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丹東法院開庭 趙雪景、孫立豪駁斥非法指控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丹東市元寶區法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對法輪功學員趙學景、孫立豪非法庭審,兩位法輪功學員當庭否認對她們的非法指控,並自辯。

面對公訴人非法指證 堂堂正正講真相

上午十時左右,兩位法輪功學員被帶到法庭,趙雪景是被人攙扶進法庭的,身體看起來非常虛弱,孫立豪也顯得比被綁架之前消瘦許多。她們倆人從開庭到結束都是被戴著手銬及腳鐐相連的刑具。審判台上有四人,兩名公訴人、法官及書記員。旁聽席上坐有十幾位家屬及多名八道派出所警察和著便衣的人員。

公訴人當庭宣讀對她們的非法指控,即:所謂的刑罰三百條。

兩位法輪功學員家屬找的都是當地的律師出庭辯護,法官馬述和在開庭前就告訴兩位辯護律師:如果要做無罪辯護,就別辯了,辯了也沒用。兩位法輪功學員在庭上都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孫立豪就公訴人的非法指控及所謂的非法物證反問道:我貼「法輪大法好」,破壞那個法律實施了?我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沒違法,告訴人們真相,是在救人。憲法規定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況且我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有罪,法輪大法洪揚世界一百多個國家。

趙雪景身體站立很困難,法官讓她坐下說,她語氣平緩的告訴法官:我們沒有違法,二零一一年中國新聞出版署發布的50號令,對法輪功書籍及出版物禁令已經廢除。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公訴人對我們的指控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法官,你要對你辦的案終身負責的。

最後馬述和問她們還有甚麼說的,她們要求法官及陪審員要依法辦案,並要求無罪釋放。整個非法庭審時間近一個小時。

事件回放

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孫立豪、趙雪景,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去丹東樂購商場附近粘貼法輪功真相條幅時,被丹東市公安局國保杜國軍等人非法抓捕、抄家。

當晚兩人被移送到丹東八道派出所非法取證,後被劫持到丹東金固看守所非法關押。趙雪景被劫持到是看守所時,是被拒收的,因當時醫院確認她血壓高達二百四十,但是一個八道派出所警察說:「就是死也死在看守所裏。」就硬將趙雪景送進看守所。被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趙學景被迫害出現心臟病多次突發,出現休克,人事不省,有三次生命瀕臨死亡,打急救針才脫離危險。

檢察院因證據不足退卷 證實國保是構陷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檢察院因證據不足把公安送交的構陷孫立豪、趙雪景的案卷退回公安局。

丹東八道派出所所長說出實情 國保難逃罪責

當家屬聽到親人的案卷已退回後,隨即找到丹東八道派出所所長王立軍,要求釋放孫立豪,家屬說:「國家新聞出版署已於二零一一年廢止了對法輪功書籍出版的禁令,按《警察法》執法過錯是要追究責任的,希望你能明辨是非,不要繼續在迫害法輪功問題上趟這個渾水。」王立軍說:「不是我們幹的,是市國保大隊借我們的地,是他們幹的。」

公安國保執迷不悟,一錯再錯

七月二十日,孫立豪家屬得知公安進行了所謂的「補充偵查」後又將案卷送回檢察院。法輪功學員只是堅持信仰,揭穿謊言,傳播真相。這些都是合法的,還能補充甚麼欲加之罪?

孫立豪家屬九月六日上午到元寶檢察院,門衛打電話給有關公訴科涉案人員,得知案卷又二次退回公安。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兩人被非法構陷案已第三次被丹東元寶區檢察院退回公安。依據法律規定,二次退卷沒有新證據就得撤案放人。更何況趙雪景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是符合憲法35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

自從趙雪景被綁架,家屬就找到派出所要求釋放,也寫信給檢察院及公安,說明:趙雪景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及她的所作所為根本不構成違法犯罪,請求停止非法羈押,無罪釋放。可是不但沒有任何音訊,趙雪景卻被非法庭審。

結語

希望元寶區法院主審法官馬述和及合議庭遵守憲法及法律,你們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是維護公民合法權利的保衛者,尤其是法官馬述和,你已經參與多起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了,刑期最多長達七年半,迫害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煉者,上天是不會饒恕你們的,給你們贖罪的機會已經不多了,到時任何藉口都不足以對你們犯下的罪行開脫,善待法輪功學員就是善待自己,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就是給自己定罪,只不過是時間推延罷了。


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地址:元寶區興隆街97號 郵編118000
寧 偉 法院院長,手機 13942587528,宅電:7187528
王玉娟 法院副院長,手機 13941500199
孫 同 法院副院長, 手機 13841505818
周寶生負責刑庭副院長
胡長軍 法院副院長,手機 13942568599
孫 穎 法院副院長, 手機 13604156565
馬述和 法院刑事庭庭長,辦電2277256 手機15941580223
黃興華 法官
李影 法官辦0415-2277257
李鐵軍 法官

丹東市國保支隊地址:振興區江城大街15號 118000
(新上任還未知)隊長:辦公:2103101
王豔雲 政委 辦公:2103216 手機:13704255189 虛擬:655189
於德慶 副支隊長 辦公:2103232 住宅:3175188 手機:15941504156 虛擬:655171
黎祖榮 副支隊長 辦公:2103117 住宅:2876933 手機:13942530048 虛擬:655465
沙月霞 政治處主任 辦公:2103440住宅:2143886 手機:13841593886 虛擬:655714
李德順 辦公室副主任 辦公:2103278 手機:15941558850 虛擬:771031
王 琦 機動偵查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430住宅:399195 手機:13841516800
陸 陽 機動偵查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430 住宅:4135959 手機:15941535959 虛擬:716056
畢克山 境外調研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82 住宅:3193435 手機:13841510055 虛擬:656080
劉冬梅 境外調研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83 住宅:2552777 手機:13941568899 虛擬:655796
杜國軍 反×教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92 住宅:3991350 手機:13842503900
皺德東 反×教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95 住宅:2219696 手機:15141575757
辛啟春 宗教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429 手機:13941589238 住宅:2397898
畢明川 宗教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429 住宅:2213889 手機:15102430243
王振宇 情報綜合大隊大隊長 辦公:2103393 住宅:2801063 手機:13841589311
唐殿良 情報綜合大隊副大隊長 辦公:2103395 手機:18841535353 虛擬:61270
候振斌 副科級待遇 辦公:2153384 手機13941576579
傳 真:2103278

丹東看守所:(地址:丹東市湯池鎮金固村)(上過明慧)

李 彤 :所長 辦公室:6250318 手機:13050368141 住宅:2133528
溫志韜:政委 住宅:4133899辦公室:62503185 手機:13842517800
郎振山 副所長 辦公室:6250324 手機:13841516691 住宅:2165633
陳雲穎 大隊長

韓峰 戒毒所所長
趙越 副所長 住宅:3136308 手機:15942579696材料內勤:6250317 值班電話:6250324

女子看守所(地址:丹東市湯池鎮金固村
宋瑞敏 所長 辦公:6250324 住宅:2161101 手機:13942556566 虛擬:656876
周麗沙 教導員 辦公:6250327
李曉蘭 管教
石豔飛 管教
李曉月 管教
宋軍國 管教(男監管教)
孫露露 管教
張洋洋 管教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