院對塗晴光實施非法逮捕的通知書。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上午,梅江區法院對陳清芳和塗晴光進行非法庭審,未當庭宣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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