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規定,訴狀應由看守所獄警遞交給中級法院。那天,同修的妻子給看守所的一個管理此事的獄警打電話問:「我們的訴狀你接到了嗎?我能去見你嗎?」該獄警很痛快地說:「接到了,接到了,你馬上過來吧。」
她挺納悶,以往這個獄警對大法弟子和家屬態度從來都不好,每次打電話態度都很兇,對她丈夫也挺嚴,今天這是咋啦?
到了看守所,那獄警客氣地對她說:「你看,我把這三份訴狀釘的整整齊齊。內容我看了,真好!原來法輪功是這樣呀!你們這個律師請的好啊,這錢不白花,說的有理有據,有水平。」獄警被訴狀內容感動。同修妻子說:「那你就把它送到市中級法院去吧。」他說:「我騎自行車慢,還是你自己送吧。這事得抓緊,越快越好。」同修說:「我丈夫在你這,請你多關照。」他說:「這個儘管放心。」
律師的上訴辯護詞讓獄警對法輪大法有了了解,態度竟然發生如此大的變化。
同修妻子又給該獄警講了些大法真相後,轉身就往外走,還沒走出看守所的走廊,就聽後面有人大喊一聲:「法輪大法好!」她吃了一驚,一回頭一看,原來是那個獄警站在自己辦公室的門口,衝著她喊呢。同修馬上接著也大聲喊:「真善忍好!遇難保平安!」
事後,同修妻子感慨的說:「當時我就覺的,他的那一聲喊,是從心底發出的,聲音渾厚有力,很莊重。我為他高興,心裏覺的特亮堂。當時周圍有幾個外人,有一個為其他人辦事的律師,還有兩個看守所的獄警呢。他敢在這種環境中喊『法輪大法好』,未來一定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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